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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3 关于支持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建设的建议
日期:2020-01-16 提案者:王加培等8人

调研情况:

2014 年9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将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确定为全国沿海七大石化基地之一,按照“一体化、大型化、园区化、高端化、清洁化”的思路,逐步建成功能分区明确、产业结构紧密、项目布局有序、公用设施完善、资源能源节约、生态环境和谐、管理服务高效的一流石化产业基地。2017年7月省政府正式批复实施《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总体发展规划》。基地规划总面积62.6平方公里,以炼油、乙烯、芳烃一体化为基础,以清洁能源、有机原料和合成材料为主体,形成多产品链、多产品集群的大型炼化一体化基地,成为带动长三角地区、江苏沿海地区和新亚欧大陆桥沿线区域产业发展的能源和原材料产业基地。连云港市工业基础相对薄弱,煤炭、综合能耗及污染物排放等要素指标基数低,增量不足,盛虹炼化一体化、卫星石化等重大项目综合能耗、排放等指标需求较大,连云港市内难以平衡解决。 

问题分析:

在省委省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加快建设,已入驻产业项目28个,总投资超3000亿元。目前,以盛虹16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中化循环经济产业园、卫星石化为龙头的重大项目加速推进,将在2-3年内陆续建成投产;石化基地应急救援、环保安全管控中心、公用工程岛等一批公共配套设施处在国内外领先水平,3-5年时间将建成世界一流石化产业基地,成为国家具有示范和标杆意义的生态工业园区。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是新建园区,综合能耗和煤炭等要素指标严重不足,极大限制了园区发展。综合能耗指标方面,据初步测算,石化基地在建项目所需综合能耗指标约2300万吨标煤,其中“十四五”期间投产项目约需2100万吨标煤。“十三五”期间国家分配给江苏省综合能耗增量指标为3200万吨标煤,目前连云港市综合能源消费约1500万吨标煤/年,省里分配给连云港“十三五”期间能源消费量增量仅161万吨标煤。近年来,连云港市立足自身挖潜,结合“263”减煤、减化专项行动,加快调整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压缩过剩产能,压减的能耗指标优先用于石化基地龙头产业项目,目前基本无余量。为缓解用能压力,近期连云港市与中国核能电力公司启动实施利用田湾核电站核能为石化基地供热方案,“十四五”后期将大大降低石化基地能耗、煤耗和污染物排放总量。煤炭指标方面,根据省政府批复的《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总体发展规划》测算,石化基地共需煤炭消费量约620万吨标煤/年,如通过优化产业布局、采用先进工艺等减煤措施,以及通过部分使用天然气替代燃煤机组,实际煤炭消费量约493万吨/年,也无法在连云港市范围内解决。 

具体建议:

因石化产业基地能源消费量大,对省市总量控制指标完成均有决定性影响。为有效解决产业项目所需综合能耗、煤炭及污染物排放等要素指标,建议省级层面在以下方面继续给予支持:一是对所需要素指标争取予以单列。目前,国家发改委已启动“十四五”能耗总量指标制定和分解方案,建议省发改委加大对接协调力度,考虑江苏省用能需求,在指标分解时对石化基地项目建设进行倾斜或争取予以单列。二是支持石化基地建设IGCC项目并给予政策支持。目前石化基地正探索建设具有示范意义的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IGCC)装置,努力降低污染物排放量,有效促进国产低热值燃气产业化发展。建议省级层面给予政策支持,在煤炭指标上参照燃煤热电联产项目,利用电力行业煤炭指标并执行1:1等量替代,电力主管部门给予电力接入和电价补贴等专项政策支持,同时在“两机”专项和“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创新2030”等科技政策方面予以支持,同时在国家优质工程奖、重大设备首台套申报等方面给予支持指导。三是多渠道解决项目所需的要素指标。建议省级层面对各设区市实施关停并转的化工企业,尤其是沿江整治化工企业,其压减的能耗、煤炭及污染物排放指标由省集中管理,其中部分指标重点支持石化产业基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