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情况: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加之媒体对狗忠诚特性的大量正面宣传,很多市民都加入了养狗行列。狗抚慰了主人孤独的心灵,增加了生活乐趣,但是在人口密度大的城市,养狗带来的民间纠纷也正在呈现快速上升态势,破坏了社会的和谐,有必要引起大家的关注,寻求解决的方法。
近年来,被狗咬伤的人数达到了惊人的地步。仅以南京市第二医院收治的病人为例,夏季每天打狂犬疫苗的人数多达一千余人,昨天(2019年1月11日)虽属淡季,但是也达到了345人,考虑到南京多个区,打狂犬疫苗的人数就更多了,南京的具体数据要到各个区疾控中心(负责发放疫苗)调取,可以参考的是,深圳一年被狗咬伤的人数达到了十万。
从公开的信息可知,我国每年卖出的人用狂犬疫苗,都在1000-1500万人份左右,差不多相当于5000-7500万支疫苗(注射5针为一个疗程),产销量都高居世界第一,是全球数据的80%。因为实际很多人只打2针疫苗就停了,根据十日观察法没事之后就可以不继续打了,所以被狗咬伤的人远大于1000万人。根据防疫专家的估计,。中国每2~3个被狗咬伤的人,才会有一个选择注射狂犬疫苗,不注射的人主要集中在偏远穷困地区。打疫苗既要付出时间和金钱代价,又要遭受肉体痛苦折磨,造成心理阴影,不时会见到有人因为狂犬病发作而去世的新闻报道,可见狗患已经严重威胁到广大群众的健康。
问题分析:
有些养狗人,理直气壮地将自己的私权凌驾于公权之上。事实上,很多人不喜欢狗,害怕狗,不愿与狗近距离接触;在居民区,狗的叫声还会打扰到别人的清静,造成邻里纠纷;在公共区域,狗的排泄物更是引发众人厌恶,破坏了城市的卫生和文明;人与狗主人之间的矛盾时常会升级,变为刑事案件,甚至引发命案。广大群众非常不满,也常见有人毒杀狗的新闻出现,可见隐藏的矛盾已经非常激烈,规范养狗已经迫在眉睫。
早在2007年11月,南京市就出台了《南京市养犬管理条例》,对养狗区域、品种、饲养人等方面做出了规定和要求,明确了登记制度,规定了养狗行为规范,是制度建设的良好开端。例如:第二十条规定 养犬不得危害公共利益,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不得放任、驱使犬只恐吓、伤害他人;犬吠影响他人时,养犬人或者携犬人应当采取措施予以制止。犬只伤人的,养犬人或者携犬人应当立即将伤者送至医疗机构诊治,先行支付医疗费用,并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等等,对规范养狗起到了积极作用。
随着南京城市规模的扩大,原来的《南京市养犬管理条例》覆盖范围已经显得局限,同时,虽然也制定了养狗行为规范,但是不具备可操作性,管理无法落实,使得执法的难度增加。
具体建议:
建议修改《南京市养犬管理条例》,考虑增加的内容有:
1.条例适用重点管理区的范围应调整,扩大;
2.明确遛狗必须有牵引绳,不使用牵引绳的,一律作为无主狗取缔(特别不应该以罚款的方式解决此问题)。大型狗还要戴嘴套;
3.明确狗主人必须及时清理狗的排泄物(不清理者,可以罚款)。说明:可以和国外接轨,以加拿大为例,不清理狗的粪便,罚款100加元。由社区工作者监督执行(带监控设备);
4.加大对狗咬人的赔偿力度,应该赔偿医药费、误工费(按南京市人均日收入为基准,按不同人员工作加以调节)、精神损失费等一切由此发生的费用,构成轻伤的,狗主人应付刑事责任(疏于管理危险物);
5.对于狗叫扰民的,一经邻居报警,执法者应该上门规劝其放弃养狗。如邻居再次报警的,应予以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