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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61 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支持宿迁建设生态经济示范区的建议
日期:2018-01-30 提案者:谢卫国

 

宿迁作为江淮生态经济区的重点城市之一,围绕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走好绿色发展新路子,2016年起启动生态经济示范区建设,先后编制形成了《宿迁市生态经济示范区发展规划》和《宿迁市主体功能区实施规划》,科学谋划生态经济示范区的发展目标、定位和路径,明确不同主体功能区的空间布局和开发重点。以规划为蓝本,围绕新经济培育、工业转型升级、生态高效农业等十大示范工程,出台《关于建设生态经济示范区的意见》以及《实施创新驱动加快工业绿色发展的意见》专项文件,经济生态区建设取得良好开局。但由于宿迁正在工业化中期初始阶段,既面临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压力,也面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压力,在推进生态经济示范区建设中,还存在着生态投入压力较大、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绿色能源供给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亟需在以下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一、加大对宿迁体制机制创新支持力度。生态经济转的是发展思路,改的是体制机制。没有体制机制的改革和创新就无法实现生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建议省委、省政府和省各有关部门在试点选择上进一步向宿迁倾斜,继续鼓励和支持宿迁在不违背国家政策法规的前提下,采取更加灵活的政策措施、更加灵活的改革举措,在社会事业、机构制度、金融改革等工作中,探索建立更为灵活的体制机制,在发展生态经济的道路上轻装上阵、快速前行。

二、加大财政扶持力度。一是给予体制倾斜照顾。省财政对目前宿迁试点先行的示范区财政体制和各项转移支付政策保持不变,对中央和省出台增支政策形成的地方财力缺口,省财政原则上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进行调节,增强宿迁财政统筹能力,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二是探索实施税收补偿制度。对宿迁保护生态功能而限制部分产业发展的机会成本从体制上给予补偿,实行工业税收收入保基数、保增长政策,每年按全省工业税收收入平均增长水平计算补偿数额,实际执行数低于基数的,差额部分按体制计算补足。三是在安排地方政府债券上给予宿迁适当倾斜,以支持生态经济示范区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同时,适当降低宿迁列省重大项目门槛。四是设立生态经济产业发展基金,由省政府和宿迁市共同出资控股、多方参股,投资于发展前景良好的生态产业,并将投资所得收益用于生态环境保护,实现良性循环发展。

三、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一方面,加大生态补偿力度。对生态环保财力转移支付的范围、考核奖罚标准、分配因素和权重设置等进行修改完善,扩大转移支付范围,提升转移支付厚度,对重点生态功能区市县适当倾斜有关专项性转移支付,确保社会保障、教育等民生领域建设(以控制土地开发强度为例,目前全省土地开发强度为21.19%,沿江8市开发强度近25%,而国际上对区域开发强度的警戒线是30%,我省提出到2020年,开发强度要控制在22%以内。如果宿迁将开发强度控制在目前的16.35%以内,或省控强度以内,就是对全省的贡献,这也应给予生态补偿)。另一方面,探索开展生态环保专项补助试点。对重点生态功能区,打破以往局限于按项目分配生态补助资金的模式,在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制度基础上,根据生态公益林、大中型水库、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等四大类因素,按照因素法分配,由当地根据自身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安排使用,提高市县保护环境的积极性和统筹生态财力的能力,以增强生态经济发展后劲。

四、加大对宿迁的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倾斜支持。在政策支持上,对符合产业定位和资源禀赋的项目,优先向宿迁布局。对于宿迁生态经济示范区建设过程中的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涉及到省级层面的,抓紧落实,尽早启动;对需要向国家有关部委争取的,恳请省各有关部门积极帮助跑部进京,力争尽快实施;对一些指导性和原则性的要求,尽量给予宿迁倾斜扶持。在项目审批上,进一步降低门槛,支持在宿迁地区布点一批重大项目并优先审核批准,对项目用地、节能减排等,实行一事一议、特事特办、优先支持。在具体项目上,基础设施方面,支持宿迁建设高铁、通用机场、宿连航道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帮助我们协调推进宿连航道、宿迁经沭阳至连云港高速公路等项目尽快立项,争取2018年开工建设;尽早启动宁宿高铁项目,帮助宿迁早日融入南京1.5小时高铁交通圈。生态设施方面,支持提升污染物收集、处置、清洁能源供应、碳汇等四个能力,特别是在提升清洁能源供给能力上,考虑宿迁实际情况,对新上项目的煤炭消费量,由省里统一调配;在光伏发电建设规模指标上给予支持,加快发展可再生能源项目。电力设施方面,在推进重大电网项目建设上给予更多支持,加强城市电网智能化和微电网建设,满足新能源电力、分布式发电系统并网需求。

五、加大科教资源培育、人才引进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在生态经济研究方面,支持宿迁市与科研院校成立生态经济研究院,从更高层次分析研究国内外生态经济发展的最新动态,探索推进生态经济发展有效路径。在高等教育方面,宿迁是全省唯一一个没有公办本科院校的地级市,在高校建设上,省里如有新建公办本科院校的计划,建议首选宿迁。支持提升高等教育和现代职业教育办学水平,鼓励省内一流高校与宿迁学院加强沟通、合作,加大对于宿迁学院应用型本科大学建设的支持力度。在人才引培方面,对于急需紧缺人才、创业领军人才、特聘专家等省级人才计划(项目),进一步对宿迁倾斜;支持宿迁科研院所和大型骨干企业开展高级职称自主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