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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88 关于加大保护利用力度 充分发挥黄海湿地世界自然遗产品牌效应的建议
日期:2020-01-16 提案者:李驰等4人

调研情况:

2019年7月5日,在阿塞拜疆首都巴库举行的第43届世界遗产大会上,盐城的“中国黄(渤)海候鸟栖息地(第一期)”项目成功列入《世界遗产名录》,这是我国首个滨海湿地类世界自然遗产、长三角城市群中唯一一处世界自然遗产,也是全球第二块潮间带湿地遗产,标志着中国世界遗产从此由陆地走向海洋。这次申遗成功,是江苏省委省政府、盐城市委市政府坚持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结果,反映了国际社会对中国生态文明实践的高度认可,为我国赢得了环黄海生态圈的话语权和主动权,开创了江苏以生态为议题对外开放合作的新境界。

问题分析:

盐城黄海遗产地既有陆域,也有海域,面积大、南北跨度长,土地权属关系复杂,既有属于上海市、江苏省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区域,也有属于市内相关县(市、区)政府和部分乡镇、行政村的区域,整体协同难度大。尤其是珍禽、麋鹿两个国家级保护区,以及条子泥市级湿地公园和保护小区,保护属性交叉,保护管理难度大,管理体制亟待建立。受此制约,遗产地生态价值体现不充分,品牌价值也未能真正体现。对标国际标准,保护好、管理好和发展好这块遗产还有较大难度。

具体建议:

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强调,要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突出问题、重点板块,有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守护好世遗家底,管理好世遗资源,打造好世遗品牌,做好申遗后半篇文章,更好地发挥世遗在“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中的作用,建议:

一、尽快成立遗产保护管理机构。世界遗产不仅是一份世界级的荣誉,更是一份世界级的责任。建议省委省政府从遗产保护管理和可持续发展的现实需要出发,尽快同意成立湿地与遗产保护管理机构,同时考虑到遗产地有两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及湿地公园等多种保护属性,应赋予管理机构相应的行政职能,便于遗产地进行统一管理。

二、理顺盐城沿海管理体系。目前,遗产地有两个正处级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其管理模式是省、市共管,在实际工作中协调难度大。梵净山申遗成功后因保护管理不到位被中央领导批评,现已将保护区由原先的“省管”调整为“市管”。建议调整理顺世遗保护区管理关系,将原先的省、市“双重管理”调整为盐城“直接管理”。

三、推动湿地国际会议全球化。黄(渤)海湿地国际会议是世界遗产对外交流展示的重要平台,一直以来由盐城市政府主办。建议将国际会议提升到由省政府主办,推动国际会议成为国际性的海洋湿地保护论坛,成为国内滨海湿地国际会议的第一品牌。盐城承担秘书处职能。

四、更加重视盐城生态旅游。世界自然遗产让盐城成为了长三角一体化27个中心区城市中唯一一个拥有世界自然遗产品牌的城市,成为了江苏的生态高地,具备了差别化竞争优势。目前,盐城正统筹推进保护范围之外的旅游资源开发,着力打造集湿地观光、生态康养、科普体验、生物多样性研究于一体的全球高端旅游业态。建议在全省生态旅游总体规划、资金等方面对盐城给予倾斜,支持盐城筹办湿地旅游大会,推动盐城成为世界级的生态旅游目的地。

五、支持开展生态修复。遗产地周边需要生态修复的面积较大、工程浩大、投入巨大,仅靠地方政府显然难以为继。建议省委省政府在全省生态修复资金、生态补偿资金、土地政策及金融政策等方面给予倾斜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