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情况:
随着我国海上风电由近海到远海、由小规模开发到大规模集中连片开发发展,输电通道建设成为影响海上风电项目成本、技术水平的重要因素。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加强海上风电输电通道建设将有利于节约和集约利用海域资源,对于降低区域海上风电开发成本、保障清洁能源消纳具有重要意义。
问题分析:
2016年,国家能源局、国家海洋局《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国能新能〔2016〕394号)明确提出:海上风电项目建设用海应遵循节约和集约利用海域和海岸线资源的原则,合理布局,统一规划海上送出工程输电电缆通道和登陆点。根据修编后的江苏省海上风电规划,我市海上风电规划容量822万千瓦,共35个风电场。我市积极落实省规划要求,推动海上风电连片开发,电力集中送出。海上风电电力送出主要有高压交流和高压直流两种方式,在规模小和短距离的情况下,一般采用高压交流输电方式;随着规模的增加和距离的增大,采用柔性直流输电方式更为合适。射阳南区H3#30万千瓦、H4#30万千瓦、H5#40万千瓦等3个10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拟建设一个汇流站,采用柔性直流技术送出;大丰H8-1#20万千瓦、H8-2#30万千瓦、H9#20万千瓦、H15#20万千瓦等4个9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拟建设一个汇流站,采用柔性直流技术送出。
具体建议:
为加快推动海上风电输电通道规划建设,实现江苏海上风电发展水平走在全国前列,提出建议如下:
(一)加大海上风电资源开发力度。根据修编后的江苏省海上风电发展规划,我省海上风电规划容量1475万千瓦,广东省海上风电规划容量6685万千瓦,建议我省参照广东等省的做法,加大海上风电资源开发,由近海走向远海,充分挖掘我省海上风电资源开发潜力,尽快启动新一轮海上风电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二)统一规划海上风电输电通道。建议省里在下一轮海上风电发展规划中对海上风电输电通道进行统一规划,坚持节约集约用海的原则,规划需与海洋功能区划相适应,充分考虑周边海域环境因素和风电场区规划,尽量避开航道、港口、保护区等规划设施。
(三)加大对柔性直流等先进输电技术的政策支持。目前国内实施柔性直流输电方案仍存在一定的限制因素,投资成本较高,系统设计和设备选型还不成熟,建议加大对柔性直流等先进输电技术发展的支持力度,出台政策鼓励企业加大关键装备的研发,生产海上风电先进输电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