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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6 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财政金融支持政策建议
日期:2020-01-16 提案者:余海鹏

调研情况:

科技创新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科技创新也是形成区域经济优势的重要影响因素。科技创新可以促进经济增长和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推进进经济结构、生产组织模式的优化,有效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实现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

我省积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推动科技与经济结合,区域创新能力位居全国前列。2019年全社会研发投入超过2700亿元,高新技术企业达2.4万家,科技进步贡献率64%。但我省也存在自主创新能力还不够强的问题,产业结构总体仍处于全球价值链的中低端。省委适时提出了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求充分发挥我省科教人才和实体经济的双重优势,全面提升科技实力、创新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

要提升科技实力、创新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必须进一步优化政策环境、深化改革,切实增强企业技术创新的动力和活力。科技型企业特别是中小科技型企业是富有创新活力但承受创新风险能力较弱的企业群体,应该为科技型企业创造更为有利的政策环境,通过发挥财政、金融政策的导向作用,积极发展支持科技型企业的科技投融资体系和创业风险投资机制。

问题分析:

我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财政金融政策支持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省为发挥政策的规范引领作用,推出了一系列促进科技创新的财政金融政策,形成了具有特色、比较完善的科技创新激励政策。但我省在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财政金融支持政策工具的运用尚缺乏系统性、针对性,也存在一些需要完善的问题:

一是财政科技投入的规模与科学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科技投入是科技创新的物质基础,是科技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和根本保障,财政科技投入中用于支持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突破、实施重大科研项目的力度较小。在财政科技投入过程中,对科创项目的立项评估及项目过程监督规范实施效果不全面,对财政科技资金管理的使用效益不高,所以在这方面应进一步增创效益的良性循环,规范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应明确财政科技投入资金的使用范围、方式、条件、申报与审批程序、管理与监督的具体措施。

二是激励性财政政策还需完善。企业是科技创新的主体,在科技创新过程中,成为科技创新、创新投入和创新成果应用的主体。加大科技投入的力度,就是要引导、激励企业加大对科技新的科技投入力度,增强企业的研发和设计科技创新产品。而现行目前的财政政策并没有针对企业科技创新的整个过程设计相应的激励政策。激励性财政政策不完善,特别是对中小企业科技研发的优惠薄弱,造成企业科技创新的积极性降低,影响了企业开展科技创新产品的研发。

三是风险投资政策运行机制尚不成熟。科技创新型企业基于自身的局限性,往往具有投资风险大、投资多阶段、投资时间长等因素,其自身融资和贷款能力非常弱,与银行所要求的未来还款现金流的稳定性、风险的可预测性与可控制性发生了不可避免的冲突,这样极其不利于科技创新型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同时科技创新型企业,特别是处于创业期的科技创新型企业,往往还存在企业管理水平落后、财务会计制度不健全等诸多问题,发展起步晚、起点低,市场竞争力较弱,导致企业不能获得相关的金融支持。如何从政策支持的角度,健全金融机构风险控制机制,促使金融机构投入更多的资金,成为了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亟待突破的政策议题。

四是税式支出政策促进科技创新的有效性仍需提升。科技创新活动的风险性和不确定性很高,且科技创新生产投入巨大,而获得收益是以随机概率的形式取得的,从而阻碍了企业进行科技创新活动。要想对技术创新的效能和效率进行提升,必须从从制度上、政策上作出有效地激励,科学设计并给予积极进行科技创新的企业税收优惠的财税政策,从而通过税式支出政策对企业的自主创新以适当的推动。目前我省财政资金用于科技投入过程中对不同性质的企业具有不同的财税政策,使得有些企业不能得到公平的待遇,税式支出政策促进科技创新的科学性、有效性有待完善。

具体建议:

推进我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财政金融支持的政策建议:

1、完备财政金融支持政策工具的运用的系统性、针对性,完善科技资金管理,优化科技资金效益。全面落实国家、省鼓励创新创业的各项政策,深化财政科技资金管理改革,积极探索符合创新规律的使用机制,优化财政科技资金的统筹协调和分类管理,形成与国家相衔接的计划体系。建立规范高效的科技项目管理平台,建立健全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加强科技计划项目全过程的信息公开和绩效评估,提升财政科技资金的使用效益。

2、保证财政科技投入规模的适度增长,完善激励性财政科技投入,激励企业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投入力度。优化科技投入结构,重点支持科技创新研究。财政每年安排一定预算资金,激励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和对引进先进技术的消化吸收与再创新。对重大自主创新成果转化项目提供风险投资、风险补偿和科技贷款贴息等。科研奖补资金兑现下放到科研团队,并形成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机制。

3、优化投资引导机制,强化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鼓励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整合和完善各类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健全向社会资金适度让利的基金收益分配机制。加大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天使梦想基金等投资力度,制定落实天使投资引导资金政策,对出现投资损失的项目,按照实际发生损失额的一定比例给予支持。支持科技创新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融资,支持政府性担保机构为其发债提供担保,支持财政提供贴息。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到新三板挂牌,对上市企业予以专项支持,加快高成长性科技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步伐。

4、创新和完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体系。进一步扩大“苏科贷”的规模和覆盖面。鼓励银行金融机构设立科技金融风险专营机构,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差异化信贷管理,适当提高对科技型小微企业不良贷款比率的容忍度。积极开展投贷联动试点,鼓励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机构等实现投贷联动,大力支持科技创新型企业发展。

5、完善科技保险和担保机制。鼓励保险业金融机构完善科技保险产品和服务,试点科技保险奖补机制,推动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利用科技保险融资增信和分担创新风险,加快推进各类知识产权保险。成立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信用担保基金,通过融资担保、再担保和股权期权投资等形式,与现有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合作,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信用增进服务。完善相关考核机制,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不进行单独的盈利性指标考核,并设置一定代偿损失容忍度。

6、实行积极的财税政策,有效促进科技创新。财政统筹安排各类资金和基金,设立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强化战略导向,实施重大科技项目,设立前瞻性产业技术创新专项和科技成果转化专项,加大对基础前沿类科学研究持续稳定的财政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创投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全面落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优化完善科技创新的财税支持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