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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0 关于改进我省生活垃圾焚烧厂建设与运营的建议
日期:2018-01-24 提案者:民盟江苏省委

 


高标准、环保型的垃圾焚烧处理技术是目前比较经济、合理、可行的方式。为促进和完善我省生活垃圾焚烧厂建设和规范运营,破解“邻避困境”,我们建议:

一、科学制定项目规划

一是慎重合理选址。项目宜尽量远离人口密集区域,减少建设阻力。项目与最近居民住宅的环境防护距离要高于国家标准,建议至少按国标的2.5倍,即750米去规划。尽量将项目布局于原有的垃圾填埋场附近,便于处理好垃圾填埋工作的历史遗留问题。

二是建设规模适度。项目不宜遍地开花,应统筹相应区域集中资金打造高效率、高标准、可妥善统筹处置焚烧飞灰的项目。项目不宜太小,应适当偏大于当前的垃圾产量,避免成为“环保应急工程”。前瞻性规划,能够适应全面垃圾分类处理后垃圾可能越来越少的未来发展趋势。

三是融合多重功效。按公园标准建造,与地方文化或景观相契合,建筑风格新颖有趣,避免传统、沉闷的“工厂脸”。以项目为核心,统筹聚集垃圾回收利用的相关绿色产业,打造高端循环经济产业园。教育示范,兼做地方及周边中小学、高校、企业和社团的环保宣教示范基地。

二、妥善落实项目建设

一是高站位统筹推进。设立项目协调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以地方主要领导为组长,集地方之力,强势推进。设具体工作小组,由属地领导挂帅,落实相关职能。设项目现场协调指挥部,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网络,切实把矛盾与问题都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是高标准指导建设。主动制定我省居民生活垃圾焚烧设施运行管理标准,委托专业机构监管,对有环保劣迹的企业坚决说“不”。建立运营企业诚信体系,严禁恶意降低建设成本和工程质量的行为发生。向国际高标准看齐,自主制定比国标更严格的省级防控条例,追求“零污染”排放。

三是高智慧缓和矛盾。正面宣传,以情感人,纠正群众对垃圾焚烧的错误认识。组织附近居民用“看得见、摸得着、闻得到”的方式,消除居民对项目的抵制心理。对于某些出于私利考虑,蓄意煽风点火、挑起事端的组织或个人,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严惩不贷!

三、严格监管项目运营

一是强化政府主导作用。制定实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监督管理考核办法》。派驻或委托第三方专业人员常驻,配合省级层面狠抓项目安全运营。借助“互联网+”,实现事前预警、事中管控、事后考核,对项目24小时不间断监督并实时上传和公布数据。

二是发挥社会辅助作用。运营企业应尽义务教会附近居民识别监测数据,特邀居民持证开展有序监督。聘请专业的第三方,对项目的安全运营进行有效的技术监督。支持国内高校和科研院所到项目中采集数据,开展更经济、高效、安全、环保的垃圾处理技术研究。

三是严防企业二次污染。定期督促运营企业及时更新生产技术和运营设备,避免因设备老化产生新污染。密封运输,盖住灰、渣、味,不得沿途滴、撒、漏,不得外包,运输工具及时清洗。运用先进的机器人技术,在入炉前对垃圾再次甄别,严防有毒、有害物进入焚烧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