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情况:
党的十九大提出“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中共中央、国务院《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中发〔2017〕14号)为建设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宏大的产业工人队伍明确了“路线图”“时间表”。省委、省政府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印发《新时代江苏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苏发〔2018〕28号),系统提出了“五大工程”23条举措。省有关单位积极主动作为,21项相关配套政策相继出台,其中《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对建设“技能型劳动者大军”作出具体安排,《江苏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对建设“知识型劳动者大军”作出明确部署。
但是针对建设“创新型劳动者大军”,省级层面还未有完整的政策与制度设计。同时,我省产业工人中创新型人才数量和质量状况,与建设创新型省份要求不相适应,尤其是在新兴产业一线,能够解决生产过程中关键技术和工艺难题的高技能人才稀缺,需求缺口较大。
问题分析:
当前全省产业工人创新型人才培育存在的问题:一是企业对已有人才使用多、培养少,缺乏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致使职工缺乏创新氛围。二是企业缺乏择优选人用人机制和激励措施,特别是对在企业壮大和社会发展进程中所作出的特殊贡献的职工缺乏应有的认可,致使职工缺乏创新动力。三是相关部门对职工科技创新重视不足,将创新工作重心放在“研究所”、“实验室”等地方,致使职工缺乏创新驱动体系支持。
具体建议:
紧紧围绕我省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五大工程”目标任务,以培育创新理念为基础、以提升创新技能为核心、以构建激励机制为保障,加强对产业工人创新型人才的关注、培养和使用,造就一批有创新理念、有创新能力、有创新成果的产业工人创新型人才。为加快我省创新型产业工人队伍,到“十四五”末,选拔培养在全省乃至全国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产业工人创新型领军人才100名,在市县有一定带动力的创新能手1000名,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创新型班组10000个,打造一批产业工人创新型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推动具备条件的行业企业建立一批示范性劳模创新工作室、职工创新基地、职工创新工作室,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提供更加有力的人才支撑。
(一)发挥劳模创新工作室、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创新工作室示范引领、集智创新、协同攻关、传承技能、培育精神等作用,使创新工作室成为创新成果的孵化器和创新人才的培养基地。
(二)发挥技能竞赛的推动作用。建设一批符合江苏产业特点、适应江苏高质量发展需要的职工职业技能竞赛基地,选拔储备一批顶尖的产业工人创新人才,以“竞赛”促“创新”。
(三)发挥班组的创新基础优势。深化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在全省非公企业普遍开展党建带工建“三创争两提升”活动,将班组打造成为“处处是创新之地、人人是创新之源、时时是创新之机”的创新沃土。
(四)深入实施“产教融合”改革。依托职业院校建设区域技术技能创新人才培训中心,打造产教深度融合的创新平台,校企联合开展“创客”活动,实施创新项目课题校企共同攻关工程;深化产业工人创新型人才开发课题研究,每年举办省级产业工人创新人才高峰论坛,进行创新成果发布和专项奖励。
(五)深化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每年认定“省职工十大科技创新成果、省职工十大先进操作办法、省职工十大发明专利”,在省科学技术奖中设立工人创新类项目;推动“五小”创新成果走出班组、走出企业、走向社会,搭建职工创新成果交流、转化平台,通过“创新积分制”“职工知识产权银行”等多种方式,加大奖励。
省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要牵头抓总,组织部门将产业工人创新人才纳入人才队伍管理,宣传部门对先进典型加大宣传力度,发改、财政、教育、科技、工信、人社等部门要在资金支持、职业教育、科技进步、职业通道、表彰奖励等方面推进落实。各设区市、县(市、区)将产业工人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列入议事日程,将开展产业工人创新人才培养情况纳入人才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产业工人创新人才培养力度大、成效好的企业按政策给予补贴;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产业工人创新人才,享受所在地区高层次人才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