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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9 关于加大江苏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建议
日期:2018-01-27 提案者:徐小芳

 2002年,联合国粮农组织发起了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倡议。2012年我国率先在国际上开展了国家级农业文化遗产发掘与保护,2015年农业部发布了世界上第一个《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管理办法》,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了“开展农业文化遗产普查与保护”的任务,农业部于2016年12月公布了首批408项具有保护价值的农业文化遗产。截止2017年底,全国有18个被列入联合国粮农组织全球重要农业文化历史遗产名录,91个传统农业系统被认定为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我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事业蓬勃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1、江苏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意义和紧迫性。 首先,农业文化遗产具有文化遗产的属性,理应得到很好的保护。江苏作为中国农业文明的发祥地之一,是历史上著名的鱼米之乡,勤劳的先民在这片肥沃的土地上创造出令人骄傲的农业文明,形成了类型多样、内容丰富而独特的农业文化遗产,农业文化遗产在文化遗产保护中占有重要一席。然而随着近年来江苏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大量的农业文化遗产正面临着消失的危险,加强江苏农业文化遗产保护迫在眉睫。其次,保护农业文化遗产是江苏当下落实十九大乡村振兴战略和推进特色田园乡村建设的重要抓手,它有利于传承农耕文明,拓展农业功能;有利于保护农村生态,建设美丽乡村;有利于改善农民生计,实现收入倍增。根据多个遗产地的探索实践,进行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对促进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2、江苏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现状和不足。 一是获批的江苏农业文化遗产数量偏少。江苏现有世界级农业文化遗产一个,即江苏兴化垛田传统农业系统,习近平总书记外出访问时曾作为美丽中国的图片推介,享誉中外。国家级农业文化遗产三个,即江苏泰兴银杏栽培系统、江苏高邮湖泊湿地农业系统和江苏无锡阳山水蜜桃栽培系统。临近的逝江省却拥有世界级农业文化遗产3个,国家级5个,差距比较明显。江苏是农业大省,也是农业文明重要发祥地,且拥有许多独特的地理地貌和特色农业文化,显然,江苏的农业文化遗产尚未得到充分的挖掘。二是江苏对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行政介入层级低。从已经申报的农业文化遗产来看,大都是县乡两级政府近年来为了拓宽农业发展领域,发展乡村旅游目的而进行申报的。市及以上政府鲜有列入重点工作计划的,缺少高层政府的重视和推动,是目前江苏农业文化遗产获批数量偏少,尤其是世界级数量偏少的重要原因。三是江苏对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财政投入少。目前市以上政府无专项经费,以县乡财政投入为主。申请农业文化遗产保护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多行业多部门甚至跨区域合作,申请时间长,从材料申报到专家现场踏查论证,需要花费许多的财力物力,而受保护地区很多在风景优美,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县乡对此项工作有心无力,难以开展。 3、对江苏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建议。 一、做好全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江苏要从国际视野和国家发展战略趋势的高度,在开展全省农业文化遗产摸底调查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特点,将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生态、扶贫、休闲旅游等结合,统筹做好保护和发展的中长期规划,促进遗产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二、出台相关政策。将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纳入年度对地方政府文化建设和农业农村工作的考核内容,制定出台农业文化遗产认定标准和程序,明确考核办法和财政配套政策。 三、打造全省共享的服务平台。打造农业、文化、旅游等多部门参与,集成政策与服务的多功能平台。探索“农业文化遗产+”,利用电商和信息化平台,开发系统多功能性,探索农业文化遗产与品牌建设、休闲农业、精准扶贫、一二三产业融合协同发展模式,找寻新的增长点,让农业在保护生态系统中发展,让农民在继承传统农业生产方式中获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