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情况:
民办职业教育是我国职业教育和整体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2018年11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强调要把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和育人机制改革,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积极支持职业教育。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教育”,民办职业教育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
问题分析:
一、江苏省民办职业院校的基本情况及面临的问题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扶持下,在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下,我省民办职业教育办学取得显著成绩,民办职业教育已成为江苏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2017年,全省共有民办中等职业教育学校25所,比上一年增加1所,招生数1.78万人,同比増加0.58万人,在校生3.49万人,同比増加0.7万人,专任教师0.14万人,同比增加0.04万人。全省民办职业教育为江苏教育事业作出了积极贡献,满足了人民群众的多样化教有需求,为区城和产业发展培养了一大批技术技能型人才。
虽然全省民办职业院校发展取得了一定成绩,相关政
策法规不断健全,但是面对新形势、新期待、新法规,民
办职业院校仍然存在较多问题,面临诸多挑战。
1.招生面临团难,生源危机严重。近年来,随着适龄人口下降,生源骤减,出国留学潮兴起,考生用脚投票,全省民办职业院校招生面临巨大压力,一些院校缺额、零投档现象突出,有的学校一年招生仅几百人,报到率偏低。
2.办学经费短缺,投入动力缺乏。根据调查,江苏省社会力量办学者的产业和经济实力并不强,缺乏资金实力雄厚、有产业背景的大集团大企业。政府财政对民办职业院校的资助屈指可数,民办职业院校办学经费总量不足。
3.师资队伍薄弱,教育质量不高。由于办学历史短、规模小、经费少,江苏民办职业院校教师待遇偏低,在人员编制、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方面与同类公办院校有较大差距,流动性大,社会认可度不高。
4.同等地位未落实,存在社会歧视。虽然《民办教有促进法》规定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但现实中许多政策在“最后一公里”受阻,执行起来较为困难。
具体建议:
二、对策建议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国教育大会中关于职业教有发晨的相关精神,深入了解新时代江苏民办职业院校发晨现状,进一步助推民办职业院校健康有序发展,特建议如下:
1.完善法律法规,出台支持政策。根据民办职业教育发展现状,结合正在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应尽量将鼓励支持民办教育的各项政策具体化,增强可操作性,明确政府对民办职业教育的法律责任,确保起到解民办职业教育之困的作用。
2.加大财政扶持,健全民办职业院校经费支持体系。全国各地近年来纷纷加大对民办教育的经费扶持,例如重庆市2016年对民办中职按照生均500元的标准给予财政补助。相比之下,江苏省对民办教育的财政投入比例明显偏低。应该积极加大财政扶持力度,用于发展非营利性民办职业院校。
3.落实同等地位,优化民办职业院校发展政策环境。建议明确明晰发改、财政、民政、人社、税务、工商、国土等部门和行业组织的职责,各县市建立民办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对民办职业院校在申报重点实验室、课题、项目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数量、条件上的优惠政策。
4.加强内涵发展,提高民办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民办职业院校只有转变发展模式,加强内涵发展,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才能吸引更多生源,走出招生难的困境。建议进一步支持民办职业院校加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形成品牌专业,扩大国际交流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