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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39 关于加强监管和自律,提升中医养生堂(馆)可信度的建议
日期:2018-01-27 提案者:吴胜兴

     近年来,随着中医药市场民间资本准入条件放宽及人们健康保健意识增强,中医养生渐成热潮,各类打着“中医养生”旗号的中医养生堂(馆)遍地开花。但因为监管缺位、标准缺失以及群众健康素养不足,中医堂养生(馆)中各种乱象也蜂拥而至,养生“养出”伤病甚至死亡的事件时有发生。这些问题使得中医堂养生(馆)的信誉大打折扣,甚至影响了中医药的声誉,不利于中医药事业的健康发展。为此,我们建议,在鼓励民间资本进入中医药市场的同时,必须加强中医养生堂(馆)的监管和自律:

    1.加强综合监管。在现有监管体系下,中医养生堂(馆)尽管都打着中医的旗号,但性质却五花八门,导致绝大多数挂名中医养生的堂(馆)处于监管盲区。如有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公司,有在民政部门注册的研究院,甚至有在残联注册的盲人按摩等等。在这样的环境下,谁都能开中医养生堂(馆),批下来之后,只要不出事,民不举官不究,而普通群众甚至有些管理部门也无法准确区分,找不到管理主体。建议无论什么性质的中医养生堂(馆),注册时都要扎口到中医管理部门备案,赋予中医管理部门监管权力,督促中医管理部门主动担责。同时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动工作机制,推行属地化管理,明确目标责任,推动工作落实。

    2.鼓励社会监督。中医养生堂(馆)往往为了逐利而超范围营业,部门监管又难以做到全程跟踪,须依靠社会公众共同参与。建议一方面建立公示制度,要求每个中医养生堂(馆)在显著位置张榜公布本堂(馆)的技术服务目录、服务规范、操作规程及方便公众举报的电话或途径,严防业务“跨界”。另一方面,加大中医药养生基本常识的普及力度,加强对普通老百姓的健康教育,提升他们的健康知识和素养,提高他们的自我判别能力和维权意识,使广大群众具备基本的监督能力,培育良好的中医养生环境。

    3.引导行业自律。中医养生堂(馆)可信度低的源头在于无医师资格证、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无卫生基本保障的“三无”小店大量存在。为此,建议在加强监管的同时注重对行业整体的引导,通过加强中医养生堂(馆)的自身建设,增强美誉度,实现良性循环。一方面,教育、卫生系统及行业协会合力支持,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加强对现有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另一方面,要求中医养生堂(馆)必须聘用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从业,支持具备中医从业资质的专业人士(如退休中医师等)投身中医养生堂(馆)。要求中医养生堂(馆)在提供服务前,必须履行告知义务,让顾客明白消费,严禁服务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开展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等与堂(馆)服务内容无关的销售活动。规范服务用语,以文件的形式明确禁用带有诱导性、欺骗性的语言,避免出现用包治百病的“神医”、“神药”误导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