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企业年金制度作为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构成,目前从国家到地方总体覆盖率还不高,从统计数据看,2016年末全国企业年金参加人数为2325万人,相当于同期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的8%左右,企业年金制度尚未能成为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有力补充。从原因分析,主要是企业用工成本压力总体较大,相关政策支持和引导不够,用人单位与职工对政策了解不足等。建议:从省级层面进一步加大对企业年金制度建设支持力度,完善扩大企业年金覆盖面的政策措施,助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一是加大对企业年金发展的政策支持。从省级层面明确财政、地税、人社、国资等部门在鼓励推动企业年金发展的职责,进一步加强相关信息共享机制和沟通协调机制,为企业年金发展营造良好政策环境。建议抓紧采取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开展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运营、划拨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等措施,增加养老保险基金支撑能力,适时降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用人单位普遍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创造空间。
二是加大对企业年金发展的资金扶持。从民办教育、民办医院等政府鼓励大力发展的领域入手,探索实施阶段性的财政补贴政策,发挥补贴资金的引导作用,推动这些单位普遍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同时,配合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创新,综合采取适当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等措施,推动公立医院等单位按规定为备案制人员建立年金制度。
三是加大对企业年金发展的宣传引导。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转变用人单位和职工过分依赖基本养老保险的观念。探索将建立企业年金纳入企业集体协商内容,进一步增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的话语权。鼓励商业保险机构设计开发不同类型的企业年金产品,同时充分发挥运营机构在基金运营方面的优势,努力提高基金投资运营的效率和效益,实现企业年金保值和增值,吸引企业和职工主动参加企业年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