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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0 开展“美顶”行动 优化城市空间——清除楼顶违建整治楼顶环境的对策建议
日期:2019-12-06 提案者:冯文婕

调研情况:

城市楼顶被称为城市楼宇的第五立面,也是影响城市形象的重要天际线。加强城市楼顶环境综合整治对于提升城市品质、优化空间布局具有重要意义。随着城市发展,新旧楼宇参差不齐,基础条件差异大,管理服务难度高。虽然通过行政综合执法、老旧小区改造等多种举措,各城市均曾对违法建设加以整治,楼顶违法建筑有所改观。但是对照环境建设高质量的标准,楼顶违建仍广泛存在,“美顶”行动势在必行。

一、楼顶违法建设的危害

一是影响城市营商环境。城市屋顶建筑环境是树立对外形象、优化居住空间的重要内容,是展现营商环境的重要窗口。楼顶违法建设杂乱不堪、丑陋突兀,与楼宇周边整体环境极不匹配,降低住宅档次,拉低城市形象,损害“第一印象”,与倡导城市宜居宜业宜商的环境要求格格不入。

二是损害社会公平正义。《物权法》第70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楼顶空间是整栋楼宇全体业主共有的部分,而不是小区顶层住户独有的。楼顶天台关系到建筑的防雨、寿命,与全体业主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楼顶违建行为破坏了公用设施的公共属性,损害了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影响了邻里关系,群众意见极大。

三是危害社会公共安全。搭建在楼顶的简易民房或违章建筑,对所处房屋承重、排水、防水和整体结构都造成破坏和影响,遭遇大风或极端天气等不可抗因素时,将会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危害。楼顶杂物堆放容易引起高空坠物,极易造成砸伤行人等安全事故。

问题分析:

二、楼顶违法建设的问题成因

一是利益驱动造成楼顶违建屡禁不绝。楼顶违建可以扩大自身使用面积,一些楼房顶层住户错误认为楼顶就是自家的地方,“能占则占”。楼顶违法建设周期短,投入资金少,一些简易的搭建房、阳光房两天便可抢建完成。由于楼顶所处位置高,违建处理难度大,拆除困难,客观上也造成违法成本较低。

二是部分商品房促销对业主进行错误引导。一些新上房小区在售房时,利用赠送阳台、楼顶天台、小院等作为卖点,宣传承诺能建设阳光房等,导致部分业主抢购顶层,上房后大肆进行楼顶违法建设。

三是部分楼房存在设计缺陷留出违建空间。一些新建楼盘规划设计本身存在缺陷,有的顶层住户的阳台没有封闭,雨水容易倒灌室内,业主只能自行搭建;有的一些顶层复式住户,室外楼梯没有护栏和挡雨设施,给业主通行安全造成隐患;有的小区将顶楼阁楼单独出售,由于阁楼没有厨房等生活配套设施,业主只能自行加盖房屋。

具体建议:

三、综合整治楼顶环境的对策建议

一是出台楼顶管理办法。借鉴深圳、杭州、上海等地做法,积极推动市级层面出台《建筑物立面刷新和楼顶改造实施纲要》,对建筑物立面和楼顶的刷新改造范围、风格和整治模式等进行规范。出台《既有建筑楼顶整治改造工程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对既有建筑物楼顶整治改造原则、改造方案设计与审批、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管理等进行规范。

二是设计楼顶整体风貌。按照每个城市的整体规划,根据不同区域、不同街区和整治对象,分类实施城市楼顶环境专项整治。加强楼顶景观设计以及城市、街区景点提炼,着力美化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质。

三是实施楼顶平改坡改造。老旧小区楼顶多为平台设计,年久容易开裂漏雨,夏季酷热难耐,容易堆放垃圾。建议对80年代以前的老旧多层住宅,制定统一标准,简化审批程序,在征得居民协商同意的情况下,实施楼顶平改坡改造,真正消除老旧小区违建隐患。

四是强化楼顶执法手段。协调市规划、国土部门,统筹区住建、公安、城管等执法力量,部门联动依法拆除楼顶违建。尤其对新上房小区采取严格管控措施,实行违法建设黑名单制度,对违建当事人拒不配合拆违的,建议出台相关政策文件,把这部分人列入失信人名单。

五是加大治违宣传力度。加大《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利用媒体法制专栏、市民法制课堂、社区法制讲座等各种媒介,全方位宣传城市总体规划、“城中村”改造、高层楼顶安全等,增强群众“要建设先审批、无审批不建设”的法律意识,从源头上减少违法建设的产生。

六是推动楼顶美化绿化。探索实行以屋顶绿化、垂直绿化为主要形式的城市空间立体绿化。规范楼顶绿化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严格执行楼顶工程技术、建筑结构荷载、城市绿化施工及验收等相关技术规范。利用楼顶空间,有序有度开发自然生态,调整优化城市绿化空间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