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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4 关于发展民宿产业助力我省乡村旅游的建议
日期:2019-01-19 提案者:民进江苏省委

调研情况: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乡村振兴战略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实现中国梦的必然要求,要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全面部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出“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建设一批设施完备、功能多样的休闲观光园区、森林人家、康养基地、乡村民宿、特色小镇”。全域旅游背景下的民宿产业,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力抓手,在精准扶贫、乡村旅游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方面,起着显著的推动作用。

随着大众旅游、休闲旅游时代的到来,江苏民宿得到了蓬勃发展。尽管整体管理得当,发展势头良好,但依然存在一定可改进、提升的空间。大致可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问题分析:

一、监管部门权责不明,制度空白依然存在

民宿经济作为新兴业态,其发展离不开政策的扶持。目前江苏民宿行业指导意见、行业规范、标准条件等长期空白:一是消防问题,多数民宿用房为居民自建自有住宅或集体生产、办公用房,建筑设计和安全验收等资料不全,消防审批关过不了,以致许多民宿难以取得经营资质,也无法对其实施有效监管;二是用地问题,一些地方对农村住房的长度宽度高度控制过严,大部分农村住房为 2 层结构、建筑面积在 200 平方米左右,农民自住外可用于民宿经营的房间很少,而浙江一些地方农村宅基地 144 平方米,楼层达4层。这都需要政策创新和规范引导。

二、经营服务不够规范,高端精品培育不足

民宿的管理规范程度、服务品质细节决定了用户的第一印象。目前江苏民宿管理的整体思路和方向是明确的,但服务质量还有待提升,高端精品培育不足。

经营服务不够规范。据省消协2017年4月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的消费状况调查报告,60家被调查的民宿中,95%没有消防应急包,72%没有设置寄存贵重物品的设施,95%没有消毒或清洁标识,19%的床品只做到了基本洁净,毛巾存在污渍,14%的体验员表示入住的房间有异味,部分民宿服务不甚亲切友善,等等。

精品项目培育不足。江苏自有房屋、自主经营的民宿约占 63.6%,这种家庭化、作坊式民宿,因经营成本低、市场定位不高、投资风险小,受到创业者的追捧,但其资源利用率低、专业化水平不高、同质化竞争突出,亟待转型提升。相比浙江培育和集聚了西坡、过云山居、清境原舍、裸心谷、花间堂等一批高端民宿,作为旅游大省的江苏,精品民宿培育不足,需要在精致上多做文章、在品质上多下功夫。

三、文化内涵注入不足,品牌效应不够明显

民宿产业不仅讲究主题设计的调性,更注重文化与功能的交融。乡村民宿不能仅靠自然风光、田园野趣来吸引游客,而要靠文化和原生气息来提升市场竞争力。

文化内涵不足,品牌效应缺乏。现阶段,江苏民宿经营主体部分是当地村民,部分是对地方文化了解不深的外来投资者,有的将民宿打造为各式异域风格,破坏了原有的村容村貌,有的布置缺少地方文化元素,有的忽视民宿主人的参与。

四、统筹规划不尽合理,基础设施相对薄弱

目前,江苏部分民宿统筹规划不够合理,整体风格不统一;基础设施建设跟不上,影响了游客的用户体验。统筹规划不尽合理。江苏部分地区的民宿虽集中于大区域,但缺少统筹式的聚向性规划,包括房屋的外观风格、街巷肌理的设计布局等。基础配套设施薄弱。较多民宿基础设施相对薄弱,道路连接、路牌标识、停车场、网络通信、垃圾污水处理等均有待改进。

具体建议:

有鉴于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合理布局规划,引导有序发展

合理的布局规划是民宿有序发展的基础,而民宿业的发展又必将带动乡村振兴的步伐。“美丽乡村+民宿”的新业态,是民宿业自身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乡村建设的工作重点。

首先,努力做到“多规合一”。实现城市资源的全面空间统筹,解决以往城乡成长中,各类要素资源与经济社会活动在空间、时间上不协调、不平衡的矛盾。以总体规划为引领,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在规划层面上统一发展理念;需要使城乡旅游发展远景目标与近期任务相结合,中长期规划与远期规划相衔接,避免规划的断裂,为城乡旅游发展的延续性奠定制度基础;需要使总体规划与各专项规划相衔接,避免建设方案的反复,消除城市发展的未来隐患。

