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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3-06 17:58 来源: 本站原创

  “外国专家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中国一直欢迎外国专家积极来华工作,不断健全外国人才管理服务保障的各项政策。现在仅仅在我们学校,就有45名全职长期聘用的外籍教师,其中非华裔32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副校长施大宁委员说。

  随着我国开放程度日益扩大,近几年各类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聘用的外国专家规模逐年增大,专家的国别也越来越广。在与外国专家交流的过程中,施大宁发现:“一些长期在高校任教的外国专家希望像中国人一样能成为事业单位体制内人员,拥有编制,但目前国家政策虽然允许,但未明确细则,不易操作。希望国家尽快制定外籍人员进入事业编的相关规定和操作细则。”

  施大宁认为,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今天,更应该重视发挥外国专家的作用。在与外国专家交流中,施大宁留意到,外国专家普遍最为关心的是医疗保险,而国内单位聘用的外国专家主要采用商业保险的模式,社保推广度不高。

  “建议考虑将外籍人员经常就医的一些国际医院的基本诊疗项目纳入医保范围。”施大宁建议。

  医保仅是一个环节,对于外国专家的社保问题,施大宁建议针对不同的外籍人群,可选择性缴纳五险项目;养老保险上,如果外籍人员离开中国需要退保,可进一步简化相关手续,退还保费时,除了个人账户外,由用人单位缴纳的统筹费用可根据外籍专家在华服务时间、工作业绩等情况,给予一定退还补偿。同时针对高层次外国专家群体,以自愿原则允许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

  当前高层次外国专家工薪待遇不断提高。但是我国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年度总额分别为每人每年等值5万美元。外籍人员工资、奖金、津贴等人民币收入的兑付需审核材料包括:书面申请、本人有效护照获身份证明、雇佣证明(包括工作许可证以及雇佣合同等)、人民币收入清单、税务凭证。施大宁建议国家出台相关规定,针对境内工作外国专家结汇提高总额、简化所需材料,加快办理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