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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91 关于建立监管体系 规范处置利用一般工业固废的建议
日期:2019-12-06 提案者:宋如亚等23人

调研情况:

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党中央、国务院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保障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内容,着力推进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垃圾处置的重大要求,我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在污染防治攻坚战、蓝天保卫战、土壤污染防治、“两减六治三提升”及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等一系列生态环境整治重大决策部署中,都将生活垃圾、危险废物等固体废物整治作为重要内容,扎实推进,力求全面提升固体废弃物处理水平,实现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但是,随着治理工作的深入推进,通过对无锡苏州等部分市县的调研,我们发现目前全省普遍对固体废物中的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关注度不高,存在处置现状不明、处理能力不足和监管不到位等现象,长此以往,将影响我省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影响人居环境改善。

问题分析:

(一)监管失位,环境风险大。工业固废处置涉及环保、工信、发改等部门职责,但实际情况是环保部门更多的关注危险废物处置,住建部门关注生活垃圾处置,工信部门关注企业生产,商务部门关注高附加值可回收物处置,对一般工业固废没有明确的监管体系,从而导致监管失位,存在环境风险由于一般工业固废处理体系不完善,部分产生企业的固废得不到规范处置,个别企业甚至将固体废物交由非正规中介、个人处理,导致偷倒、乱倒和焚烧现象屡禁不止,对给生态环境造成了重大影响。2018年5月中旬生态环境部督查组在某市的现场检查中就发现了39个固废堆存点位,其中涉及一般工业固废的有21个,部分堆存点位固废超过1000吨。

(二)未建立专门的收运处理体系,给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带来冲击。国家虽然在2001年批准、2002年实施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 2001),并于2013年进行了修订,明确了贮存和处置等要求,并禁止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混入。《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要求逐步禁止一般工业固废混入生活垃圾。《江苏省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能力不足的地区,严禁一般工业固废进入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但实际上大部分城市尚未建立专门的一般工业固废收运处理体系。很多工业企业普遍将一般工业固废中的其它类固废混入生活垃圾,依托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实施处置。部分企业要求职工将一般工业固废带回家,偷偷投入至小区垃圾桶。据不完全统计,2017年一般工业固废混入生活垃圾处理的量,一般城市达到2%~5%,部分城市超过10%。例如:常熟市2017年城乡生活垃圾产生量约80.3万吨,一般工业固废混入处理量约14.6万吨、占到18%,导致常熟市生活垃圾焚烧厂处于超负荷运行状态,且缩短了生活垃圾填埋场的设计使用年限。目前部分生活垃圾烟气、飞灰等排放不达标,很大原因是焚烧厂混入了一般工业固废所致。

(三)处置利润低,未纳入固废处置利用市场体系。目前随着国家对生态环境治理越来越重视和禁止进口洋垃圾等重大政策的实施,大量社会资本进入固体废物处置行业。但是,他们更多的是关注生活垃圾中的高值可回收物、高利润的危险废物,对生活垃圾中的低值可回收物特别是回收价值更低的一般工业固废很少问津。

具体建议:

(一)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促进源头减量。按照“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督促企业遵循循环经济“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的路径,切实减少工业固废的产生。在生产源头应充分考虑节省资源,切实提高生产过程中资源的利用率。对于源头不能削减的污染物应首先进行积极回收利用。同时,鼓励企业建设固废自行利用和处置设施,切实提高源头减量率和综合利用效能。

(二)明确部门相关职责,完善统筹处置体系。应参照环卫部门生活垃圾处理体系,明确由一般工业固废主管部门主导建立收集、运输、处置体系,实现全过程规范处置。同时,依托再生资源中心分拣站、生活垃圾的大件垃圾等可回收物分拣中心的建设,将其融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逐步实现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中可回收物回收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多网融合

(三)坚持统筹规划建设,提高处理能力。加强调查摸底,全面摸清一般工业固废的产生、收集、运输、处理等现状情况,以及处理设施建设与分布情况。综合各类固废处理设施处理建设布局与能力设计,统筹实施一般工业固废终端处置,实现市县区域内一般固体废物处置能力能够满足实际需求。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编制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利用规划,积极拓展处置渠道,配套处置设施,增强固废处置综合能力。

(四)削减进口废物总量,腾出能力余量。严格落实进口废物“减存量、控增量”的任务要求,进一步加大力度,大力削减进口废物量。同时,严格执行《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避免超过标准的混杂物混入可用作原料的进口固体废物中,减少进入国内的固费产生量,从而腾出产能用于本地一般工业固废的处理。

(五)优化相关扶持政策,增强市场活力。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完善一般工业固废处理收费制度。研究制定并落实政府对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对回收利用企业的支持力度。通过发展基金、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多种形式,逐步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机制创新体系,开发新型回收、利用模式,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工艺及装备。

(六)健全监管工作机制,形成约束合力。强化一般工业固废收运处置各环节的污染防治工作,坚持部门协作联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未实施无害化处置等行为进行依法查处。探索优化以环保、节能指标为主要依据的行业准入和退出机制。结合企业年度申报登记对一般固废产生情况进行系统排查,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合法合规处置一般工业固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