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08-12 10:48 来源: 本站原创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充分发挥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推动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指示精神,按照全国政协部署以及省委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1. 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在省委坚强领导下,准确把握新时代人民政协的新方位新使命,突出团结民主两大主题,按照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要求,积极推进政协协商和基层协商有效衔接,实现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更好发挥政协作为国家治理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作用,切实担负起把中共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和对政协工作的要求落实下去、把各界人士的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的政治责任,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而共同奋斗。 

  2. 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更好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坚持质量导向,正确处理数量与质量的关系,把提质增效贯穿协商议政全过程、各方面;坚持因地制宜、崇尚创新,尊重群众首创精神,鼓励基层探索创新,创出品牌特色。 

  二、目标任务 

  3.主要任务。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都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两者相互赋能、相得益彰。一方面,通过充分发挥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专”的优势和作用,为基层协商提供高质量的协商服务,进一步畅通各界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提升基层协商的质量和水平;另一方面,通过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的联动,实现双向发力,把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传递到基层民众中,把基层协商中提出的一些事关更大范围、更高层次的共性问题反映给党委、政府,从而汇聚民智、凝聚共识,促进党政决策更加科学民主,让群众真正感到人民政协为人民、政协委员就在身边。 

  三、实施路径 

  4.发挥政协优势。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政协要积极作为,充分发挥自身丰富的协商经验、畅通的协商渠道、优良的协商传统、健全的组织体系,以及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的优势,推动政协协商和基层协商有效衔接。 

  5. 搭建协商平台。积极推动在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园区等建立政协委员履职小组等联络机制,依托政协委员活动之家、政协委员联系点、政协委员工作室等,加快建立“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协商送到农村、企业、社区,拓展基层群众参与政协协商渠道。 

  6. 确定协商主体。坚持利益相关者参与协商的原则,最大限度调动各方参与基层公共事务协商的积极性。充分考虑议题类型、涉及范围、复杂程度和参与对象的广泛性、代表性,明确各层面参与协商议事的对象。 

  7. 明确协商内容。聚焦当地党政工作的要事、民生改善的实事、社会治理的难事,注重选择切点小、关联广、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议题开展协商,让政协协商更加贴近群众、更接地气。 

  8. 丰富协商形式。注重协商形式和协商内容相匹配,灵活运用会议协商、书面协商、网络协商等多种形式,实现面对面沟通协商、线上线下互动协商、场内场外联动协商,形成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的秩序和氛围。 

  9. 规范协商程序。主要是:确立协商议题,可由委员荐题、党委政府点题,也可向社会公开征集选题,并按规定程序报批;确定参与协商的各类主体,并通过政务公开栏、《征求意见书》、网络等多种方式,向参与协商的各类主体提前通报协商内容和相关信息;开展协商前调研,用心座谈走访、细心摸清情况;组织协商讨论,开展互动交流,让各类主体充分发表意见建议,形成协商意见;及时公示协商成果并组织实施,向协商主体、利益相关方和群众反馈落实情况等,确保协商活动规范有序、务实高效开展。 

  10.推动协商成果转化。建立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反馈机制。需要落实的事项,要积极助力基层党委政府组织实施,公开落实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对受基层党委政府或有关部门委托的协商事项,协商结果要向基层党委政府或有关部门报告;对协商过程中持不同意见的群众,协商组织者要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对协商过程中群众反映的全局性情况、苗头性问题、建设性意见、可操作建议,要通过政协渠道及时反映。 

  四、保障措施 

  11. 坚持党的领导。各级政协党组要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把推动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实现有效衔接摆上重要位置,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12. 建立工作机制。在地方党委领导下,建立政协组织搭台、多元主体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与各方面的协调配合。把推动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作为政协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通过考评促落实。政协要注重协商议题的衔接,更多地关注基层群众的民生问题;注重协商方式的衔接,更好地推动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与基层协商的互相促进;注重协商机制的衔接,更有效地提升政协参与基层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 

  13. 密切联系群众。组织委员走进企业、走进社区、走进乡村,密切与各界群众的联系,倾听民声、反映民意,宣传政策、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关注民生、多办实事,夯实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的群众基础。 

  14. 加强宣传引导。通过报刊杂志,政协门户网站、政协微信公众号、“掌上履职”APP等,深入报道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的工作成效,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为充分发挥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营造良好环境。 

  15. 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对市县政协的联系指导,建立健全省市县政协三级联动工作机制,鼓励支持市县政协结合实际探索创新,以县(市、区)为单位,培育一批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的示范点,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着力打造既接天线又接地气的协商平台,努力展现新时代政协工作的新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