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2018年11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又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这两个意见的出台,是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的重要内容,具有典型的时代特征,是一项重大的水管理制度创新。
按照中央的要求,江苏省建立了省、市、县、乡、村五级河(湖)长体系,省、市、县、乡、村的主要领导分别担任了各级河长。通过构建河长体系,可以切实发挥党政负责人在工作统筹、关键问题协调等各项治河任务协同推进方面的优势,形成合力解决河湖突出问题。目前江苏省共有大约6万名河(湖)长。
河长制、湖长制内容丰富,涉及水资源保护、河湖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督等等,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的各项任务,在时间上、空间上、要素上统筹协同推进,才能更好地实现河湖保护治理目标。各级河长需要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制定“一河(湖)一策“,着力解决所管河湖的难点,热点和重点问题。
然而,目前大多数河(湖)长并不熟悉河湖管理,对河湖治理的认识不足,对河湖保护的技术不清楚,对河长制、湖长制的任务要求了解不具体,急需通过系统培训来解决这些问题,增加河湖管理保护的知识。江苏省河长制起步较早,一直走在全国前列,现在全国各地都在推行河长制,江苏如何继续保持领先地位?急需学习新的知识,实现河湖管理的再创新。
为此,建议江苏省重视和关注河长、湖长的培训,落实专门的培训经费,可与河海大学河长制研究与培训中心形成合作关系,制定专门的河长培训计划,分期分批对各级河长进行系统培训,全面学习掌握国家对河湖管理的任务要求,学习借鉴国内外河湖管理的先进经验,不断提高河湖管理工作水平。也可以与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的干部培训相结合,增加河长制、湖长制的培训课程,让各级党政领导增强担任河长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担任河(湖)长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