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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45 关于推动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江苏段示范建设的建议
日期:2019-01-15 提案者:周岚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作,先后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指出“大运河是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是流动的文化,要统筹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为贯彻落实习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江苏成立了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一组、三专项、一智库、一国际组织、一展会、一基金”的系统化工作体系,全面推动大运河文化带江苏段建设。省委宣传部在全国率先组织编制《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江苏段)建设规划》,得到中宣部领导的充分肯定,规划成果也得到国际城市与区域规划师学会和中国城市规划学会等专家们的高度评价。应该说,我省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示范建设在规划层面已实现了率先和领先,“江苏省大运河文化旅游发展基金”的成立,则为规划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资金保障。

为“推动大运河文化带江苏段建设走在全国前列”,按照中宣部《长城、大运河、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2020年底基本完成建设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江苏段”的先行试点区要求,建议在2018年良好开局基础上,2019年加快推动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重点建设项目落地。

鉴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没有先例可循、经验可鉴,建议2019年突出重点在江南运河段、淮扬运河段、中运河段分别优选代表性强、文化价值高、现状建设基础条件好、公园建设类型多元、地域特色突出的地段率先试点建设示范段。具体建议率先启动苏州盘门、扬州三湾、淮安高家堰和徐州窑湾四个“核心展示园”的建设,通过试点示范,进一步保护好运河相关遗产,彰显出其深厚文化内涵,完善配套公共设施,推动沿线地区功能活化,提升空间环境品质,建设风景绿道,实现文化标识统一,形成可观、可感、可深入体验的魅力运河文化带,并积极探索国家文化公园的运营管理模式,为大运河全线的不同地区、不同形态、不同类型的地段建设探索路径、积累经验、形成可复制的模式,推动我省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工作走在全国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