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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8 关于切实减轻学生负担的建议
日期:2018-01-30 提案者:邹振球

 2017年10月,江苏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意见》。意见对减轻中小学生及家长的作业负担提出明确要求。意见提出,严格控制每日作业总量和时间,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中高年级、初中和高中学生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量,分别控制在1小时、1.5小时和2小时以内。在教师管理方面,意见提出严禁在职教师到社会机构兼课,或组织、介绍、暗示学生到校外补课。严禁教师课后有偿辅导、有偿家教。此外,意见还规定,义务教育阶段不得组织市、县(市、区)统一的文化科目考试。取消义务教育学校和高一年级各种形式的统考、联考或月考,市县不得开展调研性统一考试,可按学号随机抽测。这次意见的发布被称为史上最具体、最严格的减负规定。

以前此类也有明确的减负规定,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学校在升学率的压力下,这类规定往往流于形式,关键还在于执行力度不够。为切实减轻学生负担,提出如下建议:

1.完善学业考核体系。尽快改变以升学率和学生学习成绩评价教师和学校的短视做法,建立全面发展性评价体系。完善学业考试方式,逐步淡化甄别和选拔功能,建立起学生综合评价体系。淡化应试教育色彩,杜绝海战术对于学生个性和思考创新能力的破坏,明确学校教育的目的在于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实践操作能力、创新能力。

2.严格执行现有法律法规。各级政府和教育部门应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在实施层面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使相关法规真正发挥对于学校教育方式的导向作用,杜绝出现减轻学生负担仅仅停留在口号的尴尬现象。

3.加大对于违规增加学生负担的处罚力度。在省、市教育主管部门设立减轻学生负担督察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受理举报、查处违纪行为。教育部门要不定期进行抽查、暗访,及时发现违纪线索。要广开监督渠道,开通举报电话、通过短信、网站等渠道举报违纪行为。借鉴纪委办理案件举报方式,采取匿名举报,同时对举报人,特别是匿名举报的学生进行保护,防止打击报复。建立问责机制,将减负情况与学校各类评比、表彰、升级及领导考核挂钩,对于打击报复等情节严重的追究领导责任。

4.宣传现代教育理念,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关注学生的综合素质,转变人才观和用人观,引导营造社会用人机制的健康环境,使学校、学生和家长看到追求真才实学更能得到发展。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学生减负才能真正的良性、持久、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