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情况:
2014年教育部出台《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2015年人社部办公厅和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出台《关于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通知》。两类学徒制的共同点很多,但在江苏实施过程中的财政经费补助政策差别很大。江苏现有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27个,其中有3个地区、17所高职院、6所中职校、1家企业,总数居全国前列;省级试点单位26家,其中4个县(市、区)和22所职业学校。目前,省级财政对省级以上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没有任何经费补贴。而江苏作为全国12个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的省份之一,自2015年起,在徐州、无锡、常州、苏州、泰州五市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每个市选择1家大中型企业作为试点单位,每家企业选拔100人左右参加学徒制培训。省财政对于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项目有明确的补贴标准,即补贴数额一般为企业支付给培训机构培训费用的60%,每人每年补贴标准原则上控制在4000元至600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由于省级财政对我省两类学徒制的补助政策有明显差异,客观上影响地方政府出台现代学徒制的经费支持政策的积极性,也严重影响了合作企业参与现代学徒制试点的积极性。因此,迫切需要在全省统筹考虑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的省级财政补贴政策。
问题分析:
当前,兄弟省份和省内地方已有统筹推行学徒制的实践经验。山东省财政安排经费支持职业院校现代学徒制试点,合作企业每接受1名学徒并经考核达到学徒培养标准,按5000元标准补助企业,其中:3000元用于带学徒师傅奖励。广东省财政在省高等职业教育相关专项资金和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中对学徒制试点予以专门补助。浙江财政部门健全学徒制试点工作资金筹措机制,由政府提供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我省南通市财政每年安排600万元现代学徒制试点专项奖补资金;太仓市政府设立对德合作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总规模为5000万元,专门明确对双元制教育发展的支持,生均补1.5万元;对共建在企业或学校内的培训中心给予补贴200万元或100万元等。
具体建议:
综上所述,建议省政府成立职业教育联席会议,由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省财政厅、教育厅和人社厅配合,统一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政策,统一过程管理,统一财政经费补贴标准(统一补贴数额为企业支付给培训机构培训费用的60%,每人每年补贴标准原则上控制在4000元至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