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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7 关于加快推进我省绿色债券发展的建议
日期:2019-01-15 提案者:张建斌

调研情况: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总书记多次提到“环境”一词,其频率超过了“经济”。为实现生态文明目标,习总书记要求要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的法律制度和政策导向,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发展绿色金融,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绿色金融是为了发展绿色产业服务的,引进绿色金融模式来鼓励支持绿色产业发展,已成为全国乃至全球的绿色产业发展模式。绿色债券作为绿色金融的一种新形式,全国绿色债券市场已于 2015 年底正式启动。近两年来,得益于监管和政策工具的实施,以及2017年我国首次提出建设绿色“一带一路”战略,我国绿色债券市场取得了快速增长。截止2017年年底,我国绿色债券发行金额总计2486亿元,同比增长4.5%,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的绿色债券来源国。江苏多个绿色债券品种也实现历史突破,截至2018年9月底,我省企业共发行25期绿色债券,发行规模达235.65亿元,发行期数和规模在我国各省市中分别居于第二位和第四位,占绿色债券发行总期数和总规模的比例分别为10.20%和4.70%,发行优势较为明显。2016 年,南京银行、南通农商行分别获批发行 50 亿元和 25 亿元绿色金融债,江苏银行计划发行 200 亿元绿色金融债,专项用于绿色产业的贷款投放。无锡市交通产业集团 2016 年获批发行国内首单非上市公司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简称无锡公交绿色 ABS),募集资金专项用于该集团绿色新能源公交车项目。此外,金融管理部门积极推动省内绿色环保企业上市融资、增发融资,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有效拓宽了绿色企业融资渠道。

问题分析:

虽然我省绿色债券取得了一定的发展,但与发达省份相比,发展速度仍较为缓慢,在绿色金融中整体占比较小,融资模式仍以传统信贷业为主。究其原因,一是国家2015年底才批准绿色债券发行,时间较短,市场尚未起步;二是配套政策措施尚不完善,专业化机制不够健全;三是审批流程不够简化,行业标准不够明确;四是信息不对称、不透明,投资者普遍缺少环境方面的专业知识,很难对绿色债券的绿色资质进行准确判断,同时对发行人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绿色项目类别、信息披露等方面的真实性等问题存在疑虑。

具体建议:

因此,建议从以下方面加快推进绿色债券发展等工作:

一是推进政府为发行主体的绿色债券,减轻财政压力。

对于城市发展来说,许多绿色金融项目如地铁、铁路、水处理、固废、新能源等,投资周期长,收回投资可能需要10年、15年甚至20年,远远超过发展中国家银行系统的贷款期限,对于解决贷款期限的不匹配问题,最有效的工具是绿色债券。目前,我国以政府融资平台为背景的绿色债券发行的贷款周期为10.8年,大大高于其他绿色债券发行主体的贷款年限,且利息较为优惠。

我省面临着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的压力,面临着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结构等转型,在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有着大规模资金的投入需求,因此,建议以城建集团、交通集团等融资平台,以地铁、隧道、污水处理厂、清洁能源等项目作为投放领域,发行绿色债券。此外,我省属于碳交易非试点省份,其碳金融发展的前期基础缺失,但全国碳市场的建设为江苏省碳金融的发展带来重大利好,增加了省内绿色金融可供选择的产品类型。我省应充分利用这一发展契机,积极助力碳金融的发展,推出相关的绿色债券产品,供投资者选择。

二是出台配套政策措施,建立专业化担保机制。

近期,江苏省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绿色金融服务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将对绿色债券进行30%的贴息,并奖励绿色债券第三方担保机构,填补了绿色债券管理办法的政策空白。在此基础上,我省应充分借鉴全国各绿色金融创新改革试验区的经验和做法,提高我省绿色债券等绿色金融在全市融资规模中的比重,给予发行绿色债券的机构更多的鼓励和扶持政策,如税收减免、财政贴息、风险补偿、信用担保、允许金融机构适当提高绿色金融业务的风险容忍度、降低资本金占用、坏账自主核销等,形成正向激励机制、激发市场潜力和活力;同时,探索建立类似河北、山东、内蒙等省设立的绿色发展基金专业化担保机制,鼓励为评级良好的发行主体进行第三方担保。

三是建立支持发行绿色债券的平台,构建广泛参与机制。

应尽可能简化发行绿色债券审批的流程,为优质的企业、公司发债提供审批快速通道,减少发债时间周期和经济成本;举办推进绿色债券等新型绿色金融发展的论坛、培训,将潜在的绿色债券发行人和各种利益攸关方包括投资者、第三方评估单位、第三方担保单位等联系起来,探索和推进发行绿色债券的机会;鼓励建立全省的绿色债券联盟;鼓励大型金融机构、地方企业参加绿色投资者网络,培育机构投资者的绿色投资能力;大力宣传绿色金融,增强企业和消费者认知度和接受度。

四是支持科技型、创新型企业进行债券融资,拓展融资渠道。

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债券,推动科技型、创新型绿色中小企业上进行债券融资,支持非金融企业发行专项用于支持绿色产业的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私募债券、项目收益票据、永续债、并购票据等债券品种;根据《绿色债券发行指引》,支持企业发行绿色企业债; 鼓励地方政府部门出台税收、贴息、增信等配套优惠政策,推进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社会公益金等在内的各类投资者投资绿色债券; 积极争取江苏省商业银行获得绿色债券发行资格,提升绿色金融服务能力。

五是完善绿色债券评估认证标准,增强服务专业性。

近日,江苏省首个绿色金融评估认证中心——“联合赤道-中研绿金绿色金融评估认证中心”在南京江北新区成立,迈出了绿色金融跨省专业机构的第一步。建议政府部门加快引入跨省专业机构、拓展绿色金融第三方服务,同时组织专家团队,出台统一的绿色债券认证内容与流程,制定规范性文件,以解决投资者专业知识不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弥补环保专业性的缺失。

六是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加快“引进来”和“走出去”。

应鼓励金融机构引入和推广绿色债券原则(GBP)等绿色金融领域国际通行的原则;鼓励金融机构和企业在“一带一路”和其他对外投资项目中使用绿色债券等绿色金融工具筹集资金;积极向境外金融市场推介优势绿色项目,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到境外发行绿色债券,吸引境外企业来江苏参与绿色项目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