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家书屋工程是国家四大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和新农村文化建设基础工程之一。2010年开始,我省率先在我国东部地区实现行政村农家书屋全覆盖,探索建立阅读指导员队伍、创建星级示范书屋、推动农家书屋与县级图书馆通借通还、建立数字农家书屋、实施农家书屋提升工程,推动农家书屋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目前,我省已建成农家书屋5627个,总量位居全国第一,解决了不少农民“买书难、看书难、用书难”的问题。
但是,随着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和广泛普及,传统农家书屋受时间、空间和资源限制,难以满足广大农民群众对公共文化服务信息化的新需求。目前主要存在的问题:
1、一次性投入较大。目前,农家书屋信息化服务主要以卫星和互联网为载体。投入相对较低的“卫星数字”农家书屋,每个建设的硬件设施费、年服务费分别至少需要2500元、500元,如果再加上信息资源开发与维护费,省内一些经济薄弱地区还存在困难。信息化农家书屋的硬件设备和软件条件建设往往需要较大的一次性投入,令许多地方政府财政一下难堪重负。
2、管理者素质较低。农家书屋信息化服务需要具备信息化素质的管理人员。目前,我省农家书屋管理人员以村干部兼职最为普遍。但他们年龄普遍偏大,文化水平不高,文化素质偏低,他们对信息技术的接受意识、利用能力比较弱,难以胜任农家书屋信息化服务各项工作。
3、特色化服务较少。以报刊数字化资源开发、三网融合、卫星数字等为代表的农家书屋信息化服务,主要提供普及性的文化信息服务,往往重视服务的“及时性、方便性”,忽视服务的“针对性、特色化”,可供不同地域、民族、年龄等农民选择的信息化服务相对较少。
4、网络信息安全隐患的存在。面对纷繁众多的网络信息和形形色色的网络陷阱,农民往往难以有效辨别,容易上当受骗。网络信息安全问题让相对弱势的农民谈虎色变,这也给农家书屋信息化服务发展蒙上了一层阴影。
5、农民利用信息能力的制约。文化程度相对较低使得农民对新生事物接受意识和能力较弱,难以掌握和利用信息技术。《2015年农村互联网发展状况研究报告》数据显示, 72%的农村非网民表示未来肯定不上网或者可能不上网。当前,我国农民对信息化服务接受的意愿、能力不强,制约了农家书屋信息化服务的有效开展。
为此,建议:
1、建立多元投入机制。一方面,在确保中央专项财政持续投入的基础上,通过制度安排,建立省、市、县、乡、村等联合投入机制。同时要构建引入各种社会力量的激励机制,利用各种政策和手段,引导和鼓励各类图书馆、媒体、出版集团、数据库出版商、其他企业、个人等各种社会力量采取捐助、援建等方式,对农家书屋信息化服务进行投入。
2、提升管理人员素质。积极吸纳具有较高信息技术运用能力的大学生村官、返乡创业青年等作为农家书屋专职、兼职信息人员,优化农家书屋管理人员队伍,提升农家书屋信息化服务水平;充分发挥高校、公共图书馆的人才技术优势,采取系统培训、专题讲座等方式对农家书屋管理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培训。
3、注重发展特色服务。切合农民的实际需求,按照“按需制单、百姓点单”的模式,不断创新服务形式和内容,注重特色化、个性化。如针对我省农村经济产业发展的特点,提供与当地产业结构相匹配的信息服务,切实帮助农民解决生产中的实际问题,发挥农家书屋“科教兴农、信息富农”的作用。同时也要满足农民对乡土文化需求和偏好,实现对地方传统文化的传承和保护。
4、构建信息安全保护机制。在农家书屋信息化建设的各个环节,利用先进、成熟的信息技术,设置严密的防火墙,建立自动监测系统,防止黑客、病毒对农家书屋信息服务平台的入侵,确保信息服务平台的安全运行和农民的安全使用。通过严格规范信息采集、发布、使用的各项标准,实行信息服务平台实名身份认证机制,建立信息服务平台安全风险评估机制等,不断完善农家书屋信息安全保护制度。
5、帮助农民提升信息素质。创造条件,利用政府相关部门、各类学校、企业等人才技术力量,采取定期培训与不定期培训、集中培训与分散培训、普及型培训与提高型培训、现场培训与网络培训等种类多样和形式灵活的培训方式,对农民进行电脑操作、智能手机使用、上网等信息技术教育,提升农民有效利用信息化服务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