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情况:
近年来,我省积极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在加快军工企业转型升级的同时,培育壮大了一批民营配套企业,初步形成了以军带民、以民促军、军民融合的多元化集群发展格局。
问题分析:
目前,我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领域有限、层次不高、程度不深的矛盾和问题依然存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从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促进军民融合产业实现“无缝对接”具体的扶持政策较少。发改、经信、科技等部门,在产业管理和服务方面各自为政、管理分散、难以形成合力。
二是产业融合体制机制不顺。军工企业相对较为封闭,部分军工企业主动吸纳优质社会资源的动力不足,进军开拓民品市场意识不强。“民参军”渠道不畅,军工“四证”相关资质办理周期长、手续复杂。
三是产业创新水平不高。军工产品研发周期长、投入大、成本高,大量军工科技成果难以向民用领域转移转化。民营企业普遍规模不大,研发投入不足,创新能力不强,主要给大企业和军工单位提供初级配套产品,产业层次不高。
四是产业发展环境不优。很多政策都没有涉及到军工产品,民参军企业。
具体建议:
1、将涉及军民融合产业管理服务的职能进行整合,加强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战略研究,打造产业发展服务平台、军民企业对接平台和政产学研合作创新平台。
2、大力推进政产学研用融相结合,加快军民融合产学研平台建设,加快军工技术向民用领域转化。鼓励民营企业先进技术向军用领域转移转化,积极参与国军标和军民共用标准的制定和修订。科技创新投资基金要向军民融合科技成果转化倾斜,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
3、支持军工企业以技术、资金、闲置厂房设备等入股投资民营企业,大力推进军工企业1+N,承接军工技术转移转化。加快军工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减轻企业负担。积极设立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采取市场化运作,支持军民融合重大项目建设,破解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资金不足难题。
4、贯彻落实中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各项优惠政策,对参与军工科研生产的民营和国有企业实行同等政策待遇,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切实落实军品生产企业在增值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方面的减免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