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情况:
“马路拉链”是指道路挖了填、填了挖的现象,道路建设缺乏统一的规划、管理,多家企业“各自为政”,导致马路不断开肠破肚。表面上看,这是规划建设时没有考虑日后新的需要,导致后来增加新功能或发现新问题时不得不重新挖开,实际上却潜伏着在城市开发建设中更为严重的危机。“马路拉链”在影响城市面貌和市民生活的同时,更重要的是造成了资源的巨大浪费。新建、改扩建道路工程反复开挖、长期施工的现象,在不少城市存在。
问题分析:
近几年来,随着我省城市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市政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城市面貌日新月异。然而,在这一系列的飞快发展中各地“马路拉链”现象层出不穷。纵观“马路拉链”出现的原因不外乎以下几点:
一是城市建设发展规划不够完善。道路建设在做前期规划时缺乏前瞻性,城市总体道路规划水平不是很高,原有管道不能适应现有需求,管道升级成为必须,特别是老旧城区的改造零敲碎打,缺乏计划,因此城市管网建设长期处于被动状态,形不成新的完善系统。
二是缺乏专门的地下管网管理机构。目前,由于无专门的地下管网管理机构,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等各种地下管网施工维护由相应的主管部门各负其责、各自为政,导致管线“打架”、道路反复开挖现象。
三是缺乏统一的管理和规定。虽然现有“顶管”等先进技术,行政条例“新建道路5年内不得挖掘”等创新举措,但是对道路开挖仍然缺乏统一严格的管理与规定。开挖单位互不隶属,于是各单位自作主挖挖填填,以致开挖过滥、过频繁。
具体建议:
因此,为杜绝“马路拉链”现象,切实维护城市形象,现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道路规划应与城市建设发展总体规划相适应,规划要强调前瞻性。在道路规划设计时,统筹考虑各种管线、管沟或综合管沟,将管线与道路建设有机结合,统筹安排,管网布局要合理、科学,坚持“先地下后地上”原则,从源头上控制“马路拉链”现象的发生。
二是设立专门的管理部门。建议各地设立专门的管理部门或者建立相关协调机制,建立统一管理部门,改进城市地下管理体制,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作,优先同步建设修复,统一安排管线铺设工作。对擅自开挖道路,影响城市交通和居民正常生活的部门负责人给予严厉处罚。这样就可以降低开挖道路的频率,可以以最少的资源和时间消耗达到预期目标。
三是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又称“共同沟”,即在城市地下建造一个隧道空间,将电力、通信、燃气、供热、排水等各种工程管线集于一体,如有新建管线需要铺设或修复,直接从入口处进入隧道空间铺设就可以,并不必挖开马路,切实避免地上道路的频繁施工、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建设充分体现了适度超前原则,对多方面问题进行综合考虑,合理安排修复地下管线的计划,统筹地铁、地下停车场和地下管道对地下空间的利用,目前国内国外均有采用。但是由于综合管廊工程巨大,若仅政府单方面投资会无法满足项目需求。因此,可以采用PPP模式对综合管廊进行投资建设,即通过特许经营等形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一起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提高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质量和效率。
四是完善有关监督制约机制。良好的社会制度的运行需要健全和完善社会监督制约机制。因此,完善管理城市地下管线的相关的监督制约机制尤为重要。首先,加强市场监管机制,严格把控公共服务设施质量;其次,加强对城市规划管理政策的执行,严格遵守相关条例,切实保证有关规定实际发挥制约作用;再次强化执法力度。执法部门应加强对违规开挖道路的执法力度,形成一定震慑;最后,加强社会监督,执法部门将管线修复全过程对社会予以公告,向市民公开,市民对马路开挖、管线修复工作享有监督权,有关部门应认真倾听群众监督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