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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63 关于记录留住农耕文明生产生活方式的建议
日期:2018-04-04 提案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我国经历了漫长的农耕时代,直至近代才开始向工业社会迈进。广大劳动人民在长期的农耕历程中,创造了无数灿烂的农耕文明。江苏是我国农业文明的发祥地之一,地跨长江和淮河流域,吴风汉韵源远流长,农耕历史悠久,各地在顺应自然进行劳作的同时,形成了各具地域特色与农耕文明相适应的生产生活方式,一定程度上蕴含着中华民族的价值观念、思维方式和聪明才智。这些生产生活方式大多具有以下特征:存在时间较长且世代相传;地域特色鲜明,能引起群体记忆;在人们的生产生活中发挥过一定作用;在现代社会发展条件下,实用性逐渐减退;具有一定的文化内涵,是传统文化的表现形式之一。

然而,随着工业文明的深刻影响和互联网社会时代的快速到来,这些生产生活方式渐行渐远,有的甚至消失。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明确提出,深入挖掘农耕文化蕴含的优秀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充分发挥其在凝聚人心、教化群众、淳化民风中的重要作用。当前,在工业和互联网时代不断影响我国传统文化发展的情况下,加强对农耕文明一些生产生活方式的普查、记录和传承,对于继承和发扬优秀文化传统,记住乡愁、留住乡情,丰富乡村振兴的文化内涵,建设文化强省具有重要意义。

为此建议,普查、记录、传承农耕文明生产生活方式列为省文化主管部门工作范围和地方政府文化建设内容

1、深入调查,开展摸底分类。我省农业生产发达,农耕生产生活方式资源丰富、类型多样、差别较大,散落于民间。调查是记录和保护的基础。可由省文化主管部门组织开展调查,借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方法和组织形式,以县(市、区)为基本单位,委托县级文化主管部门通过乡镇(社区)文化站调查和向民间文艺家协会等相关协会、研究机构购买服务等方式,进行广泛普查梳理,全面了解和具体掌握其种类、分布、数量、存续环境和现状,剔除糟粕,对相关资源以生产和生活两大类再细分小类进行归类建档,建立数据库,并实现数据资源全省共享。

2、记录为主,加强宣传保护。一是在深入调研考证基础上,由省文化主管部门依据充分体现地域特色、避免雷同、在当地流传最广影响最深等标准,对这些资源进行细致筛选后,运用现代影像技术摄制专题片,进行全面详细真实记录,部分还可辅以编辑出版相关书籍。二是各地对一些具有文物价值或能够体现某种生产生活方式的实物,配上文字说明,依托文化遗产博物馆(厅)和展览馆(厅)、民俗博物馆等进行陈列展览,营造激起群体记忆的氛围。三是各地通过在报纸开辟介绍专栏,电视、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免费播放有关生产生活方式的专题片等途径,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强宣传报道,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

3、注重传承,适度合理利用。一是资助和鼓励熟练掌握运用这些生产生活方式者,免费定期开办培训班,讲解传承演进历史,传授推广相关技艺。二是积极利用传统节日或举办文化艺术节、民俗展示会、庙会、比赛等方式,进行全方位展示,开展多层次交流。三是与旅游观光、休闲农业等有机结合,选择将容易引起公众兴趣的部分生产生活方式表演展示作为旅游、休闲的项目,现场展示销售及通过电商销售部分生产生活方式产生的物化产品。四是精选部分资源,将其作为当地中小学人文历史教育的内容,作为课外兴趣活动的载体,充分融入到素质教育之中,从小培养他们对家乡优秀传统文化的认同和热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