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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3-01-20 00:00 来源: 本站原创
1950年
    1月9日  南京市首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举行第二次会议,主要商讨推销人民胜利近实公债问题,决定组织人民胜利折实公债推销委员会,争取超额完成任务。会议还决定设立协商委员会秘书长,以密切与委员的联系;并决定改中正路为中山南路,林森路为长江路,北平路为北京路,中正巷改为原名东首巷。唐亮副主席主持会议。
    1月15日  苏南首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驻会委员会举行第三次会议,苏南区各地工商界代表暨生产救灾委员会委员70余人列席。会议讨论了推行公债和生产救灾的问题,确定了苏南人民胜利折实公债的具体分配数额。
    3月5日—6日  苏南首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驻会委员会举委第四次全体会议,听取陈丕显主席关于华东军政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的传达、苏南行政公署主任管文蔚所作的关于生产救灾工作的报告,并决定组织灾区视察团去了解灾情,慰问灾民。华东军政委员会委员冷?也参加了会议。
    3月23日  南京市首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举行第三次会议,商讨召开首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三次会议的问题,通过了会议的日期、程序和主要内容以及代表名单。唐亮副主席主持会议。
    4月9日  南京市首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举行第四次会议,讨论通过柯庆施副市长向市一届三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提将近施政报告(草案)和代表遗缺递补名单,具体拟定会议议程,并协商市一届三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主席团名单和大会秘书处名单,提请大会通过。邓昊明副主席主持会议。
    4月12日—16日  南京市首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讨论通过了市首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增补委员名单(八人)以及庆祝南京解放周年筹备委员会委员名单。
    4月22日  南京市首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举行第五次会议,听取柯庆施副市长有关市首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以后市府工作计划的报告,审查中国保卫世界和平工作委员会南京分会委员名单,并通过了“南京市生产建设研究委员会”(由市协商委员会领导)、“南就市生产救灾委员会”、“南京市卫生防疫委员会”(由市政府领导)委员名单。唐亮副主席主持会议。
    5月25日  南京市首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举行第六次会议,听取并通过市生产救灾委员会决伯华秘书长关于该委员会成立以来的工作报告,市政府李芸华副秘书长关于新市区划分的报告,以及市地政局朱启銮局长关于减低1949年本市地户税附加政教事业税的报告;会议还通过了市协商委员会秘书长组织法和“向解放舟山群岛的人民解放军第三野战军致敬”的电文。张士一副主席主持会议。
    6月2日  南京市首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举行第七次会议,推选张士一为全国政协一届二次会议列席代表,并就全国政协一届二次会议的内容进行讨论、准备提案。到会委员最后还在保卫和平书上签了字。粟裕主席主持会议。
    7月26日—30日  苏南首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驻会委员会举行第五次全体会议,苏南各县市各民主阶层代表、爱国民主人士及苏南各直属机关代表148人列席。会议由钱孙卿、钟民副主席传达全国政协一届二次会议的精神和决议,陈丕显主席和荣德生副主席传达华东军政委员会第二次全体委员会议的精神和决议。会议还听取苏南行署刘秀平副主任关于1950年上半年苏南行政工作的报告和苏南行署财政处关于执行中央统一财经工作决定的报告,并对苏南地区实施土地改革诸问题进行了分组讨论,通过关于拥护土地改革、关于召开苏南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一届二次全体会议的决议及反对美国侵台湾、朝鲜的通电。
    8月15日  南京市首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举行第八次会议。邓昊明副主席传达华东军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市财政局刘峰副局长报告本年度本市财政情况,并提出关于征收夏季营业税、本年度营业税征收附加税及调整房捐等问题;会议最后对市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将代行各界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问题作了初步讨论。张士一副主席主持会议。
    9月5日—13日  苏南首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举行第二次会议,选举成立了协商委员会,陈丕显为主席,钟民、欧阳惠林、陆小波、庞甸材为副主席。
    9月7日  南京市首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举行第九次会议,讨论确定了市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的中心议题、代表各额分配及产生方法;讨论了市生产救灾委员会提出的救济皖北灾民案,决议由市协商委员会发出号召,发动本市人民以募集寒衣为主,救济皖北灾民。邓昊明副主席主持会议。
