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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江苏省政协十届十四次常委会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5-18  信息来源:首发 字号:[ ]


各位常委会议组成人员:
    省政协十届十四次常委会议定于2011年5月23日(星期一)下午至24日(星期二)在南京召开,会期一天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1、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对江苏工作“六个注重”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全省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进科技创新工程工作会议精神,听取省政府领导同志关于我省实施科教与人才强省战略及创新驱动战略,统筹推进科技强省、教育强省与人才强省建设及发展创新型经济的情况通报,组织大会发言,进行协商讨论;2、审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江苏省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
    二、参加会议人员:省政协常委会议组成人员。请各市政协主席,不是常委的省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副主任,省政协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列席会议。
    三、请在宁与会人员于5月23日上午到省政协办公楼西大厅报到(不住会),23日下午2:30到省政协二楼礼堂参加会议, 24日全天在常委会议厅参加会议。请宁外与会人员于5月23日上午12时前到古南都饭店(南京市广州路208号)报到。请各市政协将本市的与会人员名单于5月18日前电告省政协办公厅秘书处。
    请参加会议的常委和委员,携带“政协江苏省第十届委员会委员证”(带有委员本人照片的红色电子IC卡)。
    四、请各位常委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务必确保参加常委会议。根据《关于政协江苏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会议请假的规定》(苏政协发〔2003〕28号),常委会议成员如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或不能全程参加会议的,须向省政协办公厅递交书面请假报告,说明请假原因,并经秘书长批准。
    五、会议的安全保卫工作请省公安厅警卫局安排。
    六、请省有关新闻单位进行会议采访报道。
  
联系电话:83393613或83393612(秘书处)
              83393697或83273230(接待处)              
 
 
               江苏省政协办公厅
               201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