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成立以来的第一次会议,召开这次会议的目的,是要提高对人口资源环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推动全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的工作。首先,我代表省政协对这次全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的召开表示衷心的祝贺!对与会的各市政协领导和同志们表示热烈的欢迎!
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是省政协八届六次常委会议新增设的一个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的设置,适应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需要,适应了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为政协组织从更广阔的领域发挥职能作用创造了条件。人类社会发展到今天,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文明。但是,随着人口的激增、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工业与经济的发展,也带来了一系列严重的社会问题。突出表现在人口膨胀、资源短缺、生态破坏、环境恶化,强烈地制约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特别是近10年来,大气臭氧层的破坏、全球气温变暖、生物多样性的消失,以及酸雨、海洋污染等区域性、全球性环境问题,对人类赖以生存的整个地球环境造成了重大影响。经济、社会、人口、资源、环境相互协调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国际社会普遍关注和致力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借鉴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经验教训,早在80年代,我国政府就将计划生育和保护环境定为基本国策,坚定不移地贯彻实施,取得了重大成效。但是,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国人口众多、自然资源相对不足,经济基础和技术能力薄弱,在实现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过程中,承受着人口、资源、环境的巨大的压力。为此,中共中央、国务院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标志着我国对人口、资源、环境控制问题的高度重视和坚定决心。1997年9月,中共十五大确定了我国跨世纪的宏伟目标,进一步指出在我国现代化建设中,必须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这为我国在迈向21世纪的进程中,妥善解决经济、社会、人口、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问题指明了方向。正是在这种大背景下,全国政协九届常委会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增设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随后,召开了全国暨地方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工作座谈会,李瑞环主席亲切接见与会代表并发表重要讲话。这次会议,极大地推动了全国地方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的工作。正是在这次会议的感召下,省政协八届六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增设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的设置,体现了政协工作服从于和服务于国家工作大局,人民政协紧密围绕实现跨世纪宏伟目标参政议政的基本原则,适应了我国现代化建设跨世纪发展需要,使政协工作内容得到了扩展和深化,为委员们及所联系的各界人士参与国是,建言献策,提供了新的领域和更多的机会。
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成立只有一年多时间,但是工作扎实,取得了很大的成绩。这与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们的共同努力是分不开的。委员会成立以后,大家以巨大的热情投入工作,认真学习江泽民总书记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以及中央有关加强计划生育工作、合理利用与保护资源以及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文件精神;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建言献策;主动走访省有关部门,建立联系,争取省有关部门的支持等,所有这些,反映大家对人口、资源、环境问题的关注,体现出大家对人口、资源、环境问题具有强烈的责任感。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成立不久,便组织召开了“十省市政协长江流域水资源环境保护工作座谈会”。这次会议是由江苏省政协倡议召开的,得到了沿江各省市政协和有关部门的热烈响应。会议开得很成功,对推动长江流域水资源环境保护产生了积极的影响。这是一项十分有意义的活动,是政协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体现。会议不仅宣传了江苏,也扩大了江苏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的影响。全国政协人口资源委员会及许多兄弟省市政协,对江苏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成立不到半年,便组织如此规模的区域性会议,并取得圆满成功,给予了很多赞誉。
人口、资源、环境问题是当今国际社会普遍关注和致力解决的一个问题,也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成立后,围绕我省经济、社会与可持续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了许多有建设性的意见与建议,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如“农村环境污染防治问题”,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先后组织委员赴南京、常州、泰州、扬州和淮阴5市及所属8个县(市)进行了专题调研,形成了很好的报告。省政协八届三十一次主席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提出了《关于加快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的建议案》。这份建议案,准备以常委会的名义向省委、省政府提出。
应该说,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成立以来做了大量的工作,开了一个好头,今后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把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的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就全省政协来说,尽管有的市专门委员会的设置还不完备,但围绕人口、资源、环境问题,都做了大量工作。今后,全省各级政协仍要高度重视人口、资源、环境工作,把这三项国策的贯彻落实列入政协参政议政的重要内容,在这方面多动脑筋,多做工作,多献良策。李瑞环主席在全国政协九届一次会议闭幕会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当今世界人口、资源、环境等全球性问题愈趋突出,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经济与社会协调共进引起广泛关注,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各国现代化建设中必须认真对待的重要课题”。人民政协的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这个职能怎么履行,怎么体现,就是要在类似的这些重要课题上建言立论。我们希望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与各市政协相关委员会相互支持、相得益彰,使政协职能得到更有效地发挥,使政协工作做得更加活跃更有成效;希望全省各级政协组织围绕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问题,提出新要求,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创造新经验,走在全国兄弟省市政协的前列。这里,我讲几点意见,供同志们参考。
