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常委会议组成人员:
省政协十届十五次常委会议定于2011年9月15日(星期四)下午至16日(星期五)在南京召开,会期一天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听取省委领导同志关于我省社会管理创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情况通报,组织大会发言,进行协商讨论。
二、参加会议人员:省政协常委会议组成人员。请各市政协主席,不是常委的省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副主任,省政协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列席会议。
三、请在宁与会人员于9月15日上午到省政协办公楼西大厅报到(不住会),15日下午3:00到省政协二楼礼堂参加会议, 16日全天在常委会议厅参加会议。请宁外与会人员于9月15日上午12时前到古南都饭店(南京市广州路208号)报到。请各市政协将本市的与会人员名单于9月10日前电告省政协办公厅秘书处。
请参加会议的常委和委员,携带“政协江苏省第十届委员会委员证”(带有委员本人照片的红色电子IC卡)。
四、请各位常委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务必确保参加常委会议。根据《关于政协江苏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会议请假的规定》(苏政协发〔2003〕28号),常委会议成员如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或不能全程参加会议的,须向省政协办公厅递交书面请假报告,说明请假原因,并经秘书长批准。
五、会议的安全保卫工作请省公安厅警卫局安排。
六、请省有关新闻单位进行会议采访报道。
联系电话:83393613或83393612(秘书处)
83393697或83273230(接待处)
江苏省政协办公厅
2011年9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