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苏省科技投入持续增长,以高校为主体的基础研究体系和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基本建立,科技创新已成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其中,江苏高校数量众多,科技成果丰富,近年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开发等横向合同稳定增长,知识产权申报和授权数均有大幅度提高,专利转让数也有所增加,为我省科技综合实力提升提供了有力支撑。但是,我省高校里仍有大量知识产权未能成功转移转化,大部分的科研成果被闲置,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率低、转化难的问题还有待研究与解决。这其中,高校和相关科技管理部门承受了压力。一些人认为高校获得了不少国家财政科技投入,然而产生的成果却不能用或不好用,导致企业想要转型升级却找不到可用或可转化的项目。这其实是认识的偏颇,我们看到的只是表面的现象,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主要矛盾和问题需要从深层次的角度来进行具体剖析。笔者长期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的技术与管理工作,以下将从多个维度来分析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的问题:
1.对成果转化认识不足,上游与下游衔接不畅
开展基础研究是高校的能力所在和重要职责,基础研究的产出通常不会产生直接经济效益,然而没有基础研究的积累,就无法产生技术创新的突破。高校所做出的成果,天然就是“阶段性”的科研成果,而不是“交钥匙”的成熟项目。所以,科技成果转化的成功,既需要上游的高校具有较好的技术转化基础,更需要下游的企业具有成果转化的承接意识和投入能力。企业要有能力承接高校的科研成果,且必须从市场或自身需要出发,接力投入一定的资源对成果技术进行工程化开发。但一直以来,大多数企业却没有这样的认识,都想着“短平快”赚钱,只希望承接拿来即用的成果,却不愿意在研发方面有更多投入,这是造成目前成果转化不是很成功的一个根本原因之一。
2.缺乏有效的顶层设计,管理体制不科学
考核评价方面,“国家立项、政府拨款、高校申请”的重大重点纵向项目仍是科技工作的重点,科研考核和职称评定标准主要是对论文、自然科学基金、科研获奖等做出硬性规定,即使科研人员在科技服务中承担重大的横向项目,也缺乏相应的晋升通道,致使科技人员从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积极性不高;财务管理方面,目前高校横向经费实行根据会计科目列支的预算制,但在项目实际实施过程中,但很多支出不可预料或不在列支科目之内,管制过严的经费管理体制,不仅给科研人员增加了不必要的负担,也容易滋生各种灰色手段。
3.资源匹配不足,科技成果转化支撑不强
机构建设方面,江苏高校中技术转移中心真正的实体化建设尚未落到实处,仍为科技处内设机构,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推动无法起到真正的积极作用;人才团队方面,多数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从业管理人员规模过小、数量不足,无法投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经费投入方面,在现有的高校科研管理机制下,高校的主动投入相对欠缺,无法充分调动人员积极性。
4.中试环节缺少,制约科技成果转化
高校科技成果多是基于实验室小规模实验得出,与市场实际需求有很大区别,缺乏社会实用性,而在此阶段科研人员往往缺乏完善的商业化研究方案,或因缺乏资金难以对成果进行中试或者产业化研究。缺乏中试环节严重影响到科技成果转化的成熟度和规范性,导致很多科技成果“带病”上市,最终影响到科技成果转化的质量和市场需求度。
5.配套政策落后,不够完善
在推动纵向转化、科技成果评价体系、支持技术创新、扶持成果熟化、培育商业模式、进行技术许可等技术转移过程各方面的配套政策均不完善,涉及权力、义务、风险分担和收益分配等方面的实施细则不够健全,缺乏衔接性,适用性不足。
针对上述问题,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质量和效率,服务创新驱动战略,提出以下建议:
1.推进建立全面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制度体系
依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或修订出台《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完成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指导性制度的初步建立,确保工作有法可依、有据可循,改变过去忌惮风险、盲目行事的局面。随着现有制度的深入落实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持续推进,与《转化办法》配套的人事管理、考核评估、分配政策、风险控制等制度需要尽快出台,以打造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政策体系。
2.加强完善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构建设
充分发挥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领导小组的顶层设计和直接指导作用,建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重大事项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制度,负责学校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的政策、制度、规定等重大事项的决策。通过建设技术转移中心或在地方建立研究院,代表高校具体负责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的组织、实施和服务,在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中的发挥直接推动作用,一是推动中心独立法人进程,形成人员、财务相对独立的实体机构;二是整合优化中心服务职能,明确中心职能为科技成果筛选与推广、校地校企合作载体共建、技术交易全过程管理、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产业化项目申报与管理、科技政策与金融服务等;三是加强中心队伍建设,培养或引进高素质的技术经纪人、专利代理人、法律顾问,加强专业技能培训,打造一支既有专业特长又懂经营管理的专职人才队伍;四是完善中心运行机制,建立健全中心章程、管理制度、激励政策、考核办法等系列制度体系;五是加强中心经费投入,主动配套中心运行管理经费,争取上级管理部门持续滚动支持,推进中心良性发展。
3.创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模式。
以往的科技成果转化为科研人员自发行为,缺乏组织也无从对同类行为进行总结凝练,只有积极探索创新服务模式,才能有效指导和提高高校的科技成果转化行为。一是坚持战略导向,密切联系行业、服务地方,坚持多领域协同发展,搭建行业产学研联盟,高校在地方建立研究院或研发机构, 逐步建成开放式科技服务、市场化运作、资源优化整合平台;二是用好八个抓手,通过人才团队、信息平台、行业联盟载体、激励与评价机制、服务对接市场机制、专利运营、资金保障、创新创业改革等方面的建设促成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全面发力;三是服务多个产业集群,通过建立重点学科服务地方产业的需求机制,利用高校在人才、成果、学科和工程实践领域的优势,打造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竞争力的高端技术群,形成面向相关产业集群的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