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协办公厅2013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省政协是我省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省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省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政治协商是对我省大政方针以及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各党派参加政协工作的共同性事务,政协内部的重要事务以及有关爱国统一战线的其他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进行协商。其形式主要有: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政协党组受党委委托召开的座谈会、秘书长会议、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以及根据需要召开的由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界代表人士参加的内部协商会议、书面协商等。民主监督是对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参加政协的单位和个人遵守政协章程和执行政协决议的情况等,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监督。其形式主要有: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向省委、省政府提出建议案,各专门委员会提出建议或有关报告,委员视察、委员提案、委员举报、大会发言、反映社情民意或以其他形式提出批评和建议,参加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调查和检查活动,政协委员应邀担任司法机关和政府部门特约监督人员等。参政议政主要是选择我省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或其他形式,积极主动地向党政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省政协办公厅2013年部门决算编报单位1个,即省政协办公厅(机关),现有处(室)21个。
三、2013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3年,省政协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项工作在历届政协工作的基础上有了新的进展,为深入实施“八项工程”、全面推进“两个率先”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着力加强思想理论建设。通过举办专题讲座、编发学习资料、组织委员培训等,认真学习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中共江苏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帮助广大委员进一步提高思想理论水平和参政议政能力。共举办新委员学习研讨班4期,编印学习资料14期;就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举行理论研讨会,共收到论文187篇,有100余篇汇编成册;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定了八项规章制度,教育实践活动达到了不走过场、务求实效的目的。
二是积极助推科学发展。始终把推动科学发展作为履行职能的首要任务,分别召开1次全体会议、4次常委会议、8次主席会议,组织委员广泛协商议政,积极建言献策。其中,十一届二次、三次常委会议分别以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全面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以及实施民生幸福工程、加快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全覆盖为议题,十一届四次、六次主席会议分别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推进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为议题,开展协商讨论,共收到发言材料162篇,为省委、省政府科学民主决策提供了参考。
三是有效开展各项经常性工作。以专委会为依托,就加大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升级力度、江苏能源可持续发展、太湖水污染治理、加强乡村医生培养等15个课题开展专题调研,就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改善城市空气质量进行集中视察,就加快发展学前教育开展专题民主监督,共形成调研视察报告和专项建议15篇。一年来,立案的656件提案全部办复,遴选12件重点提案由主席会议集体督办和主席、副主席分别牵头督办,促进了有关工作的深入开展。编报《社情民意》简报61期,省委、省政府领导44人次对其中的39期作出批示。认真做好文史资料工作,扎实推进第二轮《政协志》编纂工作,出版《钟山风雨》6期。认真办好《新华日报》“团结与民主”专版、《江苏政协》杂志和江苏政协网站,营造了有利于政协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是努力做好团结联谊工作。坚持把加强团结贯穿于履行职能的各个环节,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在政协中的作用。积极做好民族宗教工作,支持引导宗教界开展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密切关注不同阶层利益诉求,充分发挥政协界别优势。加强同港澳台侨同胞的大团结大联合,推动苏台合作交流和人员往来,促进了各方面关系和谐,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
五是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把加强自身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为政协履行职能提供了有力保障。充分发挥委员主体作用,以“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促进城乡共同繁荣”为主题举行委员活动日,在建军节、教师节分别举行委员座谈会,组织开展宁外委员异地视察,赴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开展“感恩在心、回报于行”主题帮教活动。支持专委会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提升专委会工作水平。扎实推进“学习型、文化型、健康型”机关建设,举办“名人名家”讲座7期,以江苏历史文化纵览为主要内容一书即将编写完成。加强与市县政协工作的联系、联络和联谊,召开全省政协秘书长座谈会和专委会工作研讨会,赴市县政协就省政协2014年主要工作安排进行专题调研,广泛听取意见。
此外,积极配合全国政协组织好在我省开展的调研视察和座谈活动。密切与兄弟省市区政协的联系交流。省政协昆评室和书画室工作、南京中国近代史遗址博物馆建设与管理工作也都取得新的进展。
第二部分 江苏省政协办公厅2013年度决算表
表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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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部门:江苏省政协办公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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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收入 |
支出 |
||||
项 目 |
行次 |
决算数 |
项 目 |
行次 |
决算数 |
栏 次 |
|
1 |
栏 次 |
|
2 |
一、财政拨款收入 |
1 |
8090.35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29 |
6686.40 |
其中:政府性基金 |
2 |
50.00 |
二、外交 |
30 |
|
二、上级补助收入 |
3 |
|
三、国防 |
31 |
|
三、事业收入 |
4 |
|
四、公共安全 |
32 |
|
四、经营收入 |
5 |
|
五、教育 |
33 |
|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6 |
|
六、科学技术 |
34 |
15.00 |
六、其他收入 |
7 |
101.41 |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 |
35 |
70.00 |
|
8 |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 |
36 |
954.73 |
|
9 |
|
九、医疗卫生 |
37 |
|
|
10 |
|
十、节能环保 |
38 |
|
|
11 |
|
十一、城乡社区事务 |
39 |
|
|
12 |
|
十二、农林水事务 |
40 |
|
|
13 |
|
十三、交通运输 |
41 |
|
|
14 |
|
十四、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
42 |
|
|
15 |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
43 |
|
|
16 |
|
十六、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
44 |
|
|
17 |
|
十七、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
45 |
|
|
18 |
|
十八、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46 |
|
|
19 |
|
十九、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
47 |
|
|
20 |
|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
