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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04-30 11:40 来源: 本站原创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省政协是我省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省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省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政治协商是对我省大政方针以及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各党派参加政协工作的共同性事务,政协内部的重要事务以及有关爱国统一战线的其他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进行协商。其形式主要有: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政协党组受党委委托召开的座谈会、秘书长会议、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以及根据需要召开的由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界代表人士参加的内部协商会议、书面协商等。民主监督是对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参加政协的单位和个人遵守政协章程和执行政协决议的情况等,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监督。其形式主要有: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向省委、省政府提出建议案,各专门委员会提出建议或有关报告,委员视察、委员提案、委员举报、大会发言、反映社情民意或以其他形式提出批评和建议,参加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调查和检查活动,政协委员应邀担任司法机关和政府部门特约监督人员等。参政议政主要是选择我省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或其他形式,积极主动地向党政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2014年主要工作任务与目标

1、精心组织政治协商。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实施“八项工程”、推进“两个率先”工作大局,就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组织协商讨论。全年共召开全体会议1次,常委会议4次,主席会议12次。其中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议、主席专题协商会议各2次。通过协商讨论,提出意见建议,供省委、省政府科学民主决策参考。

    2、深入开展民主监督。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和群众普遍关心的重要问题,开展1-2次专题民主监督活动,推动相关工作的开展和有关问题的解决。同时,选聘若干名政协委员担任司法机关和政府部门的特约监督人员。

    3、认真搞好调研视察。各专门委员会围绕常委会议、主席会议议题,确定30个左右发展所需、群众所想、政协所能的课题,组织委员深入开展调研,提出意见建议。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由省政协领导带队,组织2-3次委员集中视察,深入基层,了解实情,提出建议。

4、着力加强提案和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组织和推动委员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建议的提案。省政协各参加单位、各专委会和政协委员提交提案750件左右。其中,安排主席、副主席以及主席会议督办重点提案10件左右。重视做好社情民意信息的收集、整理、报送和反馈工作,全年共编报《社情民意》简报80期左右,及时反映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推动相关问题的有效解决。

5、扎实做好文史资料、博物馆等工作。编辑出版《钟山风雨》杂志6期,做好新中国成立以来“三亲”史料征编以及第二轮《政协志》编纂工作,参与全国政协文史资料协作项目。加强南京中国近代史遗址博物馆的建设和管理,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博物馆布展水平和服务质量。继续发挥昆评室、书画室的平台作用。

6、大力开展对外交往和海外联谊活动。组织省政协港澳委员开展联谊活动、进行专题视察。开展港澳地区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积极开展对台交流工作。做好新生代华侨华人工作。

7、注重发挥党派团体作用。积极支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参与全省重大方针政策的讨论协商及履行职责的各种活动;鼓励和支持他们通过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等协商议政平台,积极发表见解和主张。充分反映和重点办理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提出的提案、提交的大会发言以及反映的社情民意信息。

8、不断丰富界别活动内容。围绕省委、省政府重视,群众普遍关心和本界别关注的重要问题,组织委员开展学习座谈、调研视察等活动。鼓励以界别名义提出提案、提交大会发言材料、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省政协30个界别每年分别组织界别活动2-3次。

9、充分发挥委员主体作用。举办委员学习研讨班4-6期,编印《学习资料》18期左右,组织和推动委员深入学习。举行委员活动日2次,为委员知情出力搭建平台。围绕常委会议议题,组织召开2次驻苏全国政协委员座谈会。结合建军节、教师节等重要节日,组织军队、教育界委员进行座谈,组织宁外委员开展异地视察6次。

10努力提升专委会工作水平。召开各专委会主任、副主任联席会议2次。各专委会围绕常委会和主席会议的工作部署,切实做好委员学习研讨、调研视察、提交提案、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征集出版文史资料、加强团结联谊等经常性工作;同时组织开展主题帮教、软课题研究、扶贫义诊等丰富多彩的履职活动。 

11、持续推进“三型”机关建设。深入开展“学习型、文化型、健康型”机关建设活动,举办“名人名家讲座”10期左右。继续做好《孩子你好吗》、《欢度百岁——江苏长寿老人风采》两本书的宣传发行工作。完成以江苏历史文化纵览为内容一书的编写出版工作。关心机关老干部的学习、生活。做好机关的后勤保障工作。

12、积极开展政协理论研究与宣传。做好省政协理论研究会换届工作,围绕全省政协工作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分别召开理论研讨会和学习会;适当组织理事开展调研视察;编印《会讯》,反映研究会工作动态。加强对政协例会的宣传,扎实做好政协日常新闻宣传工作;办好新华日报《团结与民主》专版(每月一期);编辑出版《江苏政协》杂志月刊,赠送给省政协委员和市县政协。加强机关信息网络建设,办好江苏省政协门户网站。

13、切实加强对市县政协工作的指导。举行常委会议和驻苏全国政协委员座谈会,邀请各市政协负责人列席、县(市、区)政协负责人轮流列席。分别召开全省政协秘书长座谈会、全省政协研究室主任座谈会、全省政协联络工作座谈会。各专门委员会适时召开全省性工作座谈会。

14、全力做好各项接待服务和外出学习考察工作。接待全国政协副主席等领导来江苏考察,协助全国政协在江苏组织召开会议、开展调研视察和专题研讨等活动。接待外省市政协来江苏考察。同时,根据需要组织人员赴外省市学习考察和交流。

