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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关于支持在连云港板桥工业园 建设精品钢基地的建议
日期:2020-01-16 提案者:周瑞荣等6人

调研情况:

《关于加快全省化工钢铁煤电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18〕32号)要求“压减粗钢产能,总量控制在1.15亿吨以内,确保完成‘十三五’期间1750万吨去产能任务”。《全省钢铁行业转型升级优化布局推进工作方案》(苏政办发〔2019〕41号)指出,到2025年全省实现钢铁冶炼产能总量20%从沿江转移到沿海地区;到2020年全省实现钢企数量由现在的45家减至20家左右;板桥工业园为钢铁搬迁优选区和集中布局区。《关于支持连云港加快“一带一路”战略支点建设有关事项的复函》(苏办发〔2018〕67号)提出,支持有搬迁意愿的钢铁企业向连云港板桥工业园转移,尽快在板桥工业园建设大型化、绿色化高标准钢铁项目,这也契合国家对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战略要求。 

问题分析:

根据上述文件精神,连云港市主动提高钢铁基地项目定位,在板桥工业园新上千万吨级优特钢项目,打造高效经济、超低排放、循环制造的钢铁产业,可有力助推“一带一路”强支点建设。连云港板桥工业园是省内成熟的沿海工业园区,海陆联运优势明显,同时具有工业净地多、配套服务体系完善等生产要素优势,是打造沿海精品钢基地的优选区域。

(一)市场区位条件。连云港是连接“新亚欧大陆桥”产业带、亚太经济圈、环渤海经济圈和长三角经济圈的中心节点,是国内外市场要素合理衔接的战略节点。利用港口及内河水运便利条件,向北可参与北京、天津市场竞争,向南可覆盖长三角等华东区域钢材消费主要市场。出口方面,向东衔接日韩成熟高端钢材消费市场,也可辐射东南亚新兴市场。同时,连云港机械制造、新能源、汽车制造、海工装备制造业发展良好,建筑及基础设施建设稳定发展,本地市场具备一定消费能力。

(二)交通运输条件。板桥工业园是距离主港区最近的产业腹地,距30万吨级航道和矿石码头仅8公里,通过隧道采用皮带机运输直通板桥园区,可最大程度降低成本。主体港区全天候通航,普通开普型船舶卸船可在30小时内完成。园区水运便利,作为江苏海河联运起点,具备烧香河内河码头、三级内河航道、铁路支线及皮带运输机廊道等基础条件,1000吨级船舶可进入京杭大运河并可直转长江水道。园区邻近在建连盐铁路徐圩支线、上合物流园支线两条铁路专用线,距离分别约6公里和4公里。

(三)建设用地条件。连云港市已形成“一体两翼”港口发展态势,板桥工业园毗邻上合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临近中哈物流合作基地,可提供3.7万亩连片工业用地。另外,板桥工业园南侧刘圩湖水库可用作应急水源,岸边预留370亩土地可作办公配套。板桥工业园相邻地区7500亩预留工业用地,可作为下游产业链承载备用地,为大型钢铁基地远期发展预留空间。

(四)环境资源条件。板桥工业园属沿海工业园区,污染物扩散能力较强,空气质量情况整体较好,承载力处于全省前列。水资源方面,连云港市2020年用水总量控制指标29.43亿m3,2030年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30.23亿m3。其中,连云区2020年水资源总量控制指标为2.28亿m3,2030年用水控制指标为3.73亿m3,能够满足大型钢铁基地建设用水需求。

(五)产业基础条件。连云港市钢铁产业基础条件较好,现有4家钢铁冶炼企业,合计粗钢产能1200万吨,约占全省10%。全市钢铁产业人均年产钢量1000吨,远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企业盈利能力位居前列。上述钢铁企业产品以长材为主,与板桥工业园钢铁基地能够实现协同互补。 

具体建议:

一是加快项目实施。将连云港板桥工业园精品钢基地项目纳入全省钢铁重点项目库,并列为全省近期可实施的2-3个沿海钢铁基地示范工程之一。

二是推动产能市场化并购。坚持企业主体、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原则,进一步发挥牵头企业主体作用,抓紧实施环太湖、徐州地区相关分散落后产能的整合退出方案,综合运用倒逼政策,推动落后产能转移或退出,为重点示范工程提供指标支撑。

三是加强指导协调。在产能整合、项目报批、指标调配等方面给予政策指导和工作协调,坚持特事特办、急事快办、并联推进,尽快实施连云港千万吨级钢铁项目,为推进“一带一路”强支点建设提供更大现实支撑。