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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92 关于积极支持与建立多元化办医体制的政策建议
日期:2018-01-30 提案者:季勇等14人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明确指出“支持社会办医,发展健康产业”。2015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提出到2020年中国每千人床位6.0张,其中1.5张/千人留由社会办医机构办。2015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要求对社会办医进一步放宽准入,合理控制公立医疗机构数量和规模,拓展社会办医发展空间,优化社会办医疗机构发展环境。最近发布的《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优化多元办医格局,优先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推进和实现非营利性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同等待遇。

一、江苏发展多元办医体体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对社会办医疗机构和建立多元化体制存在偏差。关于社会办医的片面观念还是存在,追逐利润和过度医疗,医疗费用高;患者无法获得连续的、有效的医疗服务;“莆田系”的运行与管理模式等。

2、社会办医数量大、规模小、市场份额低。截至2017年6月底,全国医院总数3万个,民营医院占全国医院的57.18%,其中江苏1057家医院中,社会办医院占比达到66.86%,然而江苏省社会办医院2017年总诊疗人次仅占全省诊疗人次的20%、入院人数占25%。而且现阶段的社会办医大部分集中于一级综合医院。

3、社会办医与多元化办医模式中的政策落实存在诸多隐性壁垒。(1)医师多点执业推行困难。江苏省于2015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江苏省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取消了医师多点执业须经第一执业单位批准的要求,但是文件中提出“完成第一执业医疗机构任务”等,同时因为受到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的束缚和管理,绝大部分医师无法正常流动。(2)税收负担较重。营利性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作为国家医疗卫生事业的一部分,税务部门却将其等同于一般服务业进行征税。(3)医保方面的政策偏见。社会办医疗机构在申请享受医保政策时往往受阻,无形中减少了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的市场份额。

4、政府监管与自我监管的职责缺失。政府在社会办医疗机构特别是社会办医院中技术、服务及价格等监管缺失,各部门职责不明确,监管主体不明确,监管严重缺位。作为医疗服务体系的补充力量,社会办医趋向于急功近利的经营模式,医患之间信息不对称在社会办医疗机构中更加明显。

二、积极发展社会办医和建立多元化社会办医模式的建议

1、坚持多元化,避免同质化。公立医疗机构应承担更多公益性普保性的医疗服务,以及收益低、见效慢、爆发规模大、影响大的病种,逐步放开高端医疗服务。社会办医疗机构强调舒适的就医环境、优质的医疗服务、差异化的个性服务,这就为社会办医疗机构争取高端医疗市场份额提供了可能性。两者只有提供差异化的医疗服务,才能在各自领域更好地发展。

2、规范政策,为社会办医疗机构留足发展空间。(1)在税费政策方面,税务部门有必要根据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的实际开业状况征收税费,对优秀的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在税费方面给予优惠,遵循公平税负原则确定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的纳税负担。(2)在医保定点政策方面,政府应切实为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清除不必要的障碍。对于在城乡结合部发展的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政府可以采取新农合定点选择,既方便周边农村地区的居民就诊,也能缓解大医院的诊疗负担。(3)在科研立项方面,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申报各个级别科研成果和设立科研课题。

3、鼓励社会资本开办社会医疗机构。鼓励有资金实力、有技术支持的社会资本进入医疗行业建立社会办医院,走集团化道路,鼓励有资质的医生护士开办或联合创办私人诊所。社会资本在投资上要以高起点、高技术、高硬件、高人才和高服务为目标发展社会办医院。

4、加强政府监管,合理引导机构良性发展。政府要在结合日常监督的基础上,建立并完善监管体制,建立严格的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评审制度和规范的评价体系,并加强对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相关信息的定期披露,引导社会对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形成合理认知。

5、注重机构自身建设,以患者为中心。社会办医院应当提高服务意识,服务质量,将其转变为竞争资本,确定“以人为本,患者至上”的工作理念。加强对医疗服务的自我监督、自我检查,杜绝不合理收费和不文明的医疗行为;完善医疗质量监控体系,保障医疗服务的安全性;杜绝虚假宣传,以诚信广告树立诚信经营形象,以诚信经营形象巩固诚信广告效应,给患者一个放心的就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