    9月14日  南京市首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举行第十次会议,讨论了有关召开市二届一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问题,修正通过了市二届一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产生办法及名额分配的决定;同时通过了募集寒衣救济皖北灾民的号召;还着重商讨了筹备庆祝国庆的事宜,决议成立“南京市各界人民庆祝国庆纪念筹备委员会”,具体负责筹备工作。
    苏南首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举行第一次会议。会议决定:驻会委员会的秘书长汪海粟,副秘书长姚惠泉、周梅初分别继任协商委员会的秘书长和副秘书长;增选张允溪、许符实为协商委员会副秘书长;原驻会委员会的秘书处、水利委员会改为协商委员会的下属机构。
    10月7日—15日  苏北区首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在扬州市举行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苏北首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萧望东当选为主席,万众一、吴月波、高峰、计雨亭、张敬礼为副主席,委员61人。
    10月11日  南京市首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举行第十一次会议,审查通过了市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代表名单,并通过了市生产救灾委员会的人事变动,同意冯伯华为生产救灾委员会主任委员,接替原主任委员李广的工作。
    10月19日  南京市首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各项筹备工作的报告,讨论柯庆施市长将在市二届一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上所作的关于市政工作的报告及会议的程序。
    10月22日  南京市首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举行第十三次会议。会议根据中央人民政府颁布的《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决议将本市此次代表会议正名为“南京市第二届第一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以前召开的三次会议均为第一届,而不称为一、二、三届。
    10月23—29日  南京市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代行了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选举柯庆施为市长,李乐平、金善宝为副市长。会议还选举产生了本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柯庆施当选为主席,江渭清、陈鹤琴、何基沣、蔡惟庚为副主席。
    11月5日—6日  苏南首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举行第二次会议。会议讨论通过了苏南人民行政公署提出的《苏南区土地改革实施办法(草案)》;听取了陈丕显主席关于目前时局的报告;还一致通过了各民主党派关于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联合宣言的通电;并讨论了筹备成立中国人民保卫世界和平反对美帝侵略委员会苏南分会的问题。陈丕显主席主持会议。
    11月8日—13日  苏北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举行第一次会议,听取萧望东主席关于目前时事问题报告、高峰代表苏北人民行政公署惠浴宇主任所作的《关于苏北行政区土地改革具体实施办法(草案)》的说明、苏北人民行政公署农水处王伯谦处长关于今冬治水任务与治淮计划草案的报告;讨论通过了苏北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组织条例、苏北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组织通则、苏北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议事规则;推定徐建楼为苏北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秘书长,成克坚为副秘书长;协商通过了政治法律委员会、文化教育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治水兴垦委员会、卫生建高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及委员人选。会议还发表了全力拥护各民主党派联合宣言的声明,通过了拥护中央治淮计划和苏北行政区土地改革具体实施办法的决议。
   11月9日  南京市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举行第一次会议。会议推定常委11人,并决定结合加强杭美援朝工作传达市二届一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决议。柯庆施主席主持会议。
    11月20日—21日  南京市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举行第二次会议。会议讨论了加强时事学决、广泛开展抗美援朝运动事宜;通过了本市二届一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交办的综合提案最后修正案及市人民政府提请市协商委员会讨论的“南京市催缴旧欠税暂行办法”,并通过了清理欠税委员会委员名单和市协商委员会下设的财政税收、社会事业、文化教育、经济建设四组人员名单。
    12月26日  南京市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与市人民政府委员会举行首次联席会议,柯庆施市长作了关于市二届一次人民代表会议闭幕两个月来的市政工作概况及今后工作计划的报告。会议要求继续深入时事学习,做好冬防工作,并以生产为中心,在明年1月至3月完成郊区土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