(三)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省政协主要由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各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的代表人士组成,现有界别30个,政协委员798名,主席1名、副主席10名、秘书长1名,常委160名。省政协下设办公厅、研究室和10个专门委员会。现有处室21个。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14年省级部门预算的通知》(苏财预[2013]49号)文件精神,省政协办公厅2014年部门预算由省政协办公厅机关、研究室和10个专门委员会预算组成。预算编制紧紧围绕省政协中心工作,为政协履行职能服务。坚持以《预算法》为准则,逐步完善“预算编制科学化、预算执行规范化、预算监督制度化”的内部管理机制。坚持以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厉行节约、注重绩效、依法理财、公开透明为原则,收支全部纳入预算,优先保障正常运转和省政协党组确定事项。压缩一般消耗性支出,推进绩效目标管理。规范预算编制和审核程序,提高预算编制质量。

二、2014年度部门预算表

 

表1 2014年度省级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部门:江苏省政协办公厅                                                                         单位:万元

收入预算

支出预算

项目名称

金额

功能分类

支出用途

功能科目

金额

项目名称

金额

一、财政拨款

7,888.97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6,581.75

一、基本支出

4,651.47

1.公共财政预算资金

7,888.97

二、外交支出

 

二、项目支出

3,208.66

2.政府性基金

 

三、国防支出

 

三、单位预留机动经费

106.84

二、专户管理非税资金

8.00

四、公共安全支出

     

三、其他资金

70.00

五、教育支出

     
   

六、科学技术支出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73.13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十、节能环保支出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十二、农林水支出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十六、金融支出

     
   

十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

412.09

   
   

十九、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二十、其他支出

     

当年收入小计

7,966.97

当年支出小计

7,966.97

上年结转资金

 

结转下年资金

 

收入合计

7,966.97

支出合计

7,966.97

 

表2 2014年度省级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部门:江苏省政协办公厅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预留机动

000

合计

7,888.97

4,573.47

3,208.66

106.84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6,503.75

3,188.25

3,208.66

106.84

20102

政协事务

6,503.75

3,188.25

3,208.66

106.84

2010201

行政运行

3,188.25

3,188.25

   

20102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748.30

 

1,641.46

106.84

2010204

政协会议

1,027.90

 

1,027.90

 

2010205

委员视察

429.30

 

429.30

 

2010299

其他政协事务支出

110.00

 

11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73.13

973.13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973.13

973.13

   

2080504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973.13

973.13

   

221

住房保障支出

412.09

412.09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412.09

412.09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248.45

248.45

   

2210202

提租补贴

163.64

163.64

   

 

表三 2014年度省级部门公共财政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部门:江苏省政协办公厅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合计

863.78

76.00

341.28

80.75

260.53

446.50

004江苏省政办公厅

863.78

76.00

341.28

80.75

260.53

446.50

004002江苏省政协办公厅(机关)

863.78

76.00

341.28

80.75

260.53

446.50

 

 

(一)2014年度省级部门收支预算总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根据《关于2014年省级部门预算的批复》(苏财预[2014]7号)填列。

1、收入预算

江苏省政协办公厅2014年预算收入7,966.97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资金7,888.97万元、专户管理非税资金8万元、其他资金70万元。

(1)财政拨款:指由公共财政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公共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收入。本表中公共财政预算资金填列数是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专户管理非税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彩票发行和销售机构业务费等)、其他非税收入。本表中专户管理非税资金填列数是机关内部刊物发行、会场租赁等零星的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债务资金、其他收入。本表中其他资金填列数是机关内部刊物发行、会场租赁等零星的其他收入。

2、支出预算

江苏省政协办公厅2014年支出预算7,966.97万元。按功能科目分类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81.7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3.1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12.09万元。按支出用途分为:基本支出4,651.47万元、项目支出3,208.66万元、单位预留机动经费106.84万元。

(1)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中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省直发展项目、市县发展项目支出安排数。

(3)单位预留机动经费,是指预算单位年初预留用于年度执行中增人、增资等不可预见支出的经费。

(二)2014年度省级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说明

江苏省政协办公厅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7,888.97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6,503.75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项)预算3,188.25万元,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预算1,748.30万元,用于单位完成日常和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如政协委员培训费、政协界别活动经费、业务工作经费、大楼管理及会场服务费等支出。

(3)政协会议(项)预算1,027.90万元,用于政协全委会、常委会等会务费。

(4)委员视察(项)预算429.30万元,用于政协委员调研视察差旅、住宿、交通等费用。

(5)其他政协事务支出(项)预算110万元,用于《江苏政协志》编撰及其他业务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预算973.13万元,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预算412.09万元,包括:

(1)住房公积金(项)预算248.45万元,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2)提租补贴(项)预算163.64万元,用于发放职工住房租金补贴。

(三)2014年度省级部门公共财政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说明

2014年江苏省政协办公厅“三公”经费预算863.7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7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41.2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80.7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0.53万元)、公务接待费446.50万元。            

2014年与2013年相比(2013年“三公”经费预算935.57万元),减少71.79万元,减少了7.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比2013年减少4万元,减少了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13年减少4.25万元,减少了1.23%;公务接待费比2013年减少63.54万元,减少了12.4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勤俭办事,压减“三公”经费开支。

“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是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2014年度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4年江苏省政协办公厅部门预算按照统一规定的财政供给政策、资金来源渠道和开支标准编制,大力压减“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项支出。本年度部门预算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专户管理非税资金和其他资金。部门预算支出按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按支出用途包括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单位预留机动经费。

2014与2013年度相比(2013年度部门支出总预算为8,072.77万元),减少105.8万元,减少了1.31%。其中: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128.04万元,减少了1.9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8.4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增加),增加了1.93%;住房保障支出增加3.84万元(主要是按政策调整公积金),增加了0.94%。按支出用途分类,基本支出减少75.36万元,减少了1.59%;项目支出减少30.44万元,减少了0.94%;单位预留机动经费与上年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