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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50 关于提升地方高等院校“双一流”建设水平的建议
日期:2020-01-16 提案者:苏雄等31人

调研情况:

地方高等院校(以下简称“地方高校”)是我国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世界一流学科(“双一流”)的重要参与者,优势在于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结合紧密,在区域决策、区域经济、区域产业和区域文化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地方高校可以办出具有特色的一流学科,也可办出世界一流水平。同时,“双一流”建设也是地方高校发展的长远大计,将全方位提升地方高校的办学理念、办学行为和办学品质。2020年1月政协江苏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江苏省政府工作报告把推进和提升“双一流”大学建设作为“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的重要部分。

问题分析:

2017年公布的137所“双一流”高校名单中,只有40余所地方高校冲上榜单。进入“双一流”的部属和地方高校,拥有同样的建设目标,却得到完全不同的支持。首先,与教育部直属高校预算经费相比,地方高校获得的支持十分有限。其次,进入“双一流”建设的地方高校获得的政策扶持和办学自主权有限,例如,在重大科研平台和重要人才计划的申报上,推荐名额往往受到限制。研究生招生指标和结构比例也与部属高校有很大的差距。第三,经费的不充足与政策的不到位,导致地方高校在人才师资力量方面,即使是实力顶尖的地方“双一流”高校也与部属高校相去甚远。这些不利条件极大限制了地方“双一流”高校建设任务的完成和国家“双一流”战略的推进。

2018年11月,教育部和江苏省人民政府联合发布《关于共建南京大学等13所“双一流”高校的意见》的文件, 根据文件精神,教育部将对共建的“双一流”建设高校给予引导专项资金支持;重点支持各地方“双一流”高校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进一步提高培养质量,支持稳步扩大研究生招生规模,主要用于支持建设一流学科及其支撑学科招生,并对推免生名额给予统筹支持;支持将各地方“双一流”高校的发展建设纳入国家层面发展规划,在申报重大科研平台、高层次人才计划项目等方面,适用教育部直属高校同类标准;支持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在科研体制、人事制度、薪酬体系、人才培养模式和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等方面积极开展探索,实现关键环节突破,为全国深化高等教育领域体制机制改革提供先进经验。江苏省也将加大对各地方“双一流”高校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支持力度,加快推进高等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支持围绕主干学科,强化办学特色,建设一流学科,扩大国际影响力,带动学校整体发展。

但截至目前,从相关高校了解到,上述政策还没有得到积极落实。

具体建议:

为提升我省地方高等院校“双一流”建设水平,现提如下建议:

一是结合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推进科教资源共享。同时对标兄弟省市对地方“双一流”高校建设的支持政策,抢占人才制高点,推动学科内涵式发展,积极为下一轮“双一流”评选做准备。

二是省各部门认真落实省部共建“双一流”高校的文件精神。教育厅,科技厅和财政厅等部门出台具体措施文件,稳步推进我省“双一流”地方大学的高水平建设。

三是加强精准性、创新性“放管服”改革。对标教育部直属高校相关政策,在重点科研平台申报名额,人才计划申报名额、研究生招生规模和结构组成,推免生指标、出国(境)审批管理等方面给予省属“双一流”地方高校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