其次,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建议有关部门根据区域发展现状,参照区域整体规划,完善民宿产业链,将民宿业态规划融入特色田园乡村的规划建设。要结合区域发展的主体定位和文化特色,本着一店一品、特点鲜明、文化彰显的原则,科学合理制定三产业态的品类划分和进驻要求。如南京市可将民宿规划融入美丽乡村建设,在江宁特色田园乡村、浦口珍珠村等风光优美、具有特色、受市民欢迎的乡村建设特色民宿,既有利于民宿业的发展,也可提高这些村落的人气和知名度,实现放大效应。

二、加大监管力度,完善制度指引

加强部门分工协作。建议有关部门加快明确部门权责,由牵头部门会同工商、税务、公安、消防、卫生等多个部门进行有效的监管和指导,从而杜绝“九龙治水”的现象。

有效消除安全隐患。加快制定消防管理条例,加强用地用房和资金方面的政策扶持。针对消防,按照国家的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导则,尽快制定江苏民宿消防管理细则,借鉴浙江民宿治安消防管理规定,形成简单易懂、便于操作的具体条文,对符合要求的民宿给予特许经营,对不符合要求的民宿加强整改指导。

加强环境治理。建立循环经济模式是实现低碳经济发展目标、减少资源浪费、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一是利用沼气建立农村垃圾降解利用循环经济模式,引导农村群众将可降解的废弃农作物和家禽粪便导入沼气池,并充分利用沼气资源,以减少树木和天然气的使用量,二是建立有机化肥利用的循环经济模式。加强民宿开发与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农村环境整治等涉农工作的统筹谋划,开展人居环境整治,重点解决交通、停车场、标示标牌、污水处理、厕所改造、游客服务中心等公共产品配套问题,提升村庄整体环境。

三、挖掘文化特色,讲好民宿故事

游客离开城市走进乡村,是想“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而这需要通过文化来延伸、活化、演绎。结合当地文化,彰显民宿特色,是讲好民宿故事的应有之义。

参与、策划文化活动。各民宿可围绕本地传统特色,参加政府主办或民间联手策划的节气、节庆等互动性,侧重游客的参与体验,丰富游客的停留内容,让历史记忆更加鲜活、传统文化更好延续。

以生活方式为重要卖点。贩卖生活方式应成为民宿经营者的首要理念。打造区域特色鲜明、文化个性强烈的农家生活场域,如捏陶、雕刻等艺术体验,农耕等农业体验,品尝农家菜等生活体验,观星、昆虫采集等自然体验等,让游客融入居民居家生活,充分体会当地的风俗、风物、风味。

四、完善组织管理,提升服务品质

加强组织管理。目前,江苏的民宿虽百花齐放,但基本保持着各家单打独享的状态。建议有关部门成立省民宿业协会,从行使市场管理权利、监督服务水平质量、组织民宿从业培训、构筑合作共赢平台等几个方面赋予责权。临近的、经营状况良好的民宿也可联合组织类似“民宿联盟”的组织,由专业民宿或酒店经营团队管理,以统一的界面和服务面向客户,落实订单,再分流到具体的民宿,从而强化区域合作、提高专业化水平,打造知名品牌。有关部门还可引入民宿科学评级制度,严格评价标准,灵活运用机制,促进民宿经营的规范化、精细化,也为游客选择民宿提供官方参考依据。

提升服务品质。民宿经营者要在有关部门的支持下,为游客提供良好的硬件配套设施和软性服务。一方面,加强民宿内部的硬件配置,使其符合现代游客对品质的追求,如加强卫生间的修缮;另一方面,提升软服务,从预订服务到前台服务尽量做到礼仪礼貌标准化,使民宿具备家一般的温馨感,前台服务人员尤其要熟悉本地旅游资源,为游客答疑解惑。

五、创新经营理念,实行精准营销                        

注重整体开发。民宿作为整体产品,围绕核心产品住宿,形成附加产品包括文化特色、品牌、服务等,形式产品则包罗万象:有结合休闲农业开发,整合周边资源的特色服务为主;有依托景区景点,以家庭旅馆居家生活的亲民形式呈现;有塑造个性化的主题风格,以精品民宿形式经营,显示高端化的发展态势。对此,民宿经营者要进行市场细分,深入研究游客需求,将游客入住前后、出游前后的需求服务整合到产品之中,与其他旅游产品融合,延展用户需求与体验。

加强营销传播。“酒香也怕巷子深”,精准营销是提升民宿知名度的重要手段。有关部门和行业组织可构建“互联网+民宿”的住宿市场平台,供民宿经营者加入,以促进信息和资源共享;民宿经营者也可打造自身的管理系统平台,重视社群商业与自媒体传播,并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营销;还可与途家、携程等第三方平台开展线上合作,运用市场细分与目标市场战略,深耕目标客户群,做到精准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