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情况:
从201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供给侧结构调整与改革在农业领域的贯穿提出,再到目前各地政府对“去库存、去产能、去杠杆、降成本和补缺板“这些问题具体执行,各地对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方法和手段同质化现象比较严重,缺少对农业创新要素的进一步挖掘。
对于江苏省农业供给侧改革,首先要走出发展的误区,结合自己的特点,将着力点放置于自身的长处,利用好经济大省的优势条件,引入“服务”的“活水”创新理念,推动农业生态链中各要素顺畅的流动,降低成本,提升竞争力,系统性的规划江苏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问题分析:
一、国内生产方面面临劳动力弱质化和高生产成本两个问题。
1.劳动力弱质化
现代农业生产效益下降,农民增收乏力,农村劳动力向第二、三产业转移促进农业劳动力的“高龄化”、“低质化”。一方面造成由于农村有效劳动力投入不足,使得“人地矛盾突出”的农村呈现出一种耕地“相对过剩”的畸态;另一方面造成农村务农劳动力的素质技能水平偏低,农业生产仍然处于粗放经营状态,农业发展和生产力的提高受到较大限制。在劳动力弱质化的背景下,开展《农业部关于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中提出优化农业从业者,推进农业信息化具有一定的难度。
2.高生产成本
农业供给侧改革的政策目标中重点提出降成本、去库存,因为农业生产成本逐渐增加。成本是决定农产品价格和市场竞争力的关键因素。成本因素造成我国面临巨大的国内粮食库存压力的局面。
首先是人工成本。城乡收入的剪刀差,导致种粮的机会成本上升,故而用工成本逐渐增加。其次是土地成本。国家政策对土地流转的鼓励,促使了土地成本迅速增长。土地成本占种植总成本的比例已经超过两成,这说明快速增长的土地成本是粮食种植总成本上升的重要推手。最后是生产投入品。种子、化肥、农药、农膜、机械作业、排灌等投入逐年呈上升趋势。化肥、农药以及农用柴油等在我国农业生产成本中占了50%左右的比例。过度施用化肥农药更加剧了成本的上升。
二、国际市场影响的方面
粮食进口的激增,导致国产农产品库存量急剧增长,超出负荷,出现了 “洋货入市、国货入库”现象。这是因为我国农业竞争力不强,在投入成本不断攀升、国际农产品价格持续走低及自贸区零关税农产品的推动下,进口需求急剧扩大,当前农业受到农产品价格“天花板”和生产成本“地板”抬升的双重制约。
面临上诉问题,江苏省提倡采取着力发展农业社会服务业,建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策略。2014 年发布的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提出,农业服务业的发展要引领农业发展的方向,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与产后的融合,使得农业生产与市场的紧密结合,根据市场的需求来进行农业结构调整,有效控制国内库存与粮食进口同时激增的现象,进行农业供给侧改革。农业服务业将小农户纳入分工协作的网络中,推动其种植行为向农业现代化方向发展,可破解劳动力弱质化与现代化农业的矛盾。同时,社会化服务促进农业分工,使交易成本越来越低于生产成本,从而降低整体农业的生产成本,提升我国农业国际竞争力。
具体建议:
1. 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与适度规模经营相结合
通过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培育新型农业服务主体,带动小规模兼业农户融入社会分工协作网络,形成区域适度规模经营。其具体路径是培育新型的农业经营主体,引导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甚至工商资本投资农业。借鉴美国先进的经验,小农生产者将生产环节外包给更专门的服务组织(或个人)去完成,如精量播种、施肥、施药等有技术门槛的服务,边际成本相对较小,规模经济效应显著。
2. 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与农业市场需求相结合
农业社会化服务促使农业生产以市场需求导向,建立信息化网络和农技咨询平台,建立与农业服务配套的服务人员的教育培训机制,提供农产品研发、创立品牌、促进农产品市场营销等服务可以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提高农业比较收益。服务的途径是,建立企业+基地+农户、企业+合作社+农户等组织方式,将服务渗入进农业产前、产中和产后的各环节,将现代经营方式、工业化理念植入农业,将产加销连贯成完整的产业链。
3. 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与农村产业融合相结合
农业社会化服务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服务,融合农村一二三产业,给农村带来新的业态,增加农业的比较效益。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需要按照融合发展的理念,健全并且延伸农业的产业链,完善农产品流通模式,增强农产品的销售模式,提高农产品加工水平以增加农产品附加值,并且开发农业多功能性,实现农业从生产向生态、生活功能的拓展。
同时,我们为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提出政策建议:
1、建立完善的农业服务机构的管理制度。
理顺农村各级政府管理机构之间的关系,确立从县、乡、村级农业服务机构的服务职能、实行在岗服务人员的责任制,对有贡献的服务人员予以奖励,对于不能完成任务的服务人员予以一定的惩戒,以确保服务人员的积极性与服务的有效性。通过对农业生产服务机构体制的改革和创新,使各个服务机构各司其职、各谋其政,满足农民服务需求,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2、对向农户提供服务的组织给予鼓励支持的政策。
引导农户向市场、向企业等组织寻求帮助,真正实现市场化服务体系。并且政策积极向农业服务企业倾斜,提高企业等组织对农业服务的积极性,特别是将一二三产业融合的企业,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3、加大对农业服务的资金扶持力度。
财政基金向农业生产服务体系建设倾斜,从根本上解决农业服务建设资金总供给量不足的问题。目前我国农业补贴以直补为主,提供在农业服务上的补贴力度不大,这也是目前农业服务发展缓慢的一个重要原因。在资金不能全面覆盖农业服务体系时,需要采取适当倾斜、重点扶持的方针,积极鼓励有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和农业合作组织参与农业服务事业。农业生产服务机构也可采取有偿服务,即可调动农民参与农业服务的积极性,又可为农业生产服务机构创收,解决农业服务发展的资金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