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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3-05-20 00:00 来源: 本站原创

 

        长江江苏段全长418公里,流经南京等8个省辖市及16个县(市),流域面积3.89万平方公里。长江是我省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最主要的水源,是全省重要的水上运输干线,也是全省乃至全国淡水渔业的基地。加大对长江水污染的防治力度直接关系到我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一、江苏省在保护长江生态环境方面所作的主要工作

        近年来,江苏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十分重视长江生态环境问题,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长江的保护力度。继淮河、太湖流域重点工业污染源实现达标排放之后,又将长江流域污染源达标排放列为1999年着重抓的20件实事之一,要求流域内408家重点污染企业必须于1999年6月底达标排放。这项工作得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邹家华同志的高度评价,认为“这是江苏省委、省政府具有战略远见的决心,是狠抓环境保护、治理长江污染的一项重要举措”。1996年以来,沿江的张家港、昆山、苏州、江阴、常熟、太仓等一批城市获得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称号,总数占全国的1/4,南京、无锡、常州、扬州、镇江及金坛、溧阳等市也正在积极创建环保模范城市。扬中、江都、仪征等市(县)被命名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全省还有一大批县(市、区)加强生态保护,推进生态示范区建设。镇江豚类自然保护区、长江口北支湿地自然保护区正在报批中。为保护南水北调源头水质,国家环保总局批准我省建立南水北调东线源头生态功能区。为保证饮用水安全和科学保护长江,我省开展了饮用水源地有机毒物监控和长江水环境容量研究工作。此外,我省正积极配合国家环保总局编制长江水污染防治规划。“十五”以来,我省以国家加大实施太湖水环境综合整治和实施“南水北调”东线工程为契机,进一步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以遏制流域水环境恶化的趋势。目前我省长江干流中泓水质基本稳定,除个别断面的个别指标外,总体符合Ⅱ类水标准。

        做好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建设工作,我们的体会是:首先,领导重视。在长江流域重点污染源达标排放的紧要关头,省委明确提出要求:各地、各部门一定要全力确保我省人民生存、生产和生活最为重要的母亲河长江不受污染,已经污染的地方要采取一切措施尽早解决好。为抓好长江流域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工作,季允石省长曾批示强调:形势严峻,任务艰巨。当务之急是务必确保长江流域408家重点污染企业于1999年6月底前实现达标排放。因此,近几年长江生态建设的各项繁重任务能按时保质完成,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鼎力支持,一把手亲自抓是分不开的。其次,建立良好的工作机制。在实现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工作中,我省逐步形成了“政府领导、部门负责、环保统一监管、企业治理、公众参与、新闻舆论监督”的工作机制,省、市、县均成立了由计经委牵头,各有关部门组成的督查组,环保部门也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加强监督检查,有效推动了长江水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的开展。第三,加大污染治理投入。各级政府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工业污染治理实现达标排放的若干政策措施》,加强对达标排放企业的政策扶持。省财政从世行贷款周转金中拨出6000万元专门用于长江流域污染源达标排放工作。在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方面,我省通过机制创新筹集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资金,今年3月1日无锡、常州、苏州和镇江四市同步提高了城市污水处理费达1.1—1.15元/吨,南京市提高到0.95元/吨,其他各市都在0.6元/吨左右。目前,全流域已投资42亿元,新建、改建污水处理厂36座,新增200万吨/日的处理能力。第四,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导向作用。各级新闻单位都非常关注母亲河保护工作,他们都积极参与到污染源达标排放活动中来,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种新闻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进行宣传、报道,对违法行为予以公开“曝光”,营造强烈的舆论氛围。“保护母亲河——聚焦长江”、“中华环保世纪行——聚焦长江”等活动搞得有声有色。

    二、充分认清长江流域的环境形势

        目前长江水环境保护的任务十分艰巨,面临的严峻形势不容乐观。虽然长江中泓、“南水北调”东线水源区水质基本保持在地表水Ⅱ类水平,但入江支流水质还较差。据2001年监测数据,我省长江干流的11个监测断面中,水质达标率为91%(达二类标准),而入江主要支流的29个控制断面中,只有44.8%的断面水质符合功能区划要求。

        影响长江流域水环境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一是结构性污染。流域内能耗大、污染重的化工、纺织、制药、造纸、食品等传统产业比重较高,排污量较大。目前,江苏沿江共有工业企业2.96万个,年排放工业废水17.1亿吨、COD18.8万吨,其中化工、纺织、制药、造纸、食品等行业排放废水7.89亿吨,COD 13.0万吨。二是生活污染比重不断增加。城市生活污水年排放量已从1980年的2.08亿立方米增加到2000年的10亿立方米,年排放化学需氧量29万吨,占总量的61%。三是交通污染。我省水运发达,长江更是主要的航运通道,船舶废水、垃圾、粪便污染问题比较突出,特别是挂浆机船,船况差、技术含量低,对水体污染最大。四是岸线过度开发。目前全省已开发利用岸线136公里,占可开发利用的30%,其中71%左右被港口码头和工业占用。而且港口码头建设布点过多,功能、性质雷同,泊位结构不合理,中小型泊位多,社会化利用程度低,这不仅对长江防洪造成影响,而且破坏了生态环境,加重了油污染。五是农业面源污染。农民对化肥、农药依赖性较大,农村生活废弃物重复利用率低,加之畜禽养殖场大部分没得到有效治理,致使大量的面源污染物随径流汇入长江水体。

 

