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业是民生事业,也是综合产业,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的重要支撑。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旅游全行业深入贯彻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建设旅游强省的目标,积极面对新常态,努力探索新作为,水韵江苏品牌的影响力不断扩大,全省旅游业快速发展,旅游总收入突破万亿元,位于全国前列。为适应大众旅游时代的新特点,也吸取其他地区旅游发展的教训,促进江苏旅游再上新台阶,必须加强旅游法制建设,打造江苏旅游新坐标。
一、全省旅游行业法制化建设现状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各级旅游部门从规范权力运行,创新机制体制,强化市场管理,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抓好落实。一是根据审改办相关要求,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对权力清单进行了再次梳理,按照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的原则清理缩减旅游行政权力事项,取消 “领队证核发、临时导游证核发”两项权力事项,“放管服”改革、“不再审批事项”清单、部门责任清单修订、对接“一张网”、“移动客户端”等事项顺利完成。二是创新旅游管理体制机制。旅游“1+3+N”(即旅游重点地区设立旅游警察、旅游工商分局、旅游巡回法庭)的创新管理模式在全省29家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中逐步推开,成效显著。三是行政执法效率进一步提升。各地旅游质监部门依法处理旅游投诉,确立第一受理人责任制,确保投诉在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处理。全省13个地市统一接入12301旅游投诉举报平台,进行闭环投诉管理,极大提高了各市旅游质监机构受理投诉时效性。四是旅游市场更加规范。按照国家旅游局开展“不合理低价游”整治工作部署,全省旅游行业连续开展“春季行动”与“暑期整顿”,掀起了一场“延续时间最长、动员力量最广、处罚企业最多、社会反响最好”的整治风暴,推动整个旅游市场秩序进入重要历史转折期。五是化解防范社会矛盾能力增强。省旅游局创新工作思路,借鉴兄弟部门的成功经验,专门采用国家旅游日5月19日与服务号段相应的数字(96),组成大众易记的96519江苏旅游投诉专线电话,1月1日开通进入试运行工作,并向社会发布。六是游客满意度不断提升。按照省政府百项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省旅游局委托清华大学作为第三方机构,对全省游客满意度进行持续跟踪调查,以倒逼各地加强旅游市场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取得明显成效。全省游客满意度水平在2016年达到“全域满意”,综合指数超过80分,2017年达到82.94分,延续了稳步提升的趋势。
二、存在问题
1、旅游综合协调管理机制有待加强。目前全国已有25个省(市)、自治区成立旅发委,在统筹旅游资源、规划、技术、资金、人才、项目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有力推动旅游业从高速粗放增长阶段向优质旅游发展阶段转变。目前我省只有少数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成立了旅发委,对其他创建单位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但是还很难支撑“全域旅游强省”建设。
2、旅游行业普遍缺少法律专业人才。旅游行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颁布实施之前长期处于没有上位法的窘境,相关法律专业人才较为缺乏,依法治旅、依法兴旅的理念在《旅游法》和《旅游条例》颁布实施后逐步树立起来,还处于不断强化、提升和完善的阶段,特别需要法律专业人才的智力支撑,帮助全行业解读和宣贯相关法律知识。
3、旅游协会行业自律作用有待加强和发挥。服务型政府的理念决定了行业主管部门职能的转变,原来的《江苏旅游管理条例》修订为《江苏省旅游条例》,体现了旅游主管部门职能由重“管理”向重“服务”的转变,而过去的部分管理职能需要通过行业自律来实现,因此旅游协会的作用迅速提升,但是目前我省旅游协会力量相对薄弱,作用发挥欠缺。
4、乡村旅游产业发展缺少法律保障。《旅游法》第四十六条“城镇和乡村居民利用自有住宅或者其他条件依法从事旅游经营,其管理办法有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目前我省尚未出台相关规定和办法,乡村旅游的餐饮、住宿等相关经营涉及工商、消防、税务、食药监等多个部门,管理规范和标准有待专题研究和明确。乡村作为目前旅游业中十分重要组成部分,健康有序发展急需法律保障。
三、意见建议
1.做好机制体制顶层设计。当前旅游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战略性支柱产业,全域旅游也上升为国家战略,发展全域旅游需要系统化思维,需要统筹全社会的人才、资金、技术、资源,我省目前旅游部门“小马拉大车”格局已经不能适应大旅游发展,迫切需要改革旅游行政管理体制,在省级层面成立旅发委,并恢复已撤编的省旅游局质量监督所,为市县改革做出表率,支撑旅游强省战略。
2.加强旅游法制宣传和培训。要会同政府、人大的相关法制部门,继续深入做好《旅游法》、《旅游条例》的宣贯工作,在发展全域旅游的大背景下,旅游法制宣传不仅要在行业内,进景区、景点、度假区,更要面向全社会,进社区、进街道、进企业,让所有旅游消费者都能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树立法制新江苏下的旅游新形象。
3.抓好人才培养和储备。依法治旅、依法兴旅需要人才支撑,旅游行业涉及全社会、全行业,在“全域旅游”成为国家战略的大背景下,全民学法、懂法、用法是大势所趋,旅游法律专业人才需要肩负起引导、宣贯、咨询等重担。建议要充分发挥我省250多所旅游院校和院系的优势,推进相关专业、课程与职业标准的对接,加强全省旅游培训基地、专家库、人才库建设,为全省旅游发展提供智力支撑。支持南京旅游职业学院省级示范院校建设和世界旅游组织教学体系认证等工作,推进国际旅游合作,跻身全国旅游高职院校前列。
4.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旅游协会应当结合我省实际做好对旅游发展战略、旅游管理体制、国内外旅游市场的发展态势调研,向各级旅游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及时收集反映协会成员单位的愿望和要求,向协会成员宣传政府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并协助贯彻执行,组织会员订立行规行约并监督遵守,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及时有效弥补旅游主管部门在行政权力下放及改革后留下的空缺。
5.进一步完善政策规范。“乡村振兴”是国家战略,发展乡村旅游是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对乡村脱贫、农民增收、促进就业等意义重大。我们要因地制宜,量体裁衣,统筹全省乡村旅游布局,根据消费升级调整相关标准规范,特别是要尽快出台我省《乡村旅游经营管理办法》会同相关部门实地调研,结合我省实际,从促进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的角度制定相关规定或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