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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45 关于解决我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短缺问题的建议
日期:2018-01-30 提案者:郭毅浩等2人

娄勤俭书记在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讲话提出,要重点实现“六个高质量”,其一即为“人民生活要高质量”,要“集中力量解决事关人们生存发展的头等大事”。吴政隆省长在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要求“着力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并用较大篇幅部署“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提出“深入推进教育强省建设”,“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着力解决“……教师短缺”等突出问题。立足教育而言,我理解,“头等大事”、最大“民生”,就是有一大批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的“好教师”培养我们的孩子成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教师数量不足,是当前我省“教育强省建设”进程中亟待解决的一个重点问题。教师的短缺,导致大班额现象和无教师资格代课人员从教现象的发生,影响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制约教育质量的提升、教育公平的实现、教育强省建设的推进。为此,建议:

一、建立教师队伍建设工作预警响应机制

教师工作涉及发改、财政、人社、编制、教育等多个政府部门。“教师短缺”问题,省教育厅近年已实施了预警制度,其化解需要部门协同,形成合力。为此,建议省政府强化统筹,建立全省教师队伍建设工作预警响应机制,在进一步深化调研基础上,理出解决问题路径清单,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强化工作履责,实施问题追责,消除教师队伍建设工作“问题清楚、解决乏力”现象。

二、多措并举,定向发力,化解教师短缺难题

我省13个辖区市人口结构不一,教师缺口的区域分布同样也不均衡,相比之下,经济发达地区缺口更大。应鼓励全省各地在守住“防风险”底线基础上,创新举措、先行先试。同时建议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强化省级政府统筹,多措并举,定向发力,化解“教师短缺”难题。

1.统筹编制供给,补充一批。省级人民政府建立统一的教师编制补充机制,在不突破全省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编制总额前提下,统筹闲置、空余编制,建立编制省级“周转池”,以需求为导向,向市、县作出周转性二次安排。各市、县在此基础上,科学制定使用方案,周转编制优先用于补充中小学(幼儿园)急需学科教师,同时,向乡村学校、新建学校倾斜。

2.统筹教师资源,调配一批。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省域全覆盖,从严要求各市、县政府严格落实省政府2017年1号文件要求,授权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编制总额及岗位设置总量内,根据学校教师人员结构、教育教学改革需要及生师比、班师比等要求,整体调配区域内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设置,并阶段性动态调整,由各校实施聘用。鼓励创新,实行紧缺学科教师集中配置,探索校际间教师资源共享机制,允许优秀教师在不同学校错时执教,满工作量之外兼课取酬不计入其绩效工资总量。

3.强化持证上岗,培养一批。严格执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依据《教师教育课程标准》《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课程指导标准》、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等,对尚未取得规定学历、资格证书、岗位培训证书等的所有人员实施统一、系统的专业培训并严格考核、逐人过关;建立执行有力的师资培训工作网络;实施市、县此类问题清单销号制度。

4.落实同工同酬,激活一批。切实解决好公办中小学(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工资待遇问题,所需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推行积分制,实施绩效管理,保证现有在岗履职非在编教师与在编教师同工同酬,激发工作积极性,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省级财政通过进一步完善对市、县级转移资金支付制度,对工作绩效显著地区实施专项奖补。

5.实施购买服务,吸引一批。建立购买教育服务教师优选机制。鼓励各地建立“购买教育服务师资储备库”,以双选方式将持有教师资格证且教育实践成绩合格但尚未就业的师范类毕业生、重点师范院校的优秀准毕业生,以及有经验的退休教师、社会优秀师资纳入“储备库”。学校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向县教育行政部门申请,从购买服务师资储备库中,择优选用。相关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此项工作部分地区已有尝试,建议省级层面予以总结并作出指导性制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