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情况: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人口老龄化问题,着眼于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强基础、补短板、优服务、提水平,着力解决养老服务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有效提升了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特别是我省府聚焦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出台了实施意见,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对全省康养产业的发展产生了强有力的推动作用。
目前,我省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到1756.21万人,占户籍人口的22.51%。全省社会办养老机构达到1226家,公办民营养老机构达到199家,社会力量举办或经营养老床位达到39.87万张,占全省养老床位总数的62.3%,护理型养老床位达到20.8万张,占养老机构床位总数的47.1%,1135家特困供养机构转型升级,面向农村老年人开展社会化服务;建成街道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340家、社区老年人助餐点8097家;建成省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实现全省养老服务数据共享,各县(市、区)均建成1个以上虚拟养老院;在全省选树了75家示范性养老服务机构,建成健康养老服务业集聚区1家、省级养老服务业综合发展示范基地5家、省级养老服务创新示范企业6家。
同时全省各地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形成了一批极具地方特色的养老服务业发展经验。如:常州市紧紧围绕“健康中国”战略,不断深化康养产业整体规划布局,着力通过大健康类项目招引和建设,全力发展多主体运行、多功能服务的养老服务综合体和产业链,实现养老与医疗相融合、事业与产业相融合、传统模式与新兴模式相融合。国家副主席王岐山在常州调研时,对该市创新发展“物联网+健康养老”的模式予以充分肯定。该市“完善功能布局、推动‘三项融合’,打响高品质现代健康养老‘常州品牌’”的做法也得到国务院副总理孙春兰的批示肯定。
问题分析:
尽管近几年我省在健康养老方面取得了很多成绩,但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需求相比,仍然存在一定差距。比如,城乡之间还不够均衡,农村养老服务的投入和建设远远滞后于城镇;护理型养老机构“一床难求”,一些养老机构的服务专业化水平还比较低。同时,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还面临着一些体制机制的障碍,虽然国家、省都出台相关的扶持政策,但在具体操作中,由于涉及发改、工商、财政、人社、税务等多个部门,部门间协调还不够,导致政策难以落地。
具体建议:
为此,建议进一步解放思想、强化领导、加大投入,加快推进我省养老服务业发展,让我省老年人都能够“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乐”,安享幸福晚年。
一、更好地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推动落实《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精神,以更有力的举措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以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为目的,以解决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服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为导向,通过修改完善养老服务涉及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实施效果评估指标,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从而更好地推动养老服务市场的开放,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
一是建立科学的养老服务业统计指标体系。养老服务业牵涉方方面面,但是目前没有完整的指标体系,不能够进行科学统计分析,难以考量发展水平。这些年,民政部门尽管也确定了一些考核指标,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有的指标已不再适用。如: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指标,是一个反应地方养老床位拥有水平的指标,在此指引下,各地大力推进养老床位建设,由此带来的却是养老机构床位空置率居高不下,城乡发展不均衡,部分地方出现以躺椅充当床位的现象。有的指标过于繁琐难懂。如:虚拟养老院上门服务老人占比、享受政府购买服务老人占比、接受上门服务居家老人数占比等。因此建议科学确定考核指标,适时调整指标体系内容。
二是统一专有名词解释标准。从已出台的系列养老文件中,经常可以看到农村基层养老服务覆盖率等一些新名词,但什么是农村基层养老服务覆盖率,没有权威统一的解释,地方民政部门落实上级精神时,就经常碰到类似情况,导致文件精神无法落实。因此建议省出台相关文件时,能够同步制定出专业的、可操作的解释标准,给出指标和解释口径,方便基层工作。
三是细化落实扶持政策。养老服务业发展涉及到民政、工商、国土、发改、住建、规划、卫生、环保等多个职能主管部门。目前养老各主管部门的联动性不强,分工过于条块化,协作程度不高。主管部门频繁出台鼓励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利好政策,但政策之间的壁垒尚未完全打破,融合度、协调性不够。在具体执行中,基层相关部门只能按照各自原有政策实施,导致部分新政策无法有效落实。因此建议能够针对具体优惠扶持政策,从省级层面分别出台可操作性的实施办法。
二、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不断完善相关扶持政策,加大扶持力度,进一步放宽准入门槛,鼓励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健康养老产业发展,通过市场的无形之手和政府的有形之手,更好地推动打造优质养老服务体系,满足老年人的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如延伸拓展居家养老服务,支持各类养老服务企业、社会组织加盟“虚拟养老院”,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家政、医疗康复、助餐、助浴等服务。繁荣老年产品用品市场,将康复辅助器具服务纳入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及时更新康复辅助器具配置目录,加大康复辅助器具推广应用力度。充分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积极探索发展“互联网+健康养老”“金融+健康养老”“旅游+健康养老”“农业+健康养老”“文化+健康养老”“体育+健康养老”等新兴业态,不断拓展健康养老产业的发展空间。
三、着力解决养老难点短板。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养老服务业快速发展,养老服务供给总量不断增加。但在广大农村地区,大量劳动力向城镇转移,传统家庭养老模式难以有效满足日益增长的农村居民养老服务需求。如何加强农村养老阵地建设,促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安享晚年幸福生活,是亟待解决的难题。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是做好农村合作互助式养老服务。通过“集体建院、集中居住、自我保障、互助服务”,利用农村闲置资源改造成农村养老互助中心, 集中解决老年人的日间生活照料、情感交流、文化娱乐、精神慰藉等问题,使老年人“离家不离村、离亲不离情”。这里还需要省里出台相关政策,给出“互助式养老机构、关爱之家、小型托老所”建设标准,统一解决有关手续办理和核准、管理等问题。
二是探索发展农村老年社会工作。在农村地区推进养老服务领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服务机构和岗位平台建设,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作用,提升养老服务品质。在养老服务机构设立老年社会工作岗位,配备专业社会工作者,为老年人提供心理疏导、精神慰藉、代际沟通、关系调和、融入社会等服务。鼓励各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益创投等方式,为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日间照料中心等配备专(兼)职社会工作者。
三是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我省已出台《关于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建立农村留守老人信息台账与定期探访制度,意见详细而全面,包含了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方方面面,建议省级部门能够根据意见要求制定出具体的细则,方便基层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