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建设中有关中小学配套建设规划是一项关系到广大业主及周边群众享受教育权利的民生工程,是一项关系到人民群众福祉的民心工程,更是一项关系到政府行政执法严肃性的法制工程,切不可任由开发商以种种理由拖延推诿,甚至借机“甩包袱”。
我们接到南京市鼓楼区南通路世茂滨江新城(一期)和世茂外滩新城(二期)8000户业主反映的一起典型的开发商南京世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茂公司)拖延推诿配套中小学建设的事件,特提请南京市规划、建设和房产等相关部门尽快拿出对策措施,以圆满解决此问题。事件缘由如下:
早在2003年,南京市政府在世茂滨江新城(一期)和世茂外滩新城(二期)土地出让时就同步规划了世茂配建学校,并通过“土地出让公告”、“规划要点”、“土地出让合同”等文件明确要求世茂公司于2005年12月30日完成世茂学校建设并移交政府;
2009年,为加快推进世茂学校建设,南京市政府又批准了世茂公司以拆迁成本增加和配建学校规模扩大为由要求增加容积率的申请,将项目可建筑面积增加了近50万平米;在2009年和2013年两次规划调整中,南京市政府均坚持教育设施建设不变;
2012年,南京市鼓楼区政府主导完成世茂学校设计方案;2013年12月,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和世茂公司举行合作签约仪式,并为世茂学校奠基;2015年,南京市规划局文件要求,世茂学校建筑须与二期11幢同步交付;2012年至2017年,南京市鼓楼区政府年度工作报告中均将世茂学校建设列为“重点民生工程”予以持续推进。
历尽漫长的15年,世茂公司应配建的“世茂九年一贯制学校”(公办力小分校、公办树人分校)至今尚未动工,世茂公司一直以消极态度拖延推诿学校的建设,给广大业主和周边群众享受中小学义务教育的权利带来巨大的障碍。其间世茂滨江新城(一期)和世茂外滩新城(二期)的14栋超高层商品房拔地而起,并销售一空,为开发商世茂公司带来了巨额收益,而唯独占地面积仅仅4%的公办中小学却怎么也建不起来!原因归结起来就是利益问题!
党和国家一直高度关注人民群众的教育问题,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建设教育强国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工程,必须把教育事业放在优先位置,加快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吴政隆省长在2018年1月26日江苏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明确指出:“积极营造健康的教育生态,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1995和2014版的《南京中小学幼儿园用地保护条例》、2011年起执行的《江苏省义务教育法》、2003年市国土资源局的《土地出让公告》和《土地出让合同》、2015年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相关政府法律法规均明确了世茂公司中小学配套建设的法律及行政条款,而“世茂九年一贯制学校”竟然拖延了15年之久,始终不能建成,让广大业主及周边群众非常不满意!
鉴于此,我们希望南京市规划、建设和房产等相关部门迅速行动:停止发放世茂外滩新城9号楼的销售许可证并将后续楼盘的交付验收和“世茂九年一贯制学校”进行同步验收,直至其妥善解决中小学配套问题,建成“世茂九年一贯制学校”为止,让广大业主及周边群众享有应得的教育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