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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9 关于扎实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的建议
日期:2019-12-06 提案者:汤国安

调研情况:

参加2018年国务院扶贫办组织的第三方评估调研工作后的部分总结。

问题分析:

当前我国的扶贫攻坚工作已到了“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关键时期,但存在以下问题:

1、部分地区的精准扶贫仍处在以输入为主的层面上,强调用资金、政策、项目等输入方式带动贫困人口脱贫致富。项目立项及实施的过程中对贫困户意愿缺乏考虑,贫困农户脱贫致富内生动力扶植不足。扶贫资金大量投入,对区域稳定脱贫的作用却有限,忽视区域发展能力和人力资本的积累,投入与回报达不到平衡,精准扶贫的长效机制尚未建立。

2、村庄各类扶贫规划种类多,但各类规划之间缺乏统筹,互有矛盾,无法形成村庄发展合力。扶贫资金用途分散、约束多,难办大事。资金使用手续繁杂,扶贫资金运转慢,致使较大比例资金沉淀,资金使用率不高;扶贫项目资金使用中,不同项目之间无法交叉统筹使用,致使资金使用效率低;仍然存在扶贫开发各部门重复投资,缺乏统筹规划的现象。

3、近几年我国扶贫政策重点关注的是贫困村和贫困群体,非贫困村和贫困村之间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和人力投入差异较大,许多贫困村经过几年的政策扶持和项目资金注入,基础设施、村容村貌、户均收入水平等已优于周边非贫困村,这种现象引起贫困村周边群众的不满,产生了新的不平衡。

具体建议:

1、进一步强化农户主体地位,积极引导农户自主参与村庄建设,将农户纳入农村产业发展体系,对于脱贫项目选择、运作方式完善等,由村民自主决定,政府统筹扶持,强化监督;更加注重培养贫困群众依靠自力更生实现脱贫致富的意识,防止“等、靠、要”等不良习气,切实增强贫困农户自身发展动力;培育农村新业态、培植发展新动能,鼓励地方发展长期稳定的脱贫产业项目,确保贫困户获得稳定收益;广泛动员和凝聚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引导各类企业和社会组织积极开展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和公益扶贫,构建能人带动机制,鼓励能人回乡创业发展;建立精准扶贫的创新机制,切实杜绝农户脱贫后又返贫的现象。

2、统筹村庄各类规划编制,以乡村振兴规划为统领,各类空间规划合而为一形成一张蓝图,凝聚村庄发展合力,共谋村域发展,加强规划实施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规划实施到位;立足区域自身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因地制宜地制定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规划,积极培育和推广有市场、有品牌、有效益的特色产品,加大对特色产业品牌建设和宣传力度,提升特色优质产业产品的影响力和知名度;针对各地致贫原因和贫困人口结构,制定专项扶贫规划,强化到村到户到人精准帮扶措施,真正实现“一户一法”、“一村一策”。

3、整合各类支农、惠农、扶贫政策,统筹各项扶贫资金的使用,改善资金管理办法,适当简化资金使用手续,加快资金运转,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建议在合法合规、政策允许、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赋予贫困县更充分的资源配置权,将项目资金支配权适当下放至县级,确保整合资金围绕脱贫攻坚项目精准使用;全面加强各类扶贫资金项目绩效管理,落实资金使用者的绩效主体责任,确保扶贫资金落到实处;充分发挥社会融资作用,加强金融扶贫服务,引导金融机构合理合规增加对带动贫困户就业的企业和贫困户生产经营的信贷支持力度。

4、科学配置扶贫资源,破除贫困村与非贫困村界限,科学规划和高效利用扶贫资源与资金,尤其是在道路、水利、电力等具有普惠性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上做到同向发展,统筹协调推进非贫困村产业发展,确保非贫困村和贫困村同步推进、均衡发展,防止诱发贫困村与非贫困村发展的“新反差”问题与潜在矛盾;强化对点帮扶,加强对边缘贫困群众以及非贫困村中的贫困户的关注,坚持贫困村和非贫困村的贫困人口享受同样的扶贫政策,落实项目、资金、就业等扶持政策同安排、同实施、同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