        三、今后进一步加强长江生态建设的设想和建议

        我省在长江生态建设和污染防治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目前治理长江任务的艰巨性,长期性,必须正确树立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观念,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水资源保护和生态建设的关系,紧紧抓住国家高度重视太湖水污染防治和实施“南水北调”东线工程的机遇,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实施流域、城市水环境综合整治,确保长江的战略水源地位,保护好长江,为子孙后代留下清洁水源。

        1、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环境意识。目前,制约环境质量改善的主要因素仍取决于人们的环境意识。近几十年的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使全社会的环境意识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总的来看,公民的环境意识仍处于较低的水平,已经成为影响环境保护的最大障碍。因此,要通过新闻、电视等媒介,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倡导文明新风。同时,广大群众也要从自己做起,从点滴做起,以实际行动带动整个社会进步。

        2、推进循环经济,努力转变江苏的经济社会发展模式。2001年12月,省人大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快环境综合整治推进生态省建设的决定》,提出了建设生态省的长远发展目标。今年,省委、省政府将召开全省可持续发展会议,出台《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决定》。我们认为,生态省建设核心是发展循环经济,促进资源的永续利用。“十五”期间,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法规制度和引导循环经济良性发展的各类政策,逐步建立循环经济的体制和发展循环经济的技术支撑体系,在我省长江流域率先建成一批符合循环经济理念的企业、工业园区、生态市,最终实现建设生态省的目标。

        3、依靠科技进步推动长江水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削减污染物排放量。1997年以来,我省开展的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计试点工作,已经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十五”期间,我们将要把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计从省级试点推广到市、县试点;把清洁生产从工业领域推广到第一产业、第三产业,所有重点排污企业都要通过清洁生产审计,并积极推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二是加快结构调整步伐。我省长江流域由于产业结构性问题造成的污染比较突出。印染、化工、制革、食品等行业的排污量占所有工业排放量的60%以上,而且企业数量多、规模小、工艺雷同,污染严重。“十五”期间,我省计划首先完成印染、化工行业结构调整,引导它们进行科技升级,建设生态工业园。三是大力做好节水和污水资源化工作。一方面利用价值规律,逐步提高污水处理费,促使用户节约用水,降低污水排放量。另一方面是提高城市尾水重复利用率,目前,省建设厅正在组织开展相关研究,尽可能将城市处理达标的污水进一步用于景观、农业用水,减少污水排放量,相应减少进入长江的污水量。

        4、加快长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一是严格执法,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主要是通过加大执法力度巩固提高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成果,对于偷排、超标排放的污染企业,坚决予以严肃处理;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五小”、“十五小”企业坚决关停。我省已决定,将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活动长期开展下去。二是严格控制城乡居民生活污染。目前,城乡居民生活污水、垃圾直接排入河道的现象比较普遍,必须下决心进行整治,禁止向湖、河倾倒垃圾、粪便。加快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到“十五”末,我省长江流域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能力将达到400万吨/日。三是严格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一方面要抓住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契机,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有机农业,抓好生态农业示范区建设,生产更多经济效益好、环境污染少的农产品。合理调整水产养殖规模、布局和结构,维护水域生态平衡。逐步改进耕作、施肥制度,大力推广秸秆还田、秸秆气化,科学使用化肥、农药,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节水灌溉技术,积极鼓励农民使用有机肥。另一方面要强化畜禽饲养管理,加强畜禽粪便的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去年,我省太湖一级保护区内的集约化畜禽养殖场的污水都实现了达标排放,今后要进一步扩大治理范围,严禁向河道直接排放畜禽粪便。四是严格控制船舶交通污染。全面建设船舶和加油站防污设施,加强船舶垃圾、粪便、固体废弃物管理,港口、码头要逐步建成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强化船舶污染防治监督,提高设施的使用率。五是继续实施河道清淤和水利调控工程。近两年太湖地区实施河道清淤工程效果比较明显。“十五”期间又安排了主要河道的清淤工作,在开展河湖清淤的同时,不断提高清淤效果,同时在主要河道两侧坡地结合农业经济林和农田林网建设进行绿化。采取水利调控措施,做好区域供水的统一规划和调度。六是加强长江岸线开发的统一规划。目前正在抓紧研究、调整长江沿线的工业、港口、码头的布局,更好地发挥长江岸线的作用。七是实施“南水北调”东线水源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工程。国家环保总局已批准在夹江、芒稻河、廖家沟两岸及三条河围成的三角区共256平方公里的“南水北调”源头区建立生态功能保护区,通过点源污染控制与产业结构调整、面源污染控制、湿地保护与建设、生态林网与生态廊道建设等具体工程的实施,确保“南水北调”水源地的水质安全。

        5、加强立法,依法保护长江水环境。淮河流域、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进展的一条重要经验是国家及时颁布了《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国务院下达了《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及九五计划》、《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等,使得流域内各级政府的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一致,国家对各省(市)的监督有法可依。但目前长江流域的水污染防治尚无专门法规,一些地方以牺牲国家整体利益为代价、以邻为壑转嫁污染的情况难以控制。因此,建议尽快就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立法,促使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尽快步入法制化轨道。

        6、建立有效的长江水污染防治工作机制。长江流域多个省市,是一条具有多种功能的河流,造成其污染的因素也是多方面的,必须调动相关地区、相关部门的力量,采用综合整治措施才可见效。因此,长江水环境保护不单是某个省市、某个部门能完成的事,必须建立由国务院统一领导、各省市、各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同时,各级政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要发挥统一法律、统一规划、统一监督的作用,加强沿江建设项目管理,建立长江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定期发布长江水质公报,推动长江水环境保护工作。

        我们相信,只要沿江十省市保护长江的目标一致,共同采取有效措施,就可以将长江流域建设成为全国区域功能完善、产业布局合理、城乡关系协调、生态环境优美的可持续发展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