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情况:
虽然江苏城镇化率很高,但农村人口数量依然庞大,无法让农村少年儿童短期内全部进入城镇读书,大部分还得就近就地在农村接受基础教育。
问题分析:
目前,我省乡村基础教育发展不均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存在,主要表现为:乡村学校布局有盲点、办学条件有短板、师资力量较薄弱、教学特色不鲜明等。各级党委政府应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快发展乡村教育不动摇、不松劲,夯实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具体建议:
一、优化布局,统筹推进,让乡村教育供给更有“浓度”
虽然我省在2017年出台了“十三五”时期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标准,提出了城市、农村各级行政单元的中小学资源配置要求,但全省各地尤其是苏北苏中地区还存在不少盲点。建议,一方面,各级党委政府要对照配置标准,结合义务教育现代化办学标准,加强情况摸底,开展科学测算,因地制宜、千方百计地保障乡村小学生特别是低年段学生就近入学。尤其是在苏北农村住宅改造过程中,要把基础教育设施建设一并纳入规划。另一方面,对农村中小学校不能简单撤并,应借鉴浙江的经验,在人口比较集中的行政村乃至自然村,恢复办学点,同时引入优质的城市中小学教育资源,进行重新布局,深入开展集团化办学,让农村学校恢复生机活力。
二、强化投入,补齐短板,让乡村教育标准更有“强度”
据调研,截至2016年底,全省义务教育阶段,不足100人的乡村小规模学校仍有900余所。它们是我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最大短板。建议对现有乡村学校组织全面核查,逐校建立标准化建设台账,实行“一校一策”,推动全面达标。一是完善小规模学校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宜对乡村小规模学校单独预算公用经费,严禁乡镇中心学校挤占乡村小规模学校经费,确保专款专用。二是实施标准化建设工程。对低于现代化学校标准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宜加大改造力度,保证软、硬件资源配置达标,在全省范围内实现中小学生享有同等学习生活条件。三是以信息化建设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不断推动信息化项目的建设与应用,实现农村中小学与城市学校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三、深化改革,均衡配备,让乡村教育师资更有“高度”
有的乡镇小学中45周岁以上的教师占比偏高,超过总数的65%;还有的乡镇小学中,许多教师不是正规院校毕业的。对此,一是多渠道补充教师。持续推进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全面推开“县管校聘”改革,统一教育、编办、人社等业务口径,优先保障乡村教师配置。鼓励小规模学校共用教师,并为“走教”教师提供交通工具、交通补贴、生活补贴和必要的住宿条件。二是多层次培育教师。加强拟聘非师范教师教学能力的培训,引导师范院校强化教学实践环节。开展各具特色的在职教师培训,切实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让教师“被培训”变为“想培训”。三是多方面调动乡村教师积极性。收入上,让乡村教师高于同职级城镇教师30%左右;考核上,向乡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班主任倾斜。
四、精神引领,开展关爱,让乡村教育内涵更有“广度”
乡村基础教育,既是培养人才的需要,更是传播文明的需要。一是在精神塑造中发挥引领作用。围绕“办什么样的学校、培养什么样的人才”,引导农村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动乡村精神文明建设。二是在文化发展中发挥传承作用。依托乡村本地名人、古迹、风景等地域文化资源,在突出学校个性化、多元化发展的同时传承乡土文化。三是在未来教育中发挥独特作用。充分发挥农村地域广阔、贴近自然的优势,大力实践生活教育、全人教育。四是在关爱儿童中发挥保障作用。使农村留守学生这一特殊群体,在生活、学习、身心健康等方面,都能从学校得到经济和心理上的帮扶,让他们时刻体会到“离开父母不乏亲情,留守在家不缺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