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情况:
娄书记在省政协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开幕式上的讲话中,提出“在抓住机遇中创造更大机遇,以探索性创新性引领性发展的生动实践,担负起‘为全国发展探路’的光荣使命”。国务院印发的《中国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强调了慢性病防治的社会性、长期性、综合性和艰巨性,并提出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进一步明确“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强调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
恶性肿瘤属于重大慢性病,严重威胁人民生活健康;而继手术、化学治疗、放射治疗后,近年来,肿瘤防治领域发展最快、技术最新、效果最显著的是免疫治疗,以CAR-T、TCR-T、CIK、DC-CIK细胞为代表的免疫细胞治疗是免疫治疗中不可替代的重要组成部分。
长期以来,“注重技术的临床转化”、一直是我国的医疗卫生工作方针,但在现实中,由于种种原因,目前免疫细胞治疗的发展空间还不够大,政策及法规还不详细,细节管理还无法满足日益发展的科研及临床需求,发展进度大大滞后于欧美发达国家。而江苏作为发达省份,在技术创新和政策引领方面理应走在全国前列。
问题分析:
(一)免疫细胞治疗机构设施较薄弱,基础建设压力巨大。免疫细胞治疗作为肿瘤领域技术创新尤为重要的新型治疗方法,在产品研发、细胞制备、提纯、检验检疫及病人使用各个环节均需要大量资金投入,目前财政拨款还远不能满足现在形势下的建设需求。
(二)肿瘤免疫细胞治疗人才总量严重不足。由于肿瘤免疫细胞治疗的技术难度大,开展平台较高,在加上前些年例如“魏则西”事件的影响,相关基层人才出多进少,临床医疗工作者不愿从事,普遍存在着“引不来,留不住”的尴尬局面。
(三)肿瘤免疫细胞治疗的服务价格和补偿机制不到位。现有肿瘤免疫细胞治疗以临床试验的形式开展,尚没有定价与收费标准出台,医保制度目前也未将免疫细胞治疗纳入可报销范围,即便前些年部分区域纳入医保,但是职工医保、居民城镇医保等种类可报销比例相差较大。
具体建议:
(一)政府扶持免疫细胞治疗技术项目:在江苏部分单位设立如2018年10月17日“国务院发文: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迫切需要联合江苏省医药行政部门制定肿瘤免疫治疗的标准与发展规划;鼓励三级综合医院和其他医疗机构为群众提供相关服务,将肿瘤免疫治疗服务量纳入学科及医院评审、评价标准进行考核。
(二)调整从事肿瘤免疫细胞治疗人才使用政策:在编制管理、基本待遇、执业前景、诊疗能力方面为相关人员提供更多的优惠条件,吸引人才。开展人才骨干培养、适宜技术推广等专项。
(三)出台相应的政策与建立先行区:定义技术管理内容与范围,内涵与外延。技术准入要求,时间范围。定义人员资质与场地要求。定义监管审查审核,监查机构。定义处罚范围与细则,超越后移交问题。厘清既往相关规定/指导原则之间关系与界线,与CFDA监管下临床试验之间的差别。在已拥有免疫细胞治疗技术的医疗单位、企业等部门建立先行区试点,满足临床的重大需求,真正能够担当起“为全国发展探路”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