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3-30 09:37 来源: 人民政协报

 

  春分至,万物苏。3月21日上午,云南省政协会议室内气氛热烈,全省政协组织“开展院坝协商·建设文明村寨”行动动员会议以远程视频形式召开,全省各级政协机关干部、委员工作室召集人等近4000人参加。

  会议明确将在全省范围组织“开展院坝协商·建设文明村寨”行动,由省政协统筹、州市政协推进、县级政协落实,形成上下联动、高效运转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彰显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把人民政协制度优势转化为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效能。

  “开展政协‘院坝协商’是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是贯彻落实省委决策部署和王宁书记对政协工作指示要求的重要举措,是协商在基层工作的深化、细化、具体化。”会上,云南省政协主席刘晓凯如是表示。

  开展院坝协商行动,目的是推动“协商在基层”工作范围进一步向农村集中,协商场所进一步向村寨延伸、协商内容进一步向重点工作聚焦,发挥好政协在基层社会治理的职能作用。

  按照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政协搭台、各方参与、服务群众的工作要求,依托县级政协在乡(镇、街道、农场)设立的委员工作室,聚焦基层社会治理的难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人居环境治理的盲点、特殊困难群体的堵点、易返贫乡村发展的重点五个方面的内容,以党政交题、委员找题、群众荐题、各方征题、政协审题等方式合理确定协商议题,采取“固定+移动”的方式,严格按照拟定协商计划、遴选协商议题、确定协商主体、开展商前调研、组织协商议事、报送协商成果等程序规范开展协商活动。

  为推动“院坝协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推进,省政协目前已成立组织“开展院坝协商·建设文明村寨”行动指导组,组建工作专班,并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协商在基层”工作 组织“开展院坝协商·建设文明村寨”行动的意见》,从协商的内容、形式、程序和保障等方面作出制度安排。

  “‘开展院坝协商·建设文明村寨’体现了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的高度政治自觉,体现了政协组织聚焦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履职尽责的主动担当,是大力发展基层协商民主的重要举措,是发挥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的重要体现。”通过视频参会的全省各州市、县(市、区)政协主席纷纷表示,将迅速行动起来,坚定不移深入组织“开展院坝协商·建设文明村寨”行动,为助力基层社会治理、建设文明乡村作出新贡献。

  会议当天,省政协分管副主席陈玉侯第一时间率队深入昭通等地,指导当地政协具体开展工作。省政协秘书长、组织“开展院坝协商·建设文明村寨”行动指导组组长张荣明也第一时间召开工作会议。要求指导组迅速行动、抓好落实、注重实效,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一月一调度,统筹好面上工作与重点工作,分步骤、有条理推进工作,深入一线开展指导,发现典型、总结经验做法,及时宣传报道。

  2020年以来,云南省政协创新开展“协商在基层”工作,围绕基层党政工作的重点、群众生产生活的难点、基层社会治理的焦点深入协商议事,切实以“小协商”服务“大民生”。2020年以来,全省县级政协共组织近30万群众参与了4000多场协商活动,协助解决了一批群众的烦心事、操心事、揪心事。“协商在基层”已经成为集党委政府“好帮手”、人民群众“连心桥”、委员履职“新平台”为一体的云南政协工作特色品牌。

  “开展院坝协商行动,是对‘协商在基层’工作的进一步深化,并非另搞一套。”会议要求,要充分利用“协商在基层”工作队伍,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推进机制,配强工作专班,明确由主席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共同抓,专委会齐上阵;要认真排查、摸清底数,确定协商重点,建立挂联挂包工作机制,确保院坝协商有的放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