第一,进一步提高全民对人口、资源、环境问题的认识,把可持续发展战略落到实处。
能不能坚持做好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关系到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安全,关系到我国人中生活的质量,关系到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的长远大计。可持续发展是当今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是国家制定方针政策和发展战略所遵循的基本原则,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跨世纪发展战略的根本保证,是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中央第三代领导集体,结合当今中国国情和世界经济发展的经验教训,逐步提出并形成的重要发展战略。这一战略正确处理了当前我国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是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对江苏这样一个人口多、资源少的经济大省来说,如何寻求一条经济、社会、人口、资源、环境相互协调的可持续发展道路,显得尤为重要。计划生育、环境保护、节约和保护耕地,都是我们国家的基本国策,我们应该实行全民教育,建立全民的资源忧患意识和正确的资源观,引起全社会对人口、资源、环境问题的关注,增强全民的责任感、紧迫感、危机感,使可持续发展战略深入人心,成为全民的共识。这方面,省、市政协都可以做些工作,发挥自己的作用。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以及各市政协有关委员会,要组织委员认真学习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以及加强环境保护工作与生态环境建设等有关文件精神,抓好三大基本国策的宣传工作。每年3月22日“世界水日”、6月5日“世界环境日”期间,可配合省、市有关部门开展宣传活动。
第二,围绕人口、资源、环境与江苏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热点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建言献策。
我省是全国的人口大省,人口密度高,压力大,人均耕地不足一亩,能源和金属矿产资源缺乏,水资源也不丰富;全省190多条中小河流,重污染、中等污染占33%,轻污染占32%。针对人口、资源、环境压力日益加大的实际情况,江苏把贯彻执行环境、耕地保护和计划生育这三项基本国策,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放在突出的位置,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江苏从整体上推进走可持续发展的力度还不是很足,在实际工作中也还没有得到全面的贯彻和落实,诸如经济发展与环境、资源保护两张皮等问题,在现实生活中依然存在;江苏经济社会发展中所出现的经济快速增长与能源、原材料大量消耗的矛盾,工业迅速发展与污染治理能力滞后的矛盾,城市化进程加快与环境容量减少反差强烈的矛盾,淡水资源短缺与水污染不断加剧的矛盾,人口不断增加与耕地逐年减少的矛盾,矿产资源相对不足与粗放型采矿造成资源大量浪费的矛盾,海洋产业结构落后与开发中对资源破坏严重的矛盾,以及生态环境基础脆弱与抗灾能力不强的矛盾等等,严重影响江苏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由此可见,江苏要真正坚持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尚须进一步作出不懈的艰苦努力。
世纪之交,全球经济面临新的转折,知识经济初露端倪,江苏应从自己的实际出发,抓住历史机遇,努力把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转移到知识经济的规道上来,不甘落后地去迎接一场新的革命;要努力依靠科学技术发展知识经济来支持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也要依靠科技进步和知识经济有效地为可持续发展决策提供依据和手段。在这些方面,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及各市政协有关委员会,要利用自身的优势,开展专题调查,进行超前性的研究,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与建议,为政府排忧解难。 第三,贯彻以法治国的方针,加大对人口、资源、环境问题的民主监督力度。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是政协的基本职能,三者密不可分。就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视察活动,提出意见与建议,既是政治协商、参政议政的主要形式,也是实施民主监督的重要体现。党的十五大提出了“以法治国”的方针,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之间错综复杂的矛盾,必须依法办事。今后,政协要拓展民主监督的范围和领域,加大有关人口、资源、环境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目前,国家已经制定颁布了《土地保护法》、《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海洋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正在加紧制定中;我省也制定了《江苏省计划生育条例》、《江苏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即将出台《江苏省违反环境保护法规行政处分处罚办法》等,省、市政协要加强执法检查,加大民主监督力度,推动江苏经济、社会发展步入法制化轨道。为此,必须加强与省、市有关部门的联系。要与政府部门保持经常性的联系与沟通,及时通报相关课题,共同协商调研主题,以保持高起点,减少盲目性。每个调研课题立项后都要请有关部门介绍情况,进行座谈,并注意调研过程中的联系与协调,有些专题可以直接请部门参与调研讨论。
第四、发挥优势,充分发挥委员会履行政协职能的作用。人口、资源、环境问题,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也是一个社会问题,不仅涉及到自然科学,也涉及到社会科学,不仅要研究过去,更要着眼未来,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的委员,要不断加强理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明确自己所肩负的责任,积极为江苏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作贡献。
政协既有具有渊博专业知识的专家,还有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领导干部,可以说是个“智力库”,我们要充分调动每一位委员的积极性,发挥综合优势,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第五,加强省、市政协的联系与合作,进一步提高政协工作的整体水平。
加强省市政协的联系与合作,有助于提高政协系统的整体合力。省政协其他专门委员会,在过去的工作中,特别注意这一点,效果较好。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作为新成立的委员会,更要加强与市、县政协的联系与合作。围绕江苏人口、资源、环境与可持续发展问题,省市政协可以加强联系,联合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意见与建议。这次会上,各市政协还要就这一问题进行讨论,交换意见,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要认真听取大家的意见与建议,并在会后认真加以采纳。同时,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也要加强与兄弟省、市、区政协相关委员会的联系,努力开拓对外交往的新局面。
我就讲这些,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