48 |
408.25 |
|
21 |
|
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事务 |
49 |
|
|
22 |
|
二十二、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
50 |
|
|
23 |
|
二十三、其他支出 |
51 |
|
本年收入合计 |
24 |
8191.76 |
本年支出合计 |
52 |
8134.38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25 |
|
结余分配 |
53 |
|
上年结转和结余 |
26 |
0.20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54 |
57.58 |
|
27 |
|
|
55 |
|
合计 |
28 |
8191.96 |
合计 |
56 |
8191.96 |
表2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
编制部门:江苏省政协办公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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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
项目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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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栏次 |
1 |
2 |
3 |
||
合计 |
8032.97 |
4659.41 |
3373.56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 |
6584.99 |
3296.43 |
3288.56 |
|
20102 |
政协事务 |
6584.99 |
3296.43 |
3288.56 |
|
206 |
科学技术 |
15.00 |
|
15.00 |
|
20604 |
技术研究与开发 |
15.00 |
|
15.00 |
|
207 |
文化体育与传媒 |
70.00 |
|
70.00 |
|
20706 |
文化事业建设费安排的支出 |
50.00 |
|
50.00 |
|
20799 |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20.00 |
|
20.00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 |
954.73 |
954.73 |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954.73 |
954.73 |
|
|
2080504 |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954.73 |
954.73 |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408.25 |
408.25 |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408.25 |
408.25 |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245.11 |
245.11 |
|
|
2210202 |
提租补贴 |
163.14 |
163.14 |
|
|
注:财政拨款支出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本表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款”级科目列示,其中涉及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农林水事务、住房保障等支出细化到“项”级科目) |
表3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
编制部门:江苏省政协办公厅 |
|
|
单位:万元 |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
925.42 |
80.00 |
346.00 |
85.00 |
261.00 |
499.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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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江苏省政协办公厅2013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情况
江苏省政协办公厅2013年度收入决算8191.96万元,比上年增加580.14万元,增长7.62%。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日常公用经费和公积金政策调整增加等。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8090.35万元,为当年从省级财政取得的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101.41万元,为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即:利息收入、会场租借收入、废旧物品变价收入等。
3.上年结转和结余0.2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部门支出情况
江苏省政协办公厅2013年度支出决算8134.38万元,比上年增加522.84万元,增长6.87%。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686.4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省政协办公厅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2.科学技术(类)支出15万元,用于省政协科技委员会“江苏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生态环境研究”课题专项支出。
3.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70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其中:省政协昆剧研究会专项业务支出20万元,江苏省炎黄文化研究会专项业务支出50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54.73万元,主要用于省政协办公厅机关离退休人员支出等。
5.住房保障(类)支出408.25万元,主要是省政协办公厅机关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包括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发放的提租补贴。
6.年末结转和结余57.58万元,为本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省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一)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江苏省政协办公厅201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032.97 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8.75%。其中:基本支出4659.4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58%;项目支出3373.5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2%。
(二)财政拨款支出构成情况。
江苏省政协办公厅201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584.99万元,占81.97 %;科学技术(类)支出15万元,占0.19%;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70万元,占0.8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54.73万元,占11.89%;住房保障(类)支出408.25万元,占5.08%。
三、“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3年,江苏省政协办公厅“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925.4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80万元,占8.6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46 万元,占37.39%;公务接待费支出499.42万元,占53.97%。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当年从省级财政取得的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省政协办公厅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专项履职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四、科学技术(类)支出:指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科学技术普及、开展国际重大科技合作、重大专项、转制科研机构、科技奖励等。
五、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指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会事务等。如行政机关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和服务所发生的工作支出。
七、住房保障(类)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