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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91 关于推进智障学生职业教育及就业扶持的建议
日期:2019-01-15 提案者:刘嫣静

调研情况:

近年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发展特殊教育。从2014年开始,国家连续实施两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党的十九大报告也明确提出了要“办好特殊教育”的要求。

作为教育强省,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大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对我省特殊教育事业给予了大力关心与支持,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得到全面保障。2017年底,我省颁发了《江苏省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以下简称《二期提升计划》),更大力度推进特教改革,更大程度保障事业发展。

《二期提升计划》中提出,至2020年要实现残疾少年高中阶段入学率达80%以上,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15年教育的目标,这也是衡量我省特殊教育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标之一。然而,对标《二期提升计划》目标任务的推进落实,目前我省特殊教育仍然存在发展不均衡问题:义务教育段特殊教育发展较好,但包括职业教育在内的非义务段特殊教育还有较大提升空间;盲聋学生高中阶段教育及职业教育发展稳定,入学率得以保障,但智障学生职业教育发展却推进缓慢,据不完全统计智障学生职业教育入学率不足10%。

问题分析:

分析问题,主要有以下原因。

1.受智障学生本身智力、学力的限制。智障学生因其身心发展缓慢,几乎没有可能像普通学生那样接受普通的职业教育。即使部分能力较好的轻度智障学生在普通职业学校接受随班就读或融合教育,但由于学校缺少特殊教育支持,加之专业技能及学业要求较高,学生根本无法跟上学习进度,往往也只是随班混读或被迫退学。

2.培智学校开办职业教育存在实际困难。培智学校是义务教育建制的学校,从办学资质来看不具备开办职业教育法定功能。同时,学校师资虽大多数为特殊教育专业教师,却普遍缺乏职业教育专业背景,再加之国内对智障学生职业教育课程与教学的经验与研究尚不成熟,因此形成了智障学生职业教育“边缘化”现象,即普通职业教育学校和培智学校究竟谁来管问题。

3.相关领导对此项工作认识尚不到位。职业教育事关特殊学生及家庭的生存与未来,也是体现特殊教育办学质量与成果的标志性指标。办好残疾学生高中阶段教育,尤其是职业教育,是当前办好特殊教育的重点任务之一,是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特殊教育学校义不容辞的责任,意义重大。但仍有部分地区的教育行政部门相关领导,甚至特教学校校长等对此认识不到位,认为发展残疾学生高中阶段教育超出了学校实施义务教育的本职范围,根本没有必要做此“吃力不讨好”的工作。

4.智障学生将来就业出路困难重重。一方面智障学生就业能力弱,能够胜任的岗位不多。另一方面,愿意为智障学生敞开就业大门的企业寥寥无几。当前政府对招收、录用残疾人的企业,除免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优惠政策外,没有更多的奖励、激励机制,加之智障学生就业上岗培训、安全管理等实际困难,因此导致企业对录用智障人士就业的担心忧虑多过于优惠政策的吸引力。

具体建议:

为有力推动我省智障学生职业教育工作,提高职业教育入学率,达到《二期提升计划》确立的预定目标,现提出以下建议。

一、摸清家底,了解需求。

建议省残联、省教育厅等部门尽快联合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及时统计全省职业教育年龄段内的智障学生人数、程度以及目前安置状况,了解他们职业教育的需求情况。只有摸清家底,明确数量及需求,才能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下一步推进工作。

二、加强督查,保障到位。

建议省教育厅会同相关部门重视专项调研、督导和检查,针对各地智障学生职业教育的实际困难与问题,指导各地理顺办学管理,构建保障机制,并将“80%的职业教育入学率”作为硬指标贯彻到各地区,以便引起各地部门领导及学校的重视,加大落实此项工作的决心与力度。

三、加快研究,指导到位。

建议省教育厅作为牵头部门,充分调动和发挥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江苏省特殊教育专委会、《现代特殊教育》杂志等专业引领及指导的资源,建立试点实验地区,开展对我省智障学生职业教育的研究与实验工作,争取在理论构建、办学模式、课程建设、教学实施以及师资培训等方面早出经验和成果,并予以推广实施。

四、成立联盟,加大激励。

智障学生就业扶持是一项需要整合各方资源、合力推进、持之以恒的工作。建议省残联积极开展相关研究与探索,广泛聚集省内各地有社会责任感、有吸纳智力残疾人就业能力的优质企业资源,积极培育智力残疾人就业指导员,建立残疾人就业扶持联盟,为智障学生就业搭建平台、打开渠道。

对吸纳智力残疾人就业的优质企业,要制定专项奖励、激励机制,对企业在荣誉表彰、政治待遇、社会宣传以及资金扶持等方面出台实实在在的政策,吸引、认可企业的付出,激发企业社会责任感、自豪感和价值感。

对智力残疾人就业指导员,要加大专业培训的力度与广度。目前,智力残疾人就业最大的障碍是缺乏专业的就业指导员辅助支持。省残联要积极探索、建立就业指导员的正规化培训及上岗模式,培训就业指导员一对一地陪同智力残疾人进行岗前以及岗上培训,对智力残疾人就业提供全方位扶持。

在建立省级残疾人就业扶持联盟的基础上,将成熟经验进行复制、推广,配套建立各市、县、区级等残疾人就业扶持联盟,以便形成工作网络,更大范围地辐射残疾人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