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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03-28 16:44 来源: 本站原创
  

关于将省农垦系统国有农场医院纳入地方医疗卫生体制统一规划和管理的建议

  一、基本情况

省农垦系统现有国有农场18个,分布在苏北苏中地区的13个县(市)、区,垦区人口21.3万人。现有医疗机构87个,其中场级医院19个,分场卫生所68个。二级医院3个,一级医院8个。现有医生642人,护士337人;其中高级职称31人,中级职称326人。医院病床1054张,年门诊量66万人次左右,接纳住院病人3万人次,开展各种手术5000台次,抢救危重病人1600人次,抢救成功率85%。农场医院都是职工医保和居民新农合医疗的定点医院。多年来,农场医疗卫生机构为场域和周边居民提供了大量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二、存在问题

由于国有农场医院没有纳入地方医疗卫生体制统一规划和管理,导致农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已滞后于地方乡镇。

1、各级政府相关医疗卫生扶持政策难以落实到位。近年来,随着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入,各级财政都逐步加大公共卫生投入力度,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包括:省市县各级财政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基础设施和医疗设备投入的资金补贴政策;省“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向农村卫生机构购买公共卫生服务的政策;对乡镇卫生院医疗卫生事业经费补偿政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补助政策;等等。由于国有农场医院在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中未能纳入范围,各项扶持政策难以落实到位。

2、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后,国有农场医院运转难以维持。国有农场医院运行收入来源主要是药品差价、诊疗费用和农场补贴,其中药品差价占收入的50%70%。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后,农场医院没有纳入基本药物制度补助政策的范围,运转资金出现较大缺口,难以维持正常运转。

3、由农场承担对农场医院经费补贴,加大了国有农场办社会负担。为维持农场医院正常运转,保证场域和周边居民的就医服务,农场必须加大对医院的补贴,也就加重了农场办社会的负担。

三、两点建议

1、对国有农场医院性质准确定位,将农场医院纳入地方医疗卫生体制统一规划和管理。鉴于国有农场医院的上述情况,且农场医院的规模、功能、技术水平与乡镇医院相当,农场分场卫生所与村卫生室具有同等作用,都是主要为本区域内的居民群众服务,具有区域性医疗机构的特征,应该是地方医疗卫生体系的一个重要组织部分,不能简单地将农场医院归类为企业办医院。当前,党和政府着力推进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农场医院应该纳入地方医疗卫生体制统一规划和管理,落实各项相关政策。

2、恳请省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对国有农场医院状况进行调研。去年,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下发了“关于开展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农改[2012]4号),提出“将国有农场承担的属于政府职能范围的事务,包括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社区管理等职能,移交给当地政府承担和管理”。结合江苏农垦系统的情况,请有关部门在深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提出解决目前农场医院面临困难和问题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