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的思想和生活方式发生深刻的变化,以及外来文化的传播,我省一些民俗文化受到了较大的冲击,不仅面临着渐渐被人们遗忘的危险,有的地方甚至还出现了祭祀先人一定要烧千娇百媚的“小蜜”,成人之间大肆攀比房子、票子甚至二奶的“民俗异化”现象。因此,对我省优秀民俗文化的抢救、保护、传承和创新,应当提上重要的议事日程。
一、大力抵制丑陋的不良文化
1. 在加大宣传力度的同时,尝试制定《江苏省查禁民间不良习俗办法》,用法律法规的刚性手段,制止丑陋陈规陋习的传播和出现。
2. 日常督查和定期执法专项行动相结合,尤其要重点监察婚嫁、殡葬、祭祀等活动中的不良习俗,有效劝阻相关群众,必要时给予严惩。
3. 建设 “民俗文化村”和“民俗园”等集中展现优秀传统民俗文化的场所,来引导城乡群众积极参与,丰富市民精神生活。
二、落实对优良习俗的保护
1. 更新理念,在对待一些文化精神认同性较强的民间信仰活动在观念上要实事求是,用科学发展眼光来正确对待、保护和更新,摈弃伪民俗,挖掘真民俗,实现从“神权迷信”到“民俗活动”再到“文化资源”和“文化瑰宝”的价值观转变。
2. 有关部门应与当代草根民俗传承人、专家学者一起,共同进一步普查与梳理当地传统民俗,完整记录和保存,加强民俗文化资料的抢救、整理和出版工作,推进民俗文化资源数字化。
3. 设立民俗文化资源保护基金,动员社会力量建设民俗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基地或博物馆,加强江苏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与建设,使民俗文化保持“活色生香”的物质空间和土壤。
三、努力促进优良民俗发扬光大
1. 进一步建立健全文化工作者进社区指导制度,进行民俗文化传承实践的业务指导,以及民俗文化活动的策划与服务,将崇德、乐善、守信、重礼等品质转化融入民俗行为,变成鲜活的文化凝聚力。
2. 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通过市场化运作,把民俗文化内容进行时尚化、现代化,使良俗在思想道德观念、审美价值和文化形式上产生新的引导力和传播力。
3. 促进乡村民俗文化村建设和文化旅游业发展,让民俗文化产生经济和社会效益,打造富有江苏地方民俗特色与民俗精神的文化品牌,走好原生态的“观光化”和“节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