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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7 关于加强高位统筹协调合力保障“宝应湖”生态修复的建议
日期:2019-12-05 提案者:蒋利武

调研情况:

宝应湖辖于扬州、淮安两市,宝应、金湖两县,历史上与高邮湖、邵伯湖相连,是淮河下游的洪水走廊,面积11.4万亩,为宝应县境内最大的封闭性湖泊,也是里运河两岸的主要水源地。1969年,淮河入江水道和大汕子隔堤建成后,三河来水经淮河入江水道直接泄入高邮湖,从此宝应湖成为内湖,主要发挥泄洪、滞涝、灌溉等作用。

问题分析:

早年宝应湖湖堤绿涌、芦苇繁衍、湖水清澈,一派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原生态景象。自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以后,随着湖区开发热度持续高涨,围湖造田、围堰种植、围网养殖不断扩展,湖区生态逐步失衡,加之南水北调送水工程运行后,金宝航道封闭、中港船闸停运,致使湖内水质日趋退化,从过去的二类水下降到四类,严重时出现过劣五类。水质恶化不仅导致种植养殖效益下降,并且严重影响人畜用水安全,如任其发展下去,宝应湖这个天然聚宝盆将逐渐成为水体的污染源,成为破坏生态、贻害后代的源头和隐患。

面对湖区百姓挥之不去的心头之忧,宝应县委、县政府高度关切,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绿水清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和一切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取向,主动作为,勇于担当,积极策应江苏省委省政府建设江淮生态大走廊战略和扬州市委市政府开展“263”专项行动,按照长江流域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要求,率先在我县境内的宝应湖、高邮湖实施围网拆除,开展退养还湖行动。至2018年12月底,宝应县已拆除湖区网围面积1.85万亩,完成湖区计划拆除网围面积的66.1%,顺利完成扬州市下达的退养计划,剩余9500亩退养面积将于2019、2020年分步推进到位。

具体建议:

为保障湖区生态修复实效,便于下阶段退养工作顺利开展,通过梳理前两年在退养工作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出以下两点建议:

一是加强整体联动推进。因宝应湖西接淮安市金湖县,分属宝应、金湖两县管辖。其中,宝应县境内湖区面积占比60%,约6.84万亩,另有40%约4.56万亩湖区面积属毗邻的金湖县。目前宝应县退养还湖工作已根据扬州市统一部署组织实施,宝应湖金湖区域退养工作暂未同步启动。为确保宝应湖全面退养到位,建议高位统筹,争取扬州淮安两市协调支持,使宝应金湖两县整体联动,共同推进,以期达到退养还湖整体效果。

二是加强专项经费支持。宝应县退养还湖面积2.8万亩,涉及湖区专业渔民906户、2908人。经测算,宝应湖宝应区域退养还湖工作经费预计需投入资金4亿元,其中仅湖区退养渔民纳入社会保障一项,需投入资金2.8亿元。宝应是省财政转移支付县,财力有限,仅仅依靠宝应地方财政来推动宝应湖整治,压力较大。据了解,江苏省按照6000元/亩的标准对太湖退养还湖渔民进行奖补,建议省市参照推广针对太湖退养还湖资金补奖办法,对宝应湖退养还湖工作予以政